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源县关于群众主动上交及举报管制刀具、危爆物品、涉恐涉暴宣传品,举报扫黑除恶、农村赌博相关线索奖励办法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公安部《关于集中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的通知》、自治区公安厅《关于检举揭发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的通告》、《关于收缴管制刀具、危爆物品、涉恐涉暴宣传品的通告》,新源县制定了《关于群众主动上交管制刀具、危爆物品、涉恐涉暴宣传品、扫黑除恶、农村赌博及举报相关线索奖励办法》,现公布如下:
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案件,收缴炸药500克或者黑火药、烟火剂1000克,雷管10枚,导火索、导爆索20米或者手榴弹、地雷1枚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奖励。
二、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非法持有、私藏枪支案件,收缴军用枪、民用枪(猎枪、小口径枪)、非制式枪(火药枪、仿制枪、自制枪、改制枪)1支或者气枪2支,军用子弹10发、民用子弹50发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奖励。
三、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仿真枪10支、管制刀具20把、弩5支以上或者查破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弩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
四、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破涉爆涉枪重大案件或取缔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窝点的,视请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奖励。
五、举报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及违规销售、购买射钉枪(弹)等易制爆物品,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奖励。
六、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宣传极端思想、煽动暴力恐怖活动等内容的电脑、手机、书籍、光盘、U盘、移动硬盘、多媒体卡等介质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查破重大涉恐涉暴案件的,参照公安厅《关于检举揭发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的通告》有关要求,视情给予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奖励。
七、群众主动上交枪支的,军用枪每支奖励200元,民用枪和非制式枪每支奖励100元;主动上交子弹的,每发奖励5元。
群众主动上交爆炸物品的,雷管每枚奖励10元,炸药每公斤奖励10元,黑火药、烟火剂每公斤奖励10元,索类每米奖励5元,震源弹、手榴弹、地雷每枚奖励100元。
群众主动上交非生产生活用途大刀等管制刀具的,参照市价予以奖励。
群众主动上交涉恐涉暴宣传品的,参照市价予以奖励。
八、群众发现遗弃的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疑似爆炸物品、涉恐涉暴宣传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的,参照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予以奖励。
九、群众检举、揭发、提供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立为刑事案件并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犯罪集团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0000元。
十、凡是提供在新源县辖区内赌博违法犯罪线索或举报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由办案单位根据案情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0000元。
电话举报:110(县公安局)
0999-5020559(县委政法委)
13579712380(县委组织部短信举报号码)
0999-5031133(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网页举报:进入政民互动,选择相应信箱即可直接进行问题反馈。
网址:http://www.xinyuan.gov.cn/index.jsp
微信举报:微信搜索公众号“平安新源”关注后留言举报。
新源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18年2月27日
美丽新源之《天山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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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玛地娜 责编 / 吕新平 审核 / 张文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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