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4月23日发布情况通报
通报指出:
我县倡导非必要不来(返)太
确需来(返)太的
从市外返回前需提前向村(社区)报备
并主动配合做好管控
费用自理
情况通报(2022年4月23日)
4月22日,我县在对省外返乡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4例核酸初筛呈阳性,随即转运至市定点医院隔离医学观察,临床专家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4名人员返回前已提前向村(社区)报备,到辖区后闭环管理,县内无疫情外溢风险。我县倡导非必要不来(返)太,确需来(返)太的,从市外返回前需提前向村(社区)报备,并主动配合做好管控,费用自理。太和县发布
致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和来(返)太人员的一封信
鉴于疫情防控形势,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履行好个人防控义务。一、坚持非扫码不进入。在出入居民小区、重点场所、公共场所时,配合扫“健康码”“行程码”等有关规定。二、倡导非必要不来(返)太,非必要不前往重点疫区。确需来(返)太的,重点疫区人员要提前向村(社区)报备,主动配合做好管控,费用自理。三、对故意谎报、瞒报行程,来(返)太不及时向村(社区)报备、不及时到指定地点开展核酸检测、不按照要求落实隔离观察措施、不严格落实“二码联查”等管控措施的,公安机关等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了保障全县人民的切身利益,请大家对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积极主动监督。举报电话:3333666。
太和警方提示:
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
必将依法追责!
目前,我国多个城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外溢风险加大。近日,多地通报了个人出现不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拒不采取防控措施等涉疫违法行为的案例。鉴于疫情防控形势,请广大人民群众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规定,自觉履行好个人防控义务。
警方提示:
故意谎报、瞒报行程,来(返)太不及时向村(社区)报备、不及时到指定地点开展核酸检测、不按照要求落实隔离观察措施、不严格落实“二码联查”等管控措施的,公安机关等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市、县两级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通告要求,主动配合防疫工作,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来源:太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太和发布、太和发布、平安太和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