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法》走过30年
2011年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
法律体系不断健全
保障服务日益优化
产业态势发展良好
市场监管不断强化
新《测绘法》亮点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调整优化测绘地理信息机构管理职能,《测绘法》确定的统一监管管理机制不断得到加强。
◆积极稳妥推进测绘资质改革,大幅压减测绘资质等级,下放测绘资质审批权限,合理降低准入门槛,压减审批时限和材料。
◆积极推进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破除行政壁垒,避免重复测绘,促进成果充分共享;不断完善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审核公布、涉外测绘活动、地图审核管理等制度。
◆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围绕测绘成果共享汇交、质量管理、地图审核、测绘资质、安全生产、信用管理、测量标志保护、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与应用等出台多项政策措施,为各项测绘活动顺利开展提供了充分的制度保障。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贯彻落实《测绘法》关于建立统一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提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做好应急测绘保障等有关规定,不断提升测绘要素保障和公共服务能力。
◆现代测绘基准体系逐步完善,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持续丰富,基础测绘公共服务加快转型,国家应急测绘保障能力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贯彻落实《测绘法》关于国家鼓励发展地理信息产业的有关规定,积极促进测绘成果共享与应用,促进测绘地理信息与自动驾驶、智慧交通、平台经济等新业态深度融合,规范和支持智能网联汽车等测绘地理信息新业态发展。
◆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供给向以市场为主加快转型,产业规模增长迅速,数字地图导航为人们提供便利。
◆近年来,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贯彻落实《测绘法》关于测绘行业和地理信息安全监督管理要求,不断完善测绘行业监管,提升监管能力。
◆查处测绘违法案件,加强涉外测绘监管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开展测绘资质、测绘成果质量、“问题地图”监督检查,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规范使用地图。
i自然全媒体
转载请在醒目位置标注来源:i自然全媒体
i自然投稿邮箱:mnrnews@163.com
电话:010-68047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