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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最新通报!5名公职人员被问责
据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网消息,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复《安徽马鞍山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3•10”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调查报告》,同意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分析和性质的认定、事故责任认定和有关处理建议以及提出的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
2023年3月10日13时20分许,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星钛白公司)发生一起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18万元。
调查报告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金星钛白公司作业人员违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在未采取有效安全隔离措施、未进行有效通风、未进行气体检测、未按标准要求佩戴个体防护装备的情况下,进入1号泥浆桶内作业,因吸入硫化氢等有毒气体导致事故发生;施救人员在未做好个体防护的情况下盲目施救,造成伤亡扩大。
事故的间接原因是企业安全管理混乱、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失管失控、应急救援预案不健全;属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
调查报告指出,1名有关责任人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追究责任;4名有关责任人员已被司法机关采取措施;9名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金星钛白公司建议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纪检监察机关已对3家单位和5名公职人员予以问责处理。
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网站
编辑:何钱源 实习生:庙书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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