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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假期浙江本土报告超100例!这类人员严格落实“14+7”健康管理



4月6日16时,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第一百一十一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孙黎明通报浙江省近期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情况,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胡嘉临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现场还视频连线了海宁市市长许红莲。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孙黎明通报浙江省近期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4月6日0-15时,浙江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2例,其中宁波北仑区1例、余姚市1例,温州苍南县1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嘉兴海宁市8例、桐乡市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0例,其中杭州上城区1例、余杭区1例,嘉兴海宁市18例。


  自3月3日以来,浙江本轮疫情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323例(轻型293例,普通型29例,危重型1例:在衢州市人民医院,目前病情稳定),其中:杭州市70例、宁波市26例、温州市7例、湖州市20例、嘉兴市86例、绍兴市6例、金华市6例、衢州市96例、舟山市2例、台州市2例、丽水市2例。


  现有无症状感染者208例,其中杭州市32例、宁波市3例、温州市7例、湖州市4例、嘉兴市108例、金华市3例、衢州市43例、台州市1例、丽水市7例。


  连日来,各地各相关部门特别是一线抗疫人员放弃休假、连续奋战,社会各界积极支持、主动配合,以防省外输入为重点,坚持“四早”原则和人、物、环境同防,全面落实“五快”循环和“七大”机制,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行业,加强预防早发现,抓住关键窗口期,分区分级开展核酸检测、流调排查、隔离管控和医疗救治等工作,“不漏一人”、“不漏一处”,努力在较短时间内实现社区“动态清零”,坚决守住不出现疫情规模性反弹底线。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



从疫情总体态势看
  进入4月份,全球疫情仍处于大流行阶段,周边国家和地区疫情呈暴发态势,我国新增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增长快速,疫情多点散发并局部聚集性暴发,波及范围进一步扩大。



从浙江自身情况看
  周边城市新增阳性感染者数量连续多日突破新高,我们既要坚决守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防线,也要高质量完成国家交给我们的支援上海开展核酸采样、检测、方舱医院建设和保供等任务,工作要求更高。



从疫情处置实践看
  3月3日以来,浙江近一个多月来连续发生的本土疫情已波及全部11个市,以省外周边城市输入为主、多点散发的态势更加明显,疫情起数和感染者数量均有增多趋势,批发市场、社区商铺、建筑工地、农贸市场等人员聚集性和流动频繁的场所很容易成为疫情放大器。


  据统计,近一个多月浙江发生的本土聚集性疫情中,超过九成是由省外输入直接引起的,其中跨省流动的大货车司机等人员容易成为疫情传播的重要因素。4月2日报告的嘉兴海宁疫情经流行病学调查和基因测序比对,为近期疫情高发的省外周边城市来浙人员引起的一起局部聚集性疫情。


  清明假期期间,全省共报告本土病例超百例,除嘉兴海宁、杭州余杭等地疫情正在抓紧排查、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外,其他疫情总体得到了及时有力的管控。本轮104起本土疫情当中90起少于3人,疫情防控有力有效。当前仍需高度关注社区扩散和外溢风险,从严从紧进行研判、排查、管控,逐一消除风险隐患。我们要充分认清疫情防控的复杂性、严峻性,坚持“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努力做到疫情发现更早、处置更快、措施更精准。


  • 从严从紧守好入浙“大门”。加强经铁路、高速公路、国道、干道及乡村道路等跨省交通入浙人员的排查管控,严格落实对省外入浙货车、自驾车司乘人员“抗原+核酸双检测”措施,做到所有入浙人员信息登记无遗漏、风险管控全覆盖。当前重点是要严格落实交通道路防控工作,确保重点地区所有来浙返浙人员管控到位。同时,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既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划定停车专区,尽可能缩短停留时间,也要为司乘人员提供暖心服务。

  • 认认真真守好防疫“小门”。严格落实属地政府、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强化网格化管理等机制,特别是村、社区、单位、企业要管好门、看好人,不折不扣落实“小门”各项防疫措施,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相关人员主动排查,做到第一时间掌握人员动态,第一时间追踪重点人员,积极争创“无疫单元”“无疫小区”。

  • 持续做好重点人员闭环管理。对于中高风险地区来浙返浙人员,严格落实“14+7”健康管理措施,确保做到闭环管理。对于居家健康观察人员,要对同住人员同等实施相应的居家、核酸检测等管控措施。希望大家主动报备,主动检测,理解和支持当地的防控工作。

  • 严格落实重点场所和聚集性活动管控措施。从防控实践看,人员聚集性场所或者人员聚集性活动容易引发本土聚集性疫情,成为造成疫情初期社区传播的放大器。我们要加强社会面管控,不折不扣落实市场、餐馆、企业、工地、学校、养老院、监所、商户等人员聚集性场所和婚丧嫁娶、会议培训等人员聚集性活动的防控措施,相关场所单位和活动举办方要主动压实主体责任,防止疫情放大引发社区传播。

  • 始终不忘良好卫生习惯。疫情仍未过去,风险仍然存在。希望大家保持良好的自我防护意识,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健康,主动接种疫苗,戴口罩、手卫生、1米线,非必要不聚集,不前往疫情发生地区,出行途中一定要注意个人防护。


来源:浙江发布

编辑:华晓夏

校对:郑凌

审核:潘达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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