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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入室猥亵一对母女!警方:行拘

大皖新闻 2022-12-14

日前,江西南昌万女士爆料称,8月13日晚上,一名男子酒后强行闯入家里对万女士及女儿进行猥亵。

万女士告诉新黄河记者,该男子在自家楼上开公司,是一位朋友的朋友,根本不算认识。


8月13日晚,醉酒男子闯入家中径直走向刚满三岁的女儿,抱着女儿亲了起来。


万女士表示,当时怕他对女儿进行伤害,一直笑脸相迎,告诉他家里有监控,希望他不要犯错,当晚该男子亲完女儿后,开始对自己动手动脚,将自己逼到监控死角处,在万女士的强烈反抗下才将男子挤了出去。


男子离开后万女士报了警。


9月2日,万女士从办案民警处了解到已经对该男子依法拘留。

 
9月15日下午,南昌市公安局政治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已经结案,行政拘留5日。我们已经电话告知她处罚决定,她如果有疑问的话可以到派出所查看具体的处罚决定书。”

山东天宇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岳峰律师认为,从万女士的本次遭遇来看,毫无疑问构成猥亵。


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都对猥亵行为规定了相应责任承担。其中,使用暴力等方式猥亵妇女的,因违背了他人意愿,造成他人不能不敢反抗,属于刑法规定的强制猥亵罪,如果没有暴力行为,仅有猥亵行为,一般是拘留处罚。


儿童作为特殊的群体,因为没有性意识,对儿童实施猥亵行为的,法律不再考虑是否使用了暴力,但也并不是对儿童的猥亵一律构成刑事犯罪,只有情节严重的才会构成猥亵儿童罪。


来源:新黄河客户端
编辑:李志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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