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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4起电动车火灾,你还敢放家里?
一夜之间
仅南京市区就发生了
4起电动车火灾事故
其中2起火灾
是发生在居民家中
居民为图方便
将电瓶车电瓶带上楼充电
导致火灾发生
2021/7/11 晚7时许
南京市栖霞区海棠苑3栋1单元地下室一电动车发生火灾。
2021/7/11 晚10时许
南京市秦淮区紫阳家园11栋213室一电动车发生火灾。
2021/7/11 晚11时许
南京市秦淮区五老村小区29号楼一电动车发生火灾。
2021/7/12 凌晨2时许
南京市雨花台区义德东苑6栋1707室一电动车发生火灾。
看似“方便、省事”的行为
却潜伏着危险
电动车和电动车电池
一旦起火
威力巨大
家中客厅充电
瞬间浓烟密布
楼道口充电
损失惨重
私拉电线充电
整栋楼遭殃
电动车推进电梯
突然车辆开始冒烟
仅仅几秒整个电梯被火吞噬
如今
将电动车推进楼道
将面临处罚!
近日发布的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其中《规定》第四十七条
明确从8月1日开始
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
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
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将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
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
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阿消温馨提示
千万不要在公共门厅
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
停放电动自行车
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更不要把电动自行车
或电池带回家!
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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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京消防
▌编辑:冯晓蕾
▌审核:邢慧敏
▌投稿邮箱:244677953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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