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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整容机构摊上事儿了!网络主播被整成“朝天鼻”,还有人被整成“小丑鼻”

2017-11-09 温州都市报


❂ 引语


在鹿城丝芙兰医疗美容门诊部做了隆鼻手术后,26岁的网络主播晶晶得到了一个“朝天鼻”。9日,温州都市报报道了晶晶的遭遇后,鹿城区卫计局表示,将对涉事的“丝芙兰”门诊部进行调查,调查其诊所、医生资质以及在手术告知等方面的情况是否做到位。目前,该局还在调查该门诊部的医疗质量问题。 


当天,另一名投诉者阿梅称,她也在“丝芙兰”门诊部做了隆鼻手术,结果变成了“小丑鼻”。于是,记者再次陪同晶晶和阿梅前往“丝芙兰”门诊部交涉。“丝芙兰”方面同意,愿意负责两人后续修复费用。但对于两人提出的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索赔要求,双方未就金额达成一致。



(温州都市报11月9日版面截图)


鹿城区卫计局

正在查“丝芙兰”的医疗质量问题


9日上午,记者陪同晶晶前往鹿城区卫计局反映此事。该局医政科医疗事故调解室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晶晶此前与丝芙兰门诊部签订了一份协议,表明当时已经认可了这个结果,所以现在卫生部门无法介入调解,“除非你向法院起诉,撤销这份协议。”


这名工作人员介绍,他们正在调查“丝芙兰”门诊部的医疗质量问题,目前已经立案处理,但是具体内容不方便透露。


晶晶称,她向“丝芙兰”索要病历时被拒。该工作人员回应,丝芙兰拒绝没有理由,应该向患者提供相关的就诊记录。他透露,接下去鹿城区卫生监督所将对“丝芙兰”门诊部进行调查——医生和诊所的资质、手术是不是门诊部规定范畴内能做的、手术告知书有没有签、麻醉是不是有资质的人去做等等。“最迟下周一就会去查,然后给你们一个明确的回复。(这些调查内容)可以作为证据的。”该工作人员称。




又有投诉者

整容后鼻梁塌了,鼻子很大


在鹿城区卫计局医疗事故调解室,记者遇到了38岁的阿梅(化名)。阿梅告诉记者,她也是在“丝芙兰”门诊部做了隆鼻手术,“做了之后,鼻子很大,像动画片里的小丑鼻。”


阿梅称,她目前在宁波生活。9月份的时候,看到身边一个朋友到温州“丝芙兰”门诊部做了隆鼻手术,“她当时跟我说还不错,我也就过来了。”阿梅花了8万余元做了自体肋软骨隆鼻手术和全脸自体脂肪填充术。


“刚从手术台下来,我一照镜子就要疯了。”阿梅说,原来还算挺的鼻梁没有了,只看到一个大大的鼻头,鼻尖也没有延长。医生告诉她,刚做了看不出效果的,要经过6个月恢复期才能变美。“我现在鼻梁塌的,鼻子短的,难道6个月之后,鼻子会自己长高变长吗?而且现在鼻子很疼,必须每天吃抗生素。”阿梅越说越生气。


更让阿梅后悔的是,之前去“丝芙兰”门诊部做隆鼻手术的朋友后来说,她的手术也没做好,鼻子歪了,鼻孔还一大一小。


“我当时指定门诊部的一个男医生来做,结果手术的时候,换成了女医生。”阿梅称,当时签的手术同意书上,麻醉方式一栏为空白。对此,鹿城区卫计局医疗事故调解室的工作人员称,门诊部在手术同意书上没有注明麻醉方式,属于门诊部的失误。



“丝芙兰”门诊部

愿意负责两人后续修复费用


9日中午,记者再次陪同晶晶和阿梅前往“丝芙兰”门诊部交涉,接待我们的还是那名“行政院长”。


与前一天的态度不同,“行政院长”提出在处理好晶晶目前存在的鼻子流脓的问题后,负责晶晶后续的修复费用:可去上海九院等公立大医院,手术的医生可由晶晶指定。而在之前,晶晶提出要求门诊部负责“修复费用”时,“行政院长”直接予以拒绝。


晶晶说,她在接受隆鼻手术时,还做了双侧外眼呲开大手术,“手术之后,眼睑一直外翻,很难看。”经协商,“丝芙兰”门诊部同意如果在6个月修复期后,还是没有恢复正常和美观,愿意负责晶晶的眼部修复费用,医院和医生也同样由晶晶来指定和选择。


为何阿梅的手术医生会临时换成女的?“行政院长”承认这点门诊部确实存在差错和失误。最后经协商,“丝芙兰”方面同意,在6个月修复期过后,若阿梅还是不满意鼻子的形状,也可以跟晶晶一样,自行选择国内任何一家公立医院的专家为其做鼻子修复手术,所有修复费用由“丝芙兰”门诊部负责。如果阿梅不愿意做后续的修复手术,门诊部同意立即退还当时隆鼻的费用。


9日,晶晶和阿梅还提出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索赔要求。目前,两人还未与“丝芙兰”门诊部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


律师说法


当时签协议时存在胁迫嫌疑


因为急于将植入鼻子内的异物取出,并退回相关费用,晶晶此前与“丝芙兰”门诊部签下了一份协议。协议中明确了一条双方“共同遵守”的约定:乙方(晶晶)在收到退款后,双方争议全部了结,乙方之后的任何问题与甲方(“丝芙兰”门诊部)无关。


晶晶当时签下的协议,是否有效?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薛进军律师说,根据合同法的相关精神及规定,只要协议达成是基于双方真实的意思,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该协议依法生效,对协议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如有证据证明签署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乘人之危,使自己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协议的情形,依法可要求撤销协议。该协议被撤销后,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


 “报道中披露,患者要求门诊部拿出鼻子里的东西并退还相关手术费时,门诊部要求先签订协议。患者在该情况下签署协议存在被胁迫的嫌疑,如胁迫的情况查明属实,该协议可撤销。”薛进军称,其次,患者处于治疗过程中与门诊部签署协议,对于后续治疗的相关费用并不全然知晓。若协议约定的金额明显低于法定赔偿标准,也属于显失公平的情形,依法也可予以撤销。


“另外,患者有权知悉病情,并复印相关病历资料,医疗机构向患者提供病历是法定义务。”薛进军说,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相关规定,医疗机构如有拒绝提供病历资料的行为,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爱美是天性,整容须谨慎,同意的点赞!

来源:温州都市报

作者:何群芳

编辑:项丹妮 陈庆井

校对:陈将

审核:潘达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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