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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戴口罩!”安徽一市最新通告!
一、凡在无为市域内所有人员,包括在无出差、旅游和开展商务、公务人员等,全部纳入“全民戴口罩”行动范围。
二、以下重点岗位、单位从业人员在岗期间须“应戴尽戴”
1.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后勤保障人员;
2.进口冷链食品、进口高风险非冷链货物加工、贮存、装卸、运输、经营、销售等岗位从业人员;
3.邮政快递外卖行业装卸、分拣、运输、配送等岗位从业人员;
4.商场和超市、农贸和集贸市场、餐饮场所、酒店旅馆、交通场站和公共交通车辆、景区景点、文体场馆和场所、办事大厅以及其他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直接接触服务对象的从业人员,直接接触服务对象的个体经营者;
5.其他明确规定须佩戴口罩的重点职业人群和相关岗位人员。
三、居民群众或外来人员进入以下场所或者处于如下情形时“凡进必戴”
1.到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住院、陪护及办理相关业务、从事有关活动时;
2.进入商场和超市、农贸和集贸市场、餐饮场所、酒店旅馆、交通场站和公共交通车辆、景区景点、文体场馆和场所、娱乐和休闲场所、办事大厅以及其他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企事业单位或处于相关场所和单位的公共空间时;3.在各类场所乘坐厢式电梯时;
4.处于人员密集的露天广场、剧场、公园等室外场所时;
5.在疫苗接种点、核酸采样点排队等候时,接种采样前和采样结束后;
6.在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等聚集性活动时;
7.出现鼻咽不适、咳嗽和发热等症状时。
四、不同人群在不同场所应选用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并“规范佩戴”。
1.正确佩戴口罩,确保口罩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
2.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需及时更换;
3.在跨区公共交通工具上,或医院等环境使用过的口罩不建议重复使用。
五、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应带头自觉规范佩戴口罩,并督促身边人员和亲属朋友规范佩戴口罩;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保障工作必需的口罩供应。
六、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市场主体、社会单元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动员本单位人员、监督外来人员主动参与到“全民戴口罩”行动中来,并配备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标识清晰,定期做好消毒处置。
七、广大市民、外来人员要按需采购口罩备用,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把佩戴口罩当成一种义务,当作日常生活标配,切实做到“应戴尽戴”“凡进必戴”“规范佩戴”。
八、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督查,督促本行业、本系统人员规范佩戴口罩,对因不佩戴口罩,造成疫情传播扩散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无为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1日
《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提到:
乘电梯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时,应佩戴口罩。 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就医时,建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口罩需及时更换,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
实验显示,在与阳性感染者接触时,双方不戴口罩的感染几率达到90%;未感染者佩戴口罩时的感染几率达到30%;感染者佩戴口罩时的感染几率达到10%;双方均佩戴口罩的感染几率降至1.5%;当双方均佩戴口罩且保持2米以上距离的感染率几乎为0。
12月9日,钟南山院士接受新华社采访也表示,针对新冠病毒的变化,要更加注意个人防护。
“我也发现,近期群众对这方面做得更好了,这是好事。”钟南山说,口罩能够至少减少60%的感染风险,特别是N95口罩。
来源:大皖新闻综合无为发布、澎湃新闻
编辑:何钱源 实习生:徐冬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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