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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荣枝当庭回忆“合肥案”:听到案发时的惨叫声

大皖新闻 2022-12-14


8月19日下午,劳荣枝上诉案在江西高院继续开庭审理,庭审持续了4.5个小时,法庭宣布休庭,8月20日上午9时再开庭继续审理。

检方:殷某华是劳荣枝法子英共同致死

19日下午,劳荣枝上诉案开庭围绕“合肥绑架、故意杀人事实”进行。

一审判决书认定,1999年6月,被告人劳荣枝和法子英来到安徽省合肥市,租住于合肥市某小学某楼某室。二人继续沿用前述作案模式,劳荣枝化名“沈凌秋”在合肥市三九天都歌舞厅从事陪侍服务,物色作案对象,法子英提前定制了一只钢筋笼用于关押人质。

同年7月22日上午,劳荣枝将被害人殷某华(男,殁年34岁)诱骗至租住处,法子英持刀威胁,劳荣枝用绳子将殷某华手脚捆绑。二人将殷某华关进事先准备好的钢筋笼内,并用布条、铁丝将殷某华手脚捆绑于钢筋笼上。

为逼迫殷某华尽快交付财物,法子英以当面杀人威胁殷建华。中午,劳荣枝购买一台旧冰柜用于存放尸体。随后,劳荣枝看守殷某华,法子英到合肥市六安路以有木工活为由将被害人陆某明(男,殁年31岁)骗至租住处。法子英在厨房用刀将陆某明杀害,并将陆的头颅割下拿给殷某华看,后将陆某明的尸体放入冰柜,并同劳荣枝一起将冰柜推至次卧。

21时许,殷某华给妻子刘某某打电话,要求其携款到合肥市长江饭店与法子英见面,并按劳荣枝和法子英要求书写两张字条,交待刘某某一定要配合,称对方是职业绑架人员,已当面杀了一个人。劳荣枝在字条上添加了“少一分钱我就没命了”“他的同伙一定会让我死的比刚才那个人还快”等内容。

法子英携带字条前去收钱,但因故未果。23时许,劳荣枝和法子英再次逼迫殷某华打电话给其妻子。次日8时许,殷某华被迫再次书写两张字条,交待刘某某一定要合作,按照要求一分钱都不能少,否则自己死路一条。

随后,法子英携带一支自制手枪及殷某华手书字条来到殷某华家,向刘某某索要钱财。刘某某以筹钱为由外出,随后报警。

23日上午,法子英在殷某华家中被公安人员抓获。同月28日,殷某华和陆某明的尸体在法子英和劳荣枝的租住处被公安人员发现。经鉴定,被害人殷某华系被人勒颈窒息死亡;被害人陆某明系左侧颈动脉、右侧头臂干和肺脏刺破急性大失血死亡。

二审庭上,劳荣枝辩称自己没有色诱和杀害殷某华,也没有买冰柜,但听到了法子英杀害小木匠陆某明时的惨叫声,“很恐怖的声音,”当时其在隔壁房间看守铁笼内的殷某华。

劳荣枝还自称因被法子英杀害陆某明的行为吓到了,因此,在法子英落网前一天晚上利用“买夜宵”之机逃离了出租屋。

不过,检方当庭反驳,有证言及法、劳二人供述可以认定,冰柜系劳荣枝所买。“买夜宵逃离出租屋”系劳荣枝单人供述,不可采信。一审判决中未认定法或劳杀害殷某华,但认定系二人共同致死,劳荣枝应为此承担刑事责任。

证人:“字条”上有劳荣枝字迹

在今天下午的庭审中,辩方还提出,劳荣枝案一审判决书与合肥中院关于法子英的一审判决有事实差异部分。

检方反驳称,合肥中院审判法子英时,劳荣枝未落网,两份判决书关于事实部分,虽有部分细节不一致,但无实质性差异。“不一致是因为劳荣枝案有了新的证据,比如供述、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因此进行了修正。”

劳荣枝案一审判决书中载明,经鉴定,“少一分钱我就没命了”“他的同伙一定会让我死的比刚才那个人还快”等补充文字系劳荣枝字迹。辩方对该结论表示质疑,当庭提出申请,希望重新鉴定笔迹。

19日下午开庭时,法院也传了本案中出具《笔迹鉴定书》的两名鉴定人员出庭作证,两人证明了笔迹鉴定的过程、依据和结论。检方认为,辩方质疑依据不足,且庭前会议时已经驳回其申请。

庭审持续了4.5小时,审判长宣布休庭,8月20日上午9时,该案将继续在江西高院开庭审理。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朱庆玲


此前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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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荣枝当庭讲述合肥案:

“第一次知道法子英杀人”

“合肥对我是噩梦。”8月19日上午,劳荣枝上诉案庭审中,在就“合肥绑架、故意杀人事实”进行询问,劳荣枝称合肥案发时,太惊悚了,自己吓傻了。在面对检方就关键证据质证时,其则表示“记不清”,不愿意记忆合肥当年的案发情景,所以记得的细节最少。

一审判决书认定,1999年6月,劳荣枝和法子英到安徽合肥,继续沿用前述作案模式,由劳荣枝坐台,物色作案对象。劳荣枝在庭上表示,此指控不属实。“没有参与选择作案对象,殷某华没有钱,要是我选也不会选他,他只是‘路人甲’。”

劳荣枝庭上称,自己是在合肥案中才第一次知道法子英杀人。“合肥对我是噩梦,打击太大了,吓得魂飞魄散。”劳荣枝称也因此事,自己在20多年来,害怕睡觉,害怕一个人呆着。

在庭上,劳荣枝脱下口罩,称自己嘴角有缝针,头骨也有凹陷处,非常明显。“都是法子英打的。”劳荣枝哭诉。

但面对关键证据质证时,劳荣枝则称自己“断片”了。比如殷某华写的“字条”上有另外添加的“小字”,比如“少一分钱,我就没命了”、“这件事千万不要让任何人知道,不管你妈还是别人,现在放下电话,十五分钟内”、”在规定时间内”、“他的同伙一定会让我死的比刚才那个人还快”等。

劳荣枝称记不清,没有供述过是其所写。但检方提交的证据显示,经字迹鉴定此文字为劳荣枝字迹。

劳荣枝否认了自己去购买冰柜,铁笼也系法子英定制,因为她想养狗,但还没有来得及看狗就案发了。庭上,劳荣枝也表示,当晚听到了小木匠遇害时的尖叫声,陆某明遇害被藏尸冰柜后,她也和法子英一起推冰柜。“法子英让我推的,做了就认。”

劳荣枝甚至在庭审时称,“自己死不足惜,要还全国人民一个真相。”

劳荣枝在法庭上“讲个笑话”

8月19日上午的庭审主要围绕常州及合肥的犯罪事实进行。劳荣枝思路清晰,答辩基本如流。

今天的庭审时,面对常州抢劫案,劳荣枝描述较为细致,但其依旧否认去常州是坐台赚钱,并不是寻找目标抢劫。“我接触人的信息都会告诉法子英,这是他要求的,我害怕他打我。”

不过,在今天的庭审中,劳荣枝承认自己有捆绑常州案被害人刘某(男)的脚的细节。“绑了他的脚,法叫我去做的。”

但劳荣枝否认了在法子英出去挪车时,威胁过刘某。“就是叫他不要动,拿了老虎钳吓唬他一下,但没有动手打他,不知道他的伤怎么来的。”

在庭审时,为了证明自己对劫来的财物没有支配权,劳荣枝还当庭表示要“讲一个笑话”,“法子英晚上用一个盆尿尿,尿完第二天洗一下,就用来洗脸,我想多买一个盆,他都不同意。”

检方以及合议庭分别对劳荣枝进行了讯问,辩护人对劳荣枝进行了询问,检方提出,劳荣枝此前供述与当庭供述有出入,互相矛盾。

被害人亲属:

她被判死刑也弥补不了伤害

8月18日上午,劳荣枝案被害人小木匠陆中明的儿女来到大皖新闻直播间,与网友们一起关注二审消息。

一审判决后,劳荣枝案被害人小木匠的妻子朱大红没有上诉,因此,二审其并未前往江西高院参与庭审,而前段时间,由于意外,朱大红腿摔伤了,也出门不便,但朱大红告诉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劳荣枝案虽然判决了民事赔偿4.8万多元,但因为劳荣枝上诉,目前,赔偿还没有到位,他们一家人也会继续关注此案,并表示,“相信法律”。

据介绍,1999年案发时,陆中明的小儿子四岁,女儿只有两岁多。“当时对父亲没有什么记忆,也没想到就是最后一次见他。”陆中明的妻子做保洁工作,农忙的时候回家种田,靠微薄收入供三兄妹上学。

小女儿回忆当时的生活,“那个时候家里面房子倒了,妈妈就拎着蛇皮袋,拎了三四袋衣服,下着特别大的雨,带我们赶紧去找屋檐下面去躲着,那个时候很可怜,很希望能有一个家。”

提及过往,小女儿在大皖新闻直播间也忍不住哭了起来,“当时有人劝妈妈改嫁,但妈妈没有同意,她没有抛下我们,一直将我们养大。”

对于一审判决,陆中明的儿子认为,“她逃跑了这二十几年,过的是逍遥法外的生活,给我们家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我妈也因为我父亲走了,一个人拖着我们三个孩子,太劳累了,现在的身体也不是特别好。我对劳荣枝是挺恨的。”陆中明的小女儿表示,虽然一审判了劳荣枝死刑,但是弥补不了对自己家庭多年的伤害。对于二审,陆中明的家人仍然希望判处劳荣枝死刑,并对他们进行一定的赔偿。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朱庆玲


来源: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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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郭未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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