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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开通“学法减分”!最高减免6分!
记者刚刚获悉
即日(20日)起
合肥市
开通线上“学法减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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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天(20日)从合肥交警获悉,为充分发挥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制度教育引导、鼓励守法的正向激励作用,加强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推动提升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从5月20日起,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部署,合肥市开通线上“学法减分”业务。
累计最高减免6分
连续学习满五分钟的,计入累计学习时间,三日内累计学习满30分钟为一次,学习时间达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可以申请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考试,考试未通过的可以在24小时内补考,补考以二次为限。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考试由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二十题,每题答题时间最长六十秒钟,答错或者超时未答累计三题的,考试不合格并退出考试。
网上学习须完成实人认证
网上学习内容采用视频、文档课件等方式,通过视频连续学习满5分钟的、连续学习不满5分钟但视频播放结束的、总学习时长已达30分钟的,计入累计学习时间;通过文档学习的,结束学习计入累计学习时间。三日内累计学习满30分钟完成学习。
学习过程中,系统随机抓拍学习过程现场照片并进行人脸比对。比对不通过的,提示对正摄像头并再次进行人脸比对,人脸比对不通过的,终止本次学习,告知其本次学习无效;比对通过的,本次学习有效。
部分情形不予受理
(一)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含)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二)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含)以上满分记录的;
(三)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四)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六)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七)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学法减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对结果有疑议须在24小时内符合
机动车驾驶人对学习、考试审核结果不通过有异议的,应当在24小时内申请复核。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收到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复核完毕,并告知复核结果。
申请成功之日起3日内完成学习
驾驶人应当在当前记分周期内完成网上学习、考试,未完成的,申请记录将自动作废。
学法减分进展情况,可以在“交管12123”手机APP主页下方“网办进度”查询。学法减分过程中,存在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情形的,驾驶人将被加入至全国黑名单信息库,3年内不得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自助机办理交通管理业务。
“学法减分”系统简要流程
申请
注册地及驾驶证核发地均为合肥市的驾驶人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选择“更多”在“学习教育业务”模块下点“学法减分”按钮,进入学法减分申请页面,选择“网上学习”,点击“申请”按钮,阅读业务须知并同意,查看提交界面展示信息无误,点击“提交”按钮。
学习
点击“前往学习”按钮,实人认证后,点击“视频学习”或“文档学习”;
通过视频课件连续学习满五分钟的、连续学习不满五分钟但视频课件播放结束的、总学习时长已满30分钟的,计入累计学习时间;
通过文档学习的,每个文档结束学习时计入累计学习时间;
三日内学时满30分钟之后,点击“提交学习”按钮并提交;
学习过程系统抓拍驾驶人照片。
考试
驾驶人完成网上学习后七个工作日内,点击“前往考试”按钮,实人认证后,进入答题界面,系统随机抽取20道题试题,每题限时60秒内完成答题;
答错或者超时未答累计三题的,考试不合格;
考试不合格的,可在24小时内点击“前往补考”,限2次;
考试过程随机抓拍一次考试现场并进行人脸比对,连续三次比对不通过的,终止本次考试;
所有题目答完进入实人认证,通过后由系统判定考试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的系统给出原因;
考试通过的用户,可点击“前往查看”,跳转至“网办进度”查看记录。
来源: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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