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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着火致一家6口全部死亡?警方通报→

广州消防 202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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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下午

网上流传一视频称

“青浦一集装箱着火

致一家六口全部死亡”


警情通报

12月24日

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

通过官方微博“青浦警坛”

发布警情通报称:

经公安机关查证,此信息为谣言


侦查结果

经查,2023年12月23日14时35分,上海市青浦区沪青平公路崧盈路附近农田内,一用于堆放杂物的集装箱起火,消防部门到场后迅速将火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
处罚决定

孙某(男,38岁)途经此处看到消防灭火过程,在明知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为博人眼球、吸引流量,故意编造“一家六口全部烧死”的不实信息发布在网上。

目前,孙某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阿消普法

网络绝非法外之地

法律尊重和保护公民个人言论自由

但所有网民都应当遵纪守法

对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

不造谣、不传谣

谎报火情也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阿消提示

此次事件是由于集装箱堆放杂物导致起火冬季干物燥火灾事故频频发生
这警示着我们冬季防火更加不可松懈这份冬季消防安全提醒记得收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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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消防、青浦警坛、触电上海

▌编辑:李俊颖

▌校对:王彩彩

▌审核:邢慧敏

▌投稿邮箱:244677953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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