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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稿 | 都只是孩子

2016-12-17 瞿鑫鑫 河南师范大学大学生通讯社

对余秀华现象的一些思考




作者 |15级体育学院 瞿鑫鑫

排版 | willingLee


近日,群里文友就余秀华及其作品进行了深入讨论和激烈争辩,让我再次对这位曾经在网络上红得发紫的草根作者有了兴趣。早些时候便有所耳闻,也看过其部分作品,我的感觉是,一没那么好,二没那么不好。至于“为什么她能红”、“她到底能红多久”此类问题,不是我等安居陋室的工薪阶层推算出来的,也没必要去消耗那个脑细胞。个人只是觉得,面对余秀华和她的作品,我们没有必要大惊小怪。



首先,不必谈性变色。引发文友争论的一方面就是余的作品里出现的关于性的裸露字眼。孔子都说“食色性也”。不客气地说,人类有两个基础任务,一个是生存,另一个就是繁衍后代。然后才是发展和提升。作为比较传统的东方国度,我们已经意识到自己的不足,慢慢开始对青少年进行正面的性教育,避免其因为好奇和无知误入歧途。更何况,作为小众化的文学产品,余的诗歌中的文字,比某些商业影视作品中大尺度的画面比起来,影响要小得多。如果你懂英文,把某些国际大师的作品翻译过来之后,会发现其实他们早已习惯了“用躯体写作”。


其次,艺术不同于生活。我们可以不赞同她的观点或内容,但不能把一个人在艺术上的探索和实际生活的本人等同对待。就像当初黄霸天的扮演者和容嬷嬷的扮演者被群众恶语中伤、殴打泄愤一样,演员精湛的表演艺术反而成了他们本人受伤的起因。当然,我并不是说余的写作水平一定有多高,而是说她在作品用的词汇,读者们不应该反用在现实作者身上。就像本来是反映社会问题的《金瓶梅》,有人非把它当成黄色书籍来看,真乃暴殄天物了。如果看到人体模特只有“交合”的冲动,你是永远进不了美院的大门了。比起那些只做勾当满嘴道德的人,只是用文字“意淫”的文学创作者,余还算不上真正的“下流”吧?



第三,雅俗共赏,艺术才会有生命力。艺术从来不是,也不应该是仅供深墙大院里某个群体欣赏的东西,市井街头普通人中间也有需要,也有其自身表现形式。文明发达的大城市里你在欣赏交响乐和舞台剧,但不能说村口的大戏响子就狗屁不是。个人的欣赏水平和精神需求不同罢了。地区文化习俗差异,形成了除国粹京剧之外的多个剧种百花齐放的格局,萝卜白菜各有所爱;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并不是仇人,应该是兄弟。


第四,一切存在皆有其合理性。我们希望世界上一切都是真善美的,这只能是单方面的愿望。假恶丑的东西能够存在,一定是先有适合它生长的环境。更何况,所谓“真假美丑”也只是当局的我们的看法,最终,只有时间才能 其是金子还是石头。就像一株不知名的野花,奇形怪状地开在了名花中间的时候,你可以讨厌它,但不得不承认,到底那也是一株怒放的生命。就像一开始科班正统的作家们对郭敬明等人的讨伐一样,认为他们的作品脱离现实、矫揉造作、卖弄文字而已,可是如今的郭敬明个人身兼作家、歌手、导演、董事长数职,各个领域都玩得风生水起,不知让多少靠文字吃饭的人眼红嫉妒啊。未来他们会怎样,到时候才能知道吧。



第五,现代诗歌写作已多元化发展,更多的未知在等待我们去探索。自从白话文解放了格律诗,现代诗一直在摸索中前进着。朦胧诗也从备受质疑、盛极一时变成了明日黄花。现代成年人不只喜欢“我如果爱你”这样的句式了,单纯的“热爱生命”和“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已经无法满足现代人的精神需求。市场经济大潮之后,面对高强度快节奏大压力的生活,他们需要更强烈的刺激,来放松自我或寻找存在感。过山车、蹦极是,KTV、酒吧是,文学作品里的粗暴字眼当然也是。


有人说,现在已经进入了“大诗歌”时代。简而言之,一切皆可以成为叙述的对象或载体。原本用于现代小说的意识流、后现代主义、零度叙述等手段,不断融入在诗歌中。一度让停留在八十年代诗歌巅峰时期的我们无法接受,误把外行人所谓的“读不懂的诗就是好诗”作为对自己的质疑。就像有人曾经拒绝网络,到现在玩转智能手机和微信。在这个“自媒体时代”,人们藏在内心的诉求的本能,在手机电脑等强大的社交功能刺激下被激活甚至无限放大。无论什么身份什么地位,我们随时随地都可以参与别人的讨论,可以表达自己的想法。对文学、对诗歌有感觉的人,当然也都跳了出来,五花八门的表演,天马行空的构思,可不管看客喜欢不喜欢。


余及余一样的诗歌写作者正是这群人中比较突出的小众罢了。


第六,作为一个个体生命,余秀华的努力是成功的。一个脑瘫的农村妇女,在底层收到身体上和精神上的折磨是可想而知的。她没有像其他残疾人一样最终沦为世人同情的对象,通过写作这条道路,为自己赢得了更多生存的权力和自尊,开启了另一番新世界。她写作上的成功,可以说已经在物质生活和社会地位上超越了一般人。或许是她出名太快,我们还没来得及细细品味这个倔强生命的感人之处,批判的声音也汹涌而至。一个把生殖器挂在嘴边骂街的村妇,估计没有人批评她的低俗,只是余用她粗野的表达获得了好多文化人想得而得不到的荣誉和肯定,以至于把矛头指向了她 —— 指向了她和大多人不一样的没有进行外包装的人性中的本真。如果诗歌里写“交合”便可以火,估计好多文人很乐意而为之;反过来说,换另一个人写,能不能火还真不好说。所以,还是必须承认,她的写作还是有相当技巧的。如果不是刺激了读者的神经,凭她再宣传业不可能受追捧。如果说她的某些作品实在让人看不上眼,让它飘过即可。



再回到文学圈内的思想交流问题。我想起了小时候大家在河沟里泥巴的场景:有的衣衫不整,有的露肩光腚,有的“面目全非”,谁也不笑话谁,大家玩得高兴就是。在写作这个圈里,余也是一个玩伴;我们都是全身泥浆的孩子,谁也没有审判别人的权力。


毕竟,我们都只是个孩子,无论是面对艺术,还是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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