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一老板称被公职人员殴打,对方叫嚣“和副市长平级”!多方回应
近两日,一段爆料视频在网上流传。枣阳市一家酒店的老板谢先生称,今年春节期间,几名公职人员在酒店因退房一事与自己发生冲突,其中一人打了自己,并且叫嚣“你算什么级别,枣阳市副市长才和我平级”。
4月10日,大皖新闻记者联系上打人者福州经开区税务局干部常某某,对方承认当晚因为冲动打人,也承认自己说了不当言论,但其解释是酒后气话,并且是在门外边和朋友说的,没有当着谢先生面说,也没有威胁他的意思。
酒店老板:春节期间被公职人员殴打和威胁
4月10日上午,大皖新闻记者联系上谢先生,对方表示,事情发生在2月15日夜里9点多,李某、陈某和常某某几人酒后来店里开房住宿,准备打牌,办理入住后,因看不上环境要求退房。
“我同意退房,房费含押金一共200块钱,一起退给陈某了。”谢先生说,但过了几分钟后,陈某又拿着房卡要求退钱。“我说都退过了,但他说钱对不上,你钱对不上,不关我的事啊。”
监控拍下常某某走进吧台踹谢先生的画面。(受访者供图)
因为退房费和押金一事,双方发生纠纷。谢先生说,常某某突然走进吧台动手打他,“踹了我两脚。”随后,常某某被陈某和李某拉开,走出大门。
酒店门外的监控拍下常某某的言语。“在福州谁也不敢和我这样子,市政府出面才可以”“你什么级别,跟我玩这个,枣阳市副市长才和我平级呢。”
“他们几个人威胁我,还说以后再搞我。”谢先生称,三名公职人员分别为枣阳市王城镇武装部副部长李某、襄阳市审计局农业农村审计科科长陈某、福州经开区税务局干部常某某。
大皖新闻记者从事发现场监控看到,确实有一名中年男子走进吧台踹人。谢先生指认,该男子即福州经开区税务局的常某某。
行政处罚决定书(受访者供图)
从谢先生提供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看到,常某某系福州经开区税务局工作人员,2024年2月15日22时许,在枣阳市王城镇某酒店前台,陈某因房费问题与酒店老板谢先生发生纠纷,常某某认为谢先生说话难听,遂冲进酒店前台把谢先生踹了两脚。枣阳市公安局王城派出所认为,常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决定对常某某处以警告,执行方式和期限是当场训诫。
谢先生认为这样的处罚轻了,也向上述几名公职人员所在的单位进行了投诉举报。
回应:动手打人确实不对,冲动时说了气话
4月10日上午,大皖新闻记者联系上当事公职人员之一李某,李某承认当晚系几名朋友春节聚会,准备开一间房住下,并打打掼蛋。“房间里没桌子,想换个带桌子的房间,但老板说没了,我们就想退房。”李某说,因为房卡没拿,他又回房间去取房卡,陈某拿着房卡让老板退钱。“事后搞清楚了,钱已经退给陈某了,但陈某忘记了,又让老板退钱,所以,双方因此争执不下。”
对于动手打人一事,李某表示是事实。其称,当时谢先生说话语气和态度也不好,常某某去和谢先生理论,并走进吧台,但被谢先生赶出来了,第二次,常某某又走进吧台,动了手,“踹了谢先生。”
李某告诉大皖新闻记者,对于此事,自己多次去找谢先生道歉,当地的公安和单位纪委也都已经调查过,并给出了明确的结论,自己也受到了诫勉谈话的处理。
随后,大皖新闻记者联系上了常某某,其承认当晚因为冲动动手打人,已多次上门道歉。“当时因为一个误会引发冲突,这一块我确实做得不对,踹了他,是我冲动了,公安机关和单位都给了处理。”同时,常某某也承认自己说了不当言论,并表示自己没有什么职务,是普通工作人员,“当时非常生气,讲了一句酒后气话,是在门外边和朋友说的,没有当着谢先生面说,也真的没有威胁他。”
4月10日上午,大皖新闻记者联系上陈某所在的襄阳市审计局机关纪委,工作人员表示,在接到谢先生举报后,单位立刻成立了专门的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并形成了书面处理意见。意见书认为,陈某作为公职人员,事发过程中没有及时有效制止常某某殴打谢先生,且存在言语与公职人员身份不符的情形。因此,对陈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勒令其做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并要求其当面对酒店老板赔礼道歉。“我们根据调查事实对他进行了处理,合法合规。”
对于言语威胁一事,工作人员解释称,“陈某言语确有不当之处,是说了‘你现在别闹,以后再慢慢弄他’,但这话没有对老板说,是常某某当时情绪激动,陈某将其拉开后,在门外边对其进行的一种安抚。”
告知书(受访者供图)
谢先生在向福州税务部门举报之后,得到一份告知书,其中显示,福州经开区税务局对于谢先生反映的该局干部常某某殴打他人及在公众场所有不当言论问题,经调查,研究决定给予常某某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大皖新闻记者 朱庆玲 实习生 田星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