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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花都一男子谎报火警摊上事儿了......
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
“生命热线”
但有一些人却为了一己私欲
作出报假警的恶劣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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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21时22分55秒
广州市花都区消防救援大队
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
花都区杨屋二村二队手袋厂二楼起火
有冒烟情况,无人员被困
立即调派花都区消防救援大队
下属花城站、花城专职队
及杨屋二村微型消防站
消防站及专职队
反复排查并未发现火情
多次联系报警人
随后,经过核查,证实为虚假警情。广州市花都区消防救援大队与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及时沟通,并联合辖区派出所依法传唤报警人开展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谎报火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19火警热线
是保障公共安全的重要资源
报假警扰乱秩序、浪费警力
还可能导致真正身处险境的人
得不到及时救助
所以,请勿把火警电话当儿戏!
阿消提示
如何正确拨打119火警电话?
快来随阿消学习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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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杜素敏
▌校对:王彩彩
▌审核:邢慧敏
▌投稿邮箱:244677953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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