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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揪心!男孩骑电单车被撞飞!接下来的一幕......
每逢上学、放学时段,大街小巷就会出现孩子的身影,儿童出行的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2022年6月16日上午,深圳市坪山区一名中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时,被横向驶来的一辆黑色轿车撞飞。听到声响后,附近大万消防救援站的20多名消防救援人员从站内飞奔而出,迅速开展救援。
消防救援人员协同医护人员用担架将受伤学生抬上救护车送往医院,其后该学生送入ICU治疗。
同样惊险一幕仍然发生在深圳。近日。一位9岁男孩在放学路上,在“斑马线”上被撞飞!
(深圳交警)
据了解,9岁的吴同学表示,自己走到“斑马线”上看到有辆小货车停在那,没有看到车辆驶来。当越过小货车后,忽然一辆小汽车冲出来,他一下就被撞“飞”出去了……所幸吴同学并无大碍。
而小汽车车主邹先生则表示,自己远远看到“斑马线”上没人,只有旁边停了一辆小货车,谁知道一个学生从货车前面跑出来……
一个没看到车,一个没看到人,那这起事故发生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看完视频,大家应该也已经发现了这场意外存在一个“第三人”, 就是这辆小货车。
事故发生后,货车司机因着急送货便离开了,殊不知事情远远没有那么简单,经过调查后确认原因如下:
诱因:货车在黄方格违停
形成视觉盲区
货车司机贺某表示,为了方便卸货,自己将车停在了黄方格内。这一行为,导致了视觉盲区的形成,受害者吴某看不到前方来车;肇事者邹某碰上“鬼探头”。
众所周知,黄方格不能停车,贺某却偏偏就在这里停了车!
直接原因:
汽车“斑马线”前不减速、不礼让行人
小汽车车主邹某的视线虽被小货车所遮挡,但他没有礼让行人的行为,“斑马线”前丝毫没有减速,这是事故发生的最直接原因,邹某需负全部责任。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或者行经显示绿色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或者遇行人正在通过时未停车避让的,处五百元罚款。
“斑马线”前礼让行人、不超齐头车,
这个道理相信大家都懂,
但是到了执行的时候,
还是有人明目张胆的忽视。
来看下面这两个案例↓↓
红色车辆因车速过快、左侧车辆遮挡形成盲区,导致与过“斑马线”的路人发生碰撞。
“斑马线”过街路口,白色小轿不礼让行人,导致阿姨被撞。
行车一定要注意这些问题
一、礼让行人
驾驶员在行经“斑马线”时务必“有人停车、无人减速、主动礼让” 。
机动车应该如何“礼让”?
1. 行人在道路右幅人行横道行走、未抵达道路中心线时,在左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2.行人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离线外侧等待、未进入机动车道,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3.行人越过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割线,进入上述位置,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4.行人沿人行横道进入机动车A所在的车道后,机动车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机动车A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5.行人在道路中心线等待、未进入机动车A、B所在车道,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6.行人越过道路中心线,进入机动车A、B所在车道,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7.道路中央采用绿化带隔离,行人在道路中央驻足区等待的,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8.行人在机动车、非机动车混合通行道路的人行横道行走,机动车A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机动车B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在“车让人”的同时,也请行人记住:“车让人,人快走”,不要在“斑马线”上逗留,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快速通过。
此外家长还需多教育孩子,过“斑马线”要注意观察来往车辆,若前方视线被遮挡时更要谨慎,注意“缓步走,探头看”,不要忽然间从车前/后跑出,以免遭受无妄之灾。
二、禁止在黄方格内停车
黄方格是一种禁止标线,表示该区域禁止以任何原因停车,主要设置在无红绿灯的交叉路口、医院、学校等地的进出口。遇到前方车辆正在排队时,驾驶员应自觉在黄方格外等候。
阿消提醒
暑期儿童出行安全
这些知识,家长需要教会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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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消防、深圳消防、深圳交警、央视新闻等
▌编辑:廖梓雨
▌审核:邢慧敏
▌投稿邮箱:244677953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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