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又一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资质注销!
蚌山区
蚌埠市蚌山区秀铂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七家校外培训机构自行申请停止办学,注销办学资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决定注销蚌埠市蚌山区秀铂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七家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资质,现予以公告。
注销办学资质如下:
蚌埠市蚌山区秀铂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教民234030370000359号
蚌埠市蚌山区小龙人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教民134030370000249号
蚌埠派尔成长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教民234030370000379号
蚌埠市蚌山区山姆大叔英语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教民234030370000389号
蚌埠市蚌山区蓝宇外语培训学校
教民134030370000218号
蚌埠市思达教育培训学校
教民134030370000161号
蚌埠市曼蕾教育培训学校
教民134030370000141号
蚌山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11月10日
禹会区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蚌埠市禹会区优邦学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五家校外培训机构自行申请停止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决定注销蚌埠市禹会区优邦学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五家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资质,现予以公告。
注销办学资质如下:
蚌埠市禹会区优邦学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教民134030470000209号
蚌埠市禹会区先飞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教民134030470000219号
蚌埠市禹会区极致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教民134030470000319号
蚌埠市禹会区未来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教民134030470000329号
蚌埠市禹会区乐考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教民134030470000419号
禹会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11月11日
龙子湖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蚌埠翰林院培训学校泗水桥分校等5所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申请注销办学许可证,经龙子湖区教育体育局审核,现依法予以注销。
注销办学资质如下:
蚌埠翰林院培训学校泗水桥分校
教民134030270000021号
蚌埠市宇航教育培训学校
教民234030270000149号
蚌埠市龙子湖区国祯广场王后雄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教民134030270000129号
蚌埠市明德教育培训学校
教民134030270000119号
龙子湖区立信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教民134030270000089号
龙子湖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11月11日
据全国基础教育“双减”工作监测平台数据显示,截至11月8日,我省线下学科类培训机构暂停、转型或注销比例达60.76%;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转型或注销比例达100%。
省教育厅表示,将加快工作进度,确保12月底前全面完成“营改非”工作,同时严把入口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培训机构坚决予以压减。并加大监管力度,会同公安、民政、人社等15家部门联合开展为期4个月的专项治理行动,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等问题。
合肥
记者从合肥市教育局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双减”政策,目前全市已启动对现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工作,12月31日前,学科类培训机构要暂停招生及收费。 “我区目前已全面启动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工作,预计12月底完成,请家长在此期间不要报名缴费。”这两天,家住合肥市庐阳区的家长方女士收到班级群里的一条提醒,随即给本报发来消息求核实。
“从11月初开始,合肥市就已经启动了这项工作,预计到12月底全面完成现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工作。”11月10日下午,记者从合肥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部门了解到,不仅是在庐阳区,目前已经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学科类培训机构的“营改非”工作,下一步,通过重新审核登记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将会产生,教育部门将通过多个平台予以公布,帮助家长甄别规范的培训机构。 同时,市教育部门也提醒家长,在重新审核登记工作完成之前建议家长不要再报名缴费,以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宣城
宣城市教体局11月10日发布《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明确全市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
根据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文件要求,近日,宣城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宣城市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专项工作方案》,明确了全市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以下简称“营改非”)的具体办法。为维护全市校外培训市场秩序,保护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特向您提醒如下事项:
按现有政策要求,宣城全市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从10月25日起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在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工作之后,方可进行招生及收费,尚未完成“营改非”之前,不得再招收新生,不得预收培训费用。请家长朋友认真查看学科类培训机构在办学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的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证照信息,如无相关公示信息,请不要缴费。
请已交费的家长与学科类机构协商,将学科类课程尽快消课。如发现学科类培训机构存在继续违规招生及收费、无办学资质开展培训、休息日(周末)节假日以及“地下”培训等违规行为,欢迎广大群众拨打电话进行举报。
咨询和举报电话
宣城市教体局:3033015、3033025 宣州区教体局:3022096 郎溪县教体局:7031019 广德市教体局:6015010 宁国市教体局:4013263 泾县教体局:5021770 绩溪县教体局:8169083 旌德县教体局:8602282
铜陵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
按照根据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以下简称“营转非”)工作,有效维护全市校外培训市场秩序,保护你们和孩子的合法权益,特提醒注意以下事项:
一、全市学科类培训机构从11月11日起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
按现有政策要求,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在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工作之前,不得招收新生,不得预收培训费用;必须在完成“营转非”登记后,方可招生及收费。
面向高中阶段培训的培训机构必须在完成重新审核登记后,方可进行招生及收费,尚未完成审核登记之前,不得招收新生,不得预收培训费用。
请家长朋友认真查看学科类培训机构在办学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的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证照信息,如无相关公示信息,请不要缴费。
二、按现有政策要求,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工作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各县区要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行政审批及法人登记工作。超过时限,仍未完成上述工作的,将按照国家“双减”政策规定,终止其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培训资格。
请家长朋友们尽快与学科类机构协商,将现有的学科类课程尽快消课,对学科类培训机构存在继续进行招生及收费、无办学资质开展培训、节假日、休息日开展培训等违规行为,家长和广大群众可以进行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
铜陵市教育和体育局:0562-2821782 枞阳县教育体育局:0562-3226312 铜官区教育局:0562-2833662 义安区教育体育局:0562-2107529 郊区教育局:0562-2896689
铜陵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11月10日
芜湖
芜湖市教育局11月9日发布致全市各中小学生家长一封信,明确全市学科类培训机构从11月9日起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请家长尽快与学科类机构协商将学科类课程尽快消课,具体如下:
各位家长朋友:
您好!根据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文件要求,近日,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对我市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以下简称“营转非”)的具体办法进行了明确。为维护全市校外培训市场秩序,保护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特向您提醒如下事项:
1、按现有政策要求,全市学科类培训机构从11月9日起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
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在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工作之后,方可进行招生及收费,尚未完成“营转非”之前,不得再招收新生,不得预收培训费用;面向高中阶段培训的机构必须在完成重新审核登记后,方可进行招生及收费,尚未完成审核登记之前,不得再招收新生,不得预收培训费用。
请家长朋友认真查看学科类培训机构在办学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的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证照信息,如无相关公示信息,请不要缴费。
2、按现有政策要求,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工作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超过时限,仍未完成上述工作的,将按照国家“双减”政策规定,终止其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培训资格。
请家长尽快与学科类机构协商,将学科类课程尽快消课,对学科类培训机构存在继续进行招生及收费、无办学资质开展培训、节假日开展培训等违规行为,请家长和广大群众拨打以下电话进行举报。
咨询和举报电话
芜湖市教育局:0553-3869118 镜湖区教育局:0553-3902628 经开区社会事业局:0553-5841746 弋江区教育局:0553-4832379 鸠江区教育局:0553-5850520 无为市教育局:0553-6322154 湾沚区教育局:0553-8791157 南陵县教育局:0553-6839682 繁昌区教育局:0553-7911026 三山经开区教育文体局:0553-3918553
亳州
亳州市教育局发布了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明确全市学科类培训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 各位家长朋友: 您们好! 根据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精神,近日,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对我市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以下简称“营转非”)的具体办法进行了明确。为维护全市校外培训市场秩序,保护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特向您提醒如下事项: 1.全市学科类培训机构从11月12日起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 按现有政策要求,全市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在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工作之后,方可进行招生及收费。尚未完成“营转非”之前,不得再招收新生,不得预收培训费用。 面向高中阶段培训的机构必须在完成重新审核登记后,方可进行招生及收费,尚未完成审核登记之前,不得再招收新生,不得预收培训费用。 请家长朋友们认真查看学科类培训机构在办学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的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证照信息,如无相关公示信息,请不要缴费。 2.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工作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根据工作安排,各县区及亳州高新区要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营转非”工作。超过时限,仍未完成上述工作的,将按照国家“双减”政策规定,终止其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培训资格。 请家长尽快与学科类培训机构协商,将现有的学科类课程尽快消课。对学科类培训机构存在继续进行招生及收费、无办学资质开展培训、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开展培训等违规行为,请家长和广大群众拨打以下电话进行举报。 咨询和举报电话: 亳州市教育局:0558-5125299
涡阳县教育局:0558-7211207
蒙城县教育局:0558-7627013
利辛县教育局:0558-8807060
谯城区教育局:0558-5522894
市教育局高新区分局:0558-5996035
蚌埠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按照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文件要求,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就我市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以下简称“营转非”)的具体办法进行了明确。为维护全市校外培训市场秩序,保护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特向您提醒如下事项:
一、全市学科类培训机构从11月10日起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
按现有政策要求,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在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工作之前,不得招收新生,不得预收培训费用;必须在完成“营转非”登记后,方可招生及收费。面向高中阶段培训的培训机构必须在完成重新审核登记后,方可进行招生及收费,尚未完成审核登记之前,不得招收新生,不得预收培训费用。请家长朋友认真查看学科类培训机构在办学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的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证照信息,如无相关公示信息,请不要缴费。
二、按现有政策要求,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工作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各县区要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行政审批及法人登记工作。超过时限,仍未完成上述工作的,将按照国家“双减”政策规定,终止其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培训资格。
请家长尽快与学科类机构协商,将现有的学科类课程尽快消课,对学科类培训机构存在继续进行招生及收费、无办学资质开展培训、节假日、休息日开展培训等违规行为,请家长和广大群众拨打以下电话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
怀远县:0552-8010863五河县:0552-2350086固镇县:0552-6012357,0552-6015282龙子湖区:0552-3040215蚌山区:0552-2043609禹会区:0552-4045856淮上区:0552-2567850高新区:0552-4071177经开区:0552-3183537蚌埠市:0552-2063790
“给安徽带来的麻烦,也实在抱歉!”疑似清华贫困生回应“树洞”刷屏!
规划去台北的铁路经过安徽多地!国铁官微关注《2035去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