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个村,收入两年涨7倍
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两年增7倍
在“大路模式”下,如何更好激发生产活力,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
关键在于有一套科学的利润分配机制,并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让参与主体同经营、同参与、同负责。
据悉,安徽农垦与大路村的合作协议中,核心条款就是“523分红”机制,即农垦、村集体、农民分别按照利润的50%、20%、30%实行利润分成。农垦农产品公司以粮食产量和成本控制为基础指标,根据三方责任分工进行分类考核,首先对大路村集体合作社实行成本考核,大路村集体合作社作为组织者,不仅要组织生产骨干把农艺措施落实下去,还要对他们进行有效管理,从而把生产成本控制在合理的区间。
在完成基础指标后,“大路模式”还设计了一套阶梯式激励机制:亩纯利润在300元以内时按20%奖励;亩纯利润超过300元时,300至500元区间的部分按30%奖励;500元以上部分按40%奖励。农民得到了实惠,积极性自然倍增。大路村村民陈良元自家有14亩地,如今已全部流转给村集体,委托安徽农垦经营。陈良元还是“大路模式”培养的“职业农民”,参与管理了700亩地。
“如今算上工资、村里分红以及无人机飞防的收入,每年保底还能增加5万元收入。”陈良元告诉记者,他不仅跟着安徽农垦的技术人员学到了现代农业种植技术,还通过农垦提供的平台参加无人机飞防学习、培训,并顺利考证。2021年,农垦农产品公司在大路村合作项目首战告捷,4000多亩统一流转地纯收益达到110万元。
如今的大路村已成为远近闻名的农业发展示范村。“自从与农垦合作种粮后,村里的集体经济收入也一年上一个台阶。2021年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还是210万元,2022年就达到1022万元,去年超1600万元!”大路村党支部书记董永含说。
“大路模式”的成功,为壮大村集体经济探索了新路径。
2022年底,长丰县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还和安徽农垦合资成立垦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积极推广“大路模式”。
“目前,垦丰公司的经营范围已由杨庙镇扩大到周边的罗塘乡、义井镇等3个乡镇16个村。”陈从贵介绍,合肥市已在长丰县、肥东县等下辖50个行政村应用了“大路模式”。
庄稼是三分种七分管,“大路模式”的成功离不开陈从贵等技术人员的专业付出。“这条大路还会越走越宽。”陈从贵说,他还计划围绕品牌粮食种植、农事服务中心,进一步打造专业粮食生产基地,扩大社会化服务面积,建设农业全产业链。
“大路模式”是推动垦地(国有农垦企业与地方)高质量融合发展的生动实践。
《安徽省“农垦社会化服务+地方”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农垦系统要基本形成服务领域全面、服务机制高效的农垦社会化服务体系,真正成为示范引领安徽农业农村现代化、助力加快建设农业强省的“国家队”。
截至今年上半年,安徽农垦累计完成社会化服务签约土地面积218.53万亩,较2023年底新增149.99万亩。创新垦地合作机制,先后与15个产粮大县合作,按“大路模式”在长丰建立近4万亩粮食联合生产基地,午季小麦亩均效益高出周边农户种植约150元;在泗县整村推进小麦单一品种规模化种植达20万亩,辐射带动优质专用小麦种植面积达到60多万亩。
“安徽农垦将在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上下功夫,加快种植业增产提质。”安徽农垦有关负责人表示,还将大力推广“大路模式”,积极落实与地方签订的服务协议,推动种源保障、农资销售、农机服务、订单回购一体化服务,提升社会化服务质量,扩大规模和带动效益。
近年来,安徽不断完善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快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其中,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3.8万个,托管服务面积超过2.5亿亩(次),连续3年居全国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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