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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国家消防救援局: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定
就在下周一!
第29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即将到来
作为家长、老师
我们要时刻关注孩子安全
为他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近日
教育部、国家消防救援局
《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定〉的通知》
明确了中小学校、幼儿园
消防安全十项规定↓
第一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全面负责。主管消防安全的负责人是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负领导责任。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细化各部门和教职员工、保安、厨房工作人员、宿舍管理员、电工、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学校实验室应制定并落实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和使用安全制度,明确实验室教学环节安全操作管理责任。
第二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手续,严禁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及用途。学生宿舍、幼儿园儿童用房严禁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幼儿园儿童用房严禁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与其他建筑合建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使用耐火性能符合要求的砖墙、楼板和防火门(窗)与建筑内的其他场所进行分隔。电缆井、管道井应当按照规定进行防火封堵。中小学校、幼儿园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从严控制,并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规范》规定,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板材、彩钢板搭建建(构)筑物、分隔房间。
第三条 学生宿舍面积必须严格执行《中小学设计规范》(GB50099-2011)、《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教体艺〔2011〕5号)要求,凡不符合标准或擅自临时增加宿舍房间、增设床(铺)位的,必须按要求整改到位。
第四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电气线路、燃气管路的设计、敷设应由具备电气设计施工资质、燃气设计施工资质的机构或人员实施,应采用合格的电气设备、电气线路和燃气灶具、阀门、管线,并定期检查。学生宿舍应安装限电保护装置。严禁在学生宿舍、幼儿园儿童用房内使用蜡烛、蚊香、火炉等明火和电热器具、电磁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发现学生、儿童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源的应予以没收。电动自行车、平衡车及其蓄电池严禁在公共门厅、楼梯间、疏散走道、安全出口及室内停放、充电。电缆井应当按照规定进行防火封堵,严禁在配电箱周围、变配电室、电缆井和管道井内放置可燃物品。厨房油烟管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第五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落实动火审批制度,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应当办理动火审批,清理现场可燃物,并落实现场安全监护措施。电气焊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带火花作业时,严禁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中小学校、幼儿园各功能建筑场所在正常教学、自习、就餐、作息期间,严禁动火施工作业。
第六条 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集体宿舍以及幼儿园的儿童用房每层应至少有2个安全出口、2部疏散楼梯,且不应与其他功能区域相互借用,并按标准配备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安全疏散距离不符合要求的,还应增设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学生宿舍每层应设置声光报警装置或消防应急广播。设置在高层建筑内的幼儿园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集体宿舍和幼儿园严禁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严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男女生混用或其他特殊使用的宿舍楼,为管理需要采取的分隔设施和门禁系统,必须保证紧急情况下能够立即通过自动和现场双向手动两种方式开启。
第七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确保完整好用。学生宿舍或午休室必须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者具有联网功能的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取得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并实行24小时双人值守。
第八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定期开展教职工、安保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宿舍管理员应接受专题消防安全培训,必须具备火灾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学生儿童疏散逃生的能力。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结合学生、儿童的年龄和认知特点,组织开展以用火、用电、火灾报警和逃生自救为主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使其掌握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识。
第九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应针对学生儿童认知特点和建筑场所具体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区分白天、夜间情况,明确责任分工、值守人员最低配置数量和应急处置程序。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建立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每学期至少组织教职工、安保人员和学生儿童开展1次全员消防演练,能够做到发生火灾第一时间拨打“119”火警,1分钟快速响应、3分钟有序组织疏散、5分钟初起火灾扑救力量到场扑救。夜间实行封闭管理的学生宿舍,应结合住宿人员数量、教职工值班安排制定专门的夜间预案,严格落实夜间值班值守要求,采取有效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确保紧急情况下学生能够快速疏散。
第十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安排专人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及时处理检查发现问题,严格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寄宿制学校和寄宿制幼儿园必须根据学生儿童数量,安排足够比例专职宿管员24小时值班,夜间每2小时巡查1次。
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设立这一制度是为全面深入地推动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大力降低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率,切实做好中小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我们为什么要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
下面几个案例
告诉你答案
↓↓↓
遇危险“教科书式求救”
“我家起火了,家长不在家,我已逃出室外,请快点来灭火……”近日,广东阳江市区某小区发生火灾,一名六年级少年冷静拨打119报警求救。
消防员到达现场后发现,起火楼层为该小区1期某栋19楼,起火部位位于房子一卧室,室内人员已自行逃离火场。经过紧张的救援,火势被迅速扑灭。“当时烟很大,我关掉电闸后马上往外跑,跑到18楼时马上拨打了火警电话……”事后,小男孩回忆称,起火时只有他自己在家,当时他正在客厅玩,闻到一股烟味后,发现卧室冒烟了,他在第一时间切断了家里电源并迅速跑出室外安全地点,随后就报了火警。
“教科书式自救”的背后凸显了男孩对消防安全知识日常的学习和积累。
冷静求助 为救援赢时间
2020年12月18日22时许,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一小区内,正在睡觉的麻文博突然闻到一股烧焦的味道。他赶紧下了床,发现客厅的火已经烧到了天花板。麻文博的第一反应是喊醒爸爸!接着又喊醒外公!
成功逃至楼下后,短短几分钟内,9岁的小博干了这样几件事:
下楼逃生时,依次敲响了2楼和1楼邻居家的房门,通知邻居逃生。 逃至楼下后,对着整幢楼大喊“着火了!大家快走啊!”。 最后,他当街拦车,请司机帮忙拨打119报警……
麻文博说:“在学校里,我学过相关的火灾突发应急逃生知识。”发生大火时还能想到去救邻居,他补充说:“我是男孩子,要做男子汉,关键时刻,更要站出来。”
今天,让我们一起来
学习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技能
1、教孩子认识火灾的危险性,养成不玩火的好习惯,不玩家中的打火机、火柴等火器,不玩煤气灶、插座、电器开关等危险物品。
2、日常与孩子共同学习一些防火和逃生的安全知识,争取让孩子拥有一定的自保能力。教会孩子报火警,教会孩子认识消防标志和消防设施,要保护消防设施、不能堵塞消防通道。
3、收好家中的打火机、杀虫剂、剪刀、热水壶等易燃物品和危险物品,妥善保管药品,不要放在孩子能触碰到的地方,以防发生危险。
4、不要留年龄小的孩子单独在家,容易发生危险,与孩子外出要注意留意照顾,防止走失。
5、要格外留意家中的门窗、阳台、柜脚等可能对孩子产生伤害的危险区域,安全无小事,家长多留心!
6、要时常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不给陌生人开门,不要靠近火源、热水等,以防烫伤,不在阳台或飘窗玩耍,不在河边、水塘等区域玩耍,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家长要明确告诉孩子哪些事情很危险,是不能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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