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皖豫13地!安徽一市公积金再出新政
5月6日,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关于推动阜阳城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推动阜阳城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的通知
阜公积金〔2024〕16号
各缴存人:
为深入贯彻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探索住房公积金发展新模式,促进城镇建设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方便住房公积金业务跨市域办理,充分发挥先行探路、辐射带动作用,建立“互认互贷、核查互通、催收互帮、信息共享”合作机制,推动阜阳毗邻城市一体化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阜阳毗邻城市(利辛县、涡阳县、谯城区、凤台县、寿县、霍邱县、沈丘县、郸城县、项城市、新蔡县、平舆县、固始县、淮滨县)正常缴存公积金的缴存人,在阜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且符合阜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向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业务,不受户籍地、工作所在地限制。
二、申请条件
其他申请条件须符合我市现行贷款规定。
三、申请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
四、相关事项
2.本通知由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5月6日
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
阜公积金〔2024〕17号
各缴存人:
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的通知》精神,更好地体现住房公积金便民、利民、惠民政策的成效,现就进一步优化提取政策通知如下:
取消异地购房、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户籍限制。我市缴存人家庭在异地购房或还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受户籍限制,与我市购房、还贷提取政策保持一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5月6日
来源: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李志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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