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19家“黑”停车场
呼和浩特市城管行政执法监察一支队六大队贾队长告诉记者,这19家停车场由于没有城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属于“黑”停车场。贾队长提醒广大市民,发现这类违规停车场可以拨打12319进行举报。
(网络配图)
1.鄂尔多斯西街康居家园
2.新华西街植物园门口
3.公园西路公园门口
4.哲里木路工大西门蓝鲸网络会所门前
5.国贸对面原锡林旅社院内
6.回民区附院北侧永和豆浆门前及北侧
7.丁香路和南二环交汇天皓酒店
8.公园东门门口
9.五四商城对面自来水公司门口(北侧)
10.中山路三千浦楼下
11.万达东门东南一
12.万达东门东南二
13.成吉思汗大街与通道北路交汇处西南 大溪地
14.机场辅路火车东站停车场
15.东影南路嬉水广场
16.北垣街凌峰石油东侧100m(可以列入免费车场)
17.医学院十字路南侧乾坤金店南院内
18.回民区阿吉拉沁南路 碧海轩阁浴场门前
19.海西路奔驰4S店巷内
在执法过程中呼和浩特市城管行政执法监察一支队执法人员对位于公园西路、植物园、金翡丽商场南侧和鄂尔多斯西街康居家园4处拒不配合,影响恶劣,市民反应强烈,多次阻挠执法的停车场予以现场取缔。
(来源:呼和浩特新闻网)
大青山国家登山健身步道外的停车场有人无证收费
随着天气转暖,地处呼和浩特市北郊的大青山国家登山健身步道成为市民踏青休闲的好去处。4月5日,本报接到市民刘先生反映,大青山国家登山健身步道外的停车场有人无证收费,且收费标准不符合物价部门的规范。刘先生表示:“这里对外宣传是全区唯一的国家级登山健身步道,但设在山脚下的停车场收费没有审批,用途没有公示,我觉得这样的情况不符合一个国家级登山健身步道应有的形象。我们不怕收费,但希望这种收费是经过审批的,用途是清清白白的。”
当日,记者来到大青山国家登山健身步道,在进入停车场前,一位男子拦下记者,声称进入登山健身步道需要交10元的停车费。当记者问“有无收费依据时”,该男子非常激动地告诉记者:“是新城区保合少镇水磨村村委会让我们在这儿收费的,有问题你问村委会。”记者掏出10元钱交给该男子,这位男子还向记者提供了一张收费发票,上面的落款为水磨村村委会。
记者表明采访意图后,一位自称村委会工作人员的王姓男子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指着停车场外白房子上的红字告诉记者:“这就是收费标准。”顺着他指的方向,记者看到,墙上明确写着:小车10元,中巴20元,大轿50元,自行车3元。对于这样的标准是否得到物价主管部门的审批,这位王姓男子表示,目前虽然没有物价主管部门的审批,但是领导已经首肯,具备了收费条件。这位王姓男子告诉记者:“因为修健身步道,村子原来的生活环境受到破坏,我们需要雇人去打扫山上的卫生,收的钱全部用来做这个方面。”对于一共收了多少钱,开销如何,他也说不清楚。
记者就此来到呼和浩特市发改委采访,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介绍,停车场收费是按照《呼和浩特市停车场管理办法》来管理的,公共停车场的经营者,应当办理工商、税务、物价等相关手续,向停车场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经营。而且从收费标准来讲,这个停车场的收费也不符合相关要求。从收费价格的公示来看,把红色油漆喷在白色墙壁上的做法,显然也不符合相关的价格公示规定。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大青山国家登山健身步道外的停车场既没有取得收费资质,也没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标准进行收费,属于非法收费行为。”
内蒙古文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苗荣盛表示,未依法取得开设停车场所需的证照而从事停车场经营的,属非法经营,主管部门可按照非法经营数额或所得,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罚。(来源:北方新报)
呼市火车站停车场停车每小时收3元 批复文件已过期
市民质疑收费高 呼和浩特市发改委批复收费标准试行期已过期
呼和浩特火车站站前广场设置了停车场之后,为不少车辆停车提供了方便。
可连日来,有不少市民反映,该停车场收费标准为每小时3元,而呼市其他停车场的收费标准为每小时2元。就市民反映的情况,1月4日上午,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来到呼和浩特火车站站前广场停车场进行了采访。
在该停车场入口处,一块蓝色的收费告示牌上写着小型车每小时收费3元,每增加1小时叠加3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不设上限。
记者在该停车场停车20分钟,交费3元。停车场管理员表示:“我们的收费标准是经过发改委批准的,停车收费也开具相应的发票。”
记者看到,在停车场出具的停车收费发票上,盖有“呼和浩特车站广场管理中心”的印章。
市民张伟嘉称,前段时间,他到呼和浩特火车站接亲友,将车停在了站前广场的停车场,停车1小时20分钟,收费6元。“呼市其他的收费停车场都是每小时收费2元,这里却每小时收费3元,让人难以接受。”
对此,负责呼和浩特火车站站前广场停车场日常管理的内蒙古蒙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张继生表示,呼和浩特火车站站前广场停车场每小时3元的收费标准是从2014年8月份开始执行的,是根据呼和浩特市发改委的规定执行。张继生还出示了呼和浩特市发改委批复的文件,据文件显示:为了避免交通拥堵,从2014年8月1日起,呼和浩特火车站停车场收费标准提高,小型客车(9座以下)每小时由2元提高到3元,每增加1小时3元,24小时不设上限。收费标准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每24小时计算一次,载货车执行大型车收费标准。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得知,呼和浩特火车站站前广场停车场收费标准是根据呼和浩特车站广场管理中心申请,呼市发改委按照《呼和浩特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结合《关于呼和浩特市停车收费标准的通知》及《关于呼和浩特市继续执行停车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执行,收费标准自2014年8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止,试行期1年,期满前重新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
对于目前该收费标准试行期已过期一事,张继生称,他们正在继续申报,将尽快完成申报流程。
(来源:内蒙古晨报)
发改委:要严格按规定收费
呼和浩特市停车场划分为两类区域,一类地区为本市重点区域,一类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为二类地区。一类地区的范围东为哲里木路、昭乌达路;南为大东街、大学西街;西为通道北路、通道南路、大北街;北为车站东街、车站西街、北垣西街。一类地区含新华大街、新华东街两侧(注:当年新华大街分为新华西街、新华大街、新华东街)。同时,鼓励专用停车场在满足本单位停车需要的前提下,向社会提供免费或者经营性停车服务;向社会提供经营性停车服务的,按照本文件所规定的公共停车场价格标准执行,并履行相关职责。住宅小区停车场对外经营时,参照本文件所规定的二类区价格标准及要求执行。道路两侧(道牙以下)临时停车收费标准参照公共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所对应的1小时的收费标准按次执行。地下停车场在不超过所公布的收费标准基础上自主制定,在收费前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商场、娱乐场所、物流货运场所、宾馆(饭店)等配套停车费由经营者在不超过相应区域停车收费标准的情况下自主定价,在收费前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即停即走通道的停车场,停车15分钟以内不收费。经营者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停车费,使用统一税票;在停车场显著位置公示停车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监督电话……
收费标准为:一类地区的小型车(9座以下),1小时内(含1小时)收费2元,每增加1小时增收2元,最高上限15元。二类地区,小型车1小时内(含1小时)收费2元,每增加1小时增收1元,最高上限10元。
(转载自:内蒙古晨报、呼和浩特新闻网、北方新报、so内蒙古城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