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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2家公司因这事被罚共计140万元!




本期《明达说事》,我们来说一说温州2家公司因这事被罚共计140万元这件事。

随着城市化的高速发展,随之产生的渣土也在迅猛增长,非法倾倒渣土已成为新的城市公害。非法倾倒渣土,不仅严重污染环境,还严重危害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为了“便”与“利”,部分司机抱着侥幸的心理认为成功偷倒“节约”了时间和成本,殊不知已触犯了法律。

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一直严查渣土车辆随意倾倒行为,但在利益的驱使下,偷倒渣土车辆与执法人员打起“游击战”。偷倒工程渣土点多面广,其行为又大多在夜间进行,有较强的隐蔽性、流动性和随意性,有些甚至有专人望风放哨,给查处工作带来困难。面对这种情况,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坚决严查严打严管控,执法人员全员轮流进行专项检查,多组全面推进,通过查看治安监控系统、设卡检查、拉网式巡查等手段,全方位、无死角整治渣土车各类违法行为。由于夜间运输渣土频繁,鹿城综合执法制定了24小时严查机制,早晚轮班,整夜设卡查处违规渣土车,有力震慑了违法行为。2021年11月17日,多辆渣土车在藤桥辖区随意倾倒,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强力出击,部署严密的严打方案,对现场进行调查取证,调取当天各路段监控,确定线索予以立案,绝不姑息违法行为。经过全面详细调查,证据确凿,最终于近日依法对两家渣土运输公司作出各罚款70万元的处罚决定。一直以来,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于随意倾倒行为“零容忍”,科学制订工作计划,严密部署工作任务,并持续加大对非法倾倒建筑垃圾违法活动的打击整治力度,坚决杜绝非法倾倒的行为。

普法小贴士

《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清运、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防止污染环境。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清运建筑垃圾,不得沿途丢弃、遗撒、随意倾倒。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堆放到指定的地点。违反本条第二款或者第三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注意!这样不文明的养犬行为或将被处罚

近日,有市民向96310投诉:江滨带状公园瓯江帆影西段大草坪上有一群人遛狗时,犬只不仅未佩戴犬牌还未使用牵引绳,影响了其他前来公园散步锻炼的市民。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当即派遣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调查情况。

在现场,执法人员发现遛狗人士聚集较多,各类犬只没带牵引到处乱窜,确实对在江滨带状公园休闲的其他市民影响较大。执法人员耐心地确认每只犬只的主人,并要求养犬人给犬只套上牵引绳同时出示犬牌。当执法人员开始为一只拴在公园树木上的疑似大型犬寻找主人时,旁边的热心市民叫来了正在一边抽烟聊天的主人,主人解释说他从永嘉来,听说这儿有爱犬人士聚会,慕名来到公园与其他爱犬人士一起交流,但由于其无法出示犬牌,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当事人立即携带犬只离开鹿城返回居住地办证。根据江滨带状公园遛狗情况较为突出的特点,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组织力量,在市民遛狗相对集中的地点、时间段,加大查纠犬只未佩戴犬牌的力度,向爱犬人士宣传“养犬需办证”“遛狗要拴绳”等条例规定,用严格执法重点整治流浪狗扰民、无证养犬等不文明行为。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呼吁广大爱犬人士,做文明养犬人,让城市更文明。

普法小贴士

《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未在犬只颈部佩戴犬牌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第二十条规定:限养区内,养犬人携犬外出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遛犬时使用两米以下的牵引带牵领犬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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