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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种犬禁养!安徽一市开展专项整治,不拴绳遛狗可举报

大皖新闻 2023-11-08

滁州市

关于开展全市不文明养犬行为

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

近期,全国多地发生犬只伤人事件,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为进一步巩固文明创建成果,加强不文明养犬行为管控,切实把群众关心的身边事做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滁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滁城限制养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迅速开展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以滁州市中心城区建成区为重点(具体范围为:东至湖州路、马滁扬高速、滁州大道,南至洪武路、京沪高铁轨道线,西至琅琊山东山脚下、西涧路,北至世纪大道、安庆路、永阳路和扬州路),延伸覆盖滁城其他城市规划建成区域。各县(市)按照有关要求,自行组织开展本区域相关整治。
二、整治时间自即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
三、整治内容重点整治以下问题:1、携犬出户未束犬链(绳)牵引;2、饲养大型犬或烈性犬(以现行滁州市大型犬、烈性犬标准和品种名录为准);3、携带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和设有禁入标志的室外公共场所(导盲犬、军犬、警犬除外);4、携犬外出未及时清除犬便;5、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6、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不文明养犬行为。
四、整治方式开展集中宣传。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增强市民文明养犬意识。对于整治期间发现的不文明养犬典型行为,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加强日常巡查。常态化落实巡查执法,及时查处不文明养犬行为,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劝导、批评警告或行政处罚。流浪无主犬只统一妥善收容、集中管理。强化重点监管。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整治过程中,各地、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对拒不配合、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的,由公安机关依照规定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依法文明养犬,是每位市民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公序环境,做遵纪守法、文明有礼的滁州人。在此对您的理解支持表示感谢!
整治活动期间联系电话:城管部门:0550-3307338(琅琊区)、0550-2175117(南谯区)、0550-3012758(经开区)、0550-3025508(苏滁高新区)、0550-3513157(琅管委)公安部门:110

滁州市城管执法局 滁州市公安局
2023年10月20日

大型犬、烈性犬标准和品种名录


一、大型犬标准犬肩高61厘米以上 (含61厘米) 的为大型犬。
二、烈性犬品种名录(含以下血统的杂交犬)1、獒犬类西藏獒犬、纽波利顿、巴西非拉犬、法国波尔多獒犬、阿根廷杜高犬、英国斗牛獒犬。2、斗犬类:比特犬、日本土佐犬、牛头梗、美国斯塔福斗牛梗。3、牧羊犬类:德国牧羊犬、中亚牧羊犬、克罗地亚牧羊犬、塔塔尔牧羊犬、卡斯特牧羊犬、皮卡迪牧羊犬、伊利里牧羊犬。4、猎犬类:阿富汗猎犬、伊卑萨猎犬、爱尔兰猎狼犬、法国猎犬、卡累利亚猎熊犬、德国猎梗、苏俄猎狼犬。5、其他犬类:杜宾犬、拳师犬、罗威纳犬、大丹犬、葡萄牙善泳犬、秋田犬、比利时玛利诺斯犬、伯恩山犬、罗德西亚脊背犬、阿里埃日犬、刺毛犬、爱尔兰赛特犬、中华田园犬 (土狗)。



来源:滁州市城市管理局
编辑:李志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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