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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真:从检察院到天同,只是转身,并未远离 | 抗诉真言

2016-05-05 王真 天同诉讼圈

转身,并非意味着远离,也可能是换个立场更好地守望。2015年6月,王真离开工作了14年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来到天同律师事务所。今日,由其主笔/主持的天同诉讼圈全新栏目《抗诉真言》正式与读者朋友们见面。


作为办理了近千件各类民商事案件、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的前检察官,王真希望在这个栏目中与读者分享“抗诉”那些事儿:详解抗诉程序,分析抗诉案例,让抗诉不再“神秘”;也希望借笔抒义,分享检察官法官转身的感悟,搭建检察官法官与外界的交流平台。


于大多数民商事律师而言,抗诉或许还是一块略显陌生的领域,那么,每双周的周四晚上六点,《抗诉真言》期待与您共拓一片全新的实务交流天地。




王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原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14年。2015年6月加入北京市天同律师事务所。


曾获最高人民检察院“首届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总成绩第一名,获“全国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在疑难复杂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参与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近1000余件,承办案件获评“首届全国十佳民事行政检察精品”案件。曾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北京市法院系统任职交流,参与起草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熟悉法院审判思路和检察监督案件审查思路。


曾担任国家检察官学院、北京市政法委兼职教师,多次受国家检察官学院、人民大学邀请授课,开发课程两次获评“全国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


2015年夏天,我恰满35岁。在录制全国精品课程《民商案件合议汇报技能》的最后,我说:“能言与善辩是法律人的基本素能,无论我们将来在或不在这里,都要以此作为傍身之计。”其实,这句话多半是说给自己,彼时已失眠一周,为自己的去留。


一、我的去留与两个肘子


鼓足勇气去正在休假中的领导家中,算是给这段纠结一个了结。刚进门,领导说知道你来,特意给孩子炖了两个肘子,拿回家让孩子尝尝。满肚子的话瞬间被噎住,眼眶一热,差点一转身拎着香喷喷沉甸甸的肘子回家。那一天,跨过了领导温情与诚意的挽留,开弓便再没有回头箭。


十四年共事,同事之间亲如一家,这样一个工作环境成为离开的最大牵绊,而另外一个是我从事了十余年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大学毕业即到市检工作,记得负责分配的人事部门把我们聚在一间小屋里,神秘地一个一个把人领走。我被带到民事行政检察处,才知道自己将来要从事的是与检察院里其他部门完全不同的工作,不是批捕、不是公诉、更不是侦查,而是--审查民商事案件。


那一天开始,俯首在民商事案件审查中,一干就是十四年。这十几年,有幸经历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跨越式发展,从制度存废之争到立法明确定位,从单一抗诉手段到多元化监督格局,从全国几千案件的审查规模到如今十余万案件受理,从再审改变率不足40%到现下80%以上。这个时代的民行人,更多的像拓荒者,靠对工作的责任和热爱,摸索和打拼出一片沃土。2012年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全面强化了民事检察工作,对于民行人而言,有种“创业公司”终于上市的幸福感。而我作为“创业公司”老员工,亦算殚精竭力,参与了“公司”的建章建制,参与了近千件民商疑难案件的审办,参与了各类专项工作的推进,参与了《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的拟定……工作的馈赠,前辈的信任,同事的支持,不知不觉中一把钝刀已开刃,民商法律体系架构渐趋形成,抗诉案件审查思路逐步确立,仕途之路也貌似徐徐展开。


然而,时间在催人变老,尝试另外一种可能性的期许在增加。不同的职业体验,丰富的人生经历,成为即将步入中年的人对时间所做的惟一挽留。于是,未能熬过第二个“七年之痒”。


二、个人选择与家国情怀


离职进行得平稳有序,要到各部门盖章走程序,确认各项交接手续的完成。这是一个有些许煎熬的过程,年纪大的同事多半是惋惜,年轻的同事多半是祝福。只有一位同事的一番话,至今振聋发聩。她讲的主题就是一个,如果大家都选择离开,谁来坚守这项事业。当时“不烂之舌”所做之振振有词的回应,其实没有抵挡住这段对话在内心已经投射并渐渐晕开的涟漪。


结束这番谈话的那天晚上,恰巧听到高晓松在《晓松奇谈--朝花夕拾》里讲自己的爷爷奶奶留学的往事,他们的船舷离开上海的时刻是1937年8月17日,中日淞沪抗战爆发,所有留学生在船头对着炮火连天的祖国泪流满面,誓学成归来报效国家。相比之下,忽然觉得自己像那个年代未能浴血奋战、保家卫国的“逃兵”。在此之前,从未将个人选择与家国情怀相连,亦未将自己的选择与家国事业相连。而离职这一刻,却被这股莫名的情绪笼罩,使我的离职过程没有了对“世界这么大我想去看看”的美好憧憬,反而变成了至今尤存的愧意。


我想,这样的心态在每位离职检察官心中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甚至较其他行业更为明显。因为在法庭上,我们习惯了说“我是国家公诉人,我代表国家提起公诉”,我们习惯了说“我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职责”,潜意识里不断强化,使检察官群体对法律有更接近军人般“守护城池”的使命感。这就是为什么,在离职检察官群中,每增加一位,引发的都是对同行人的理解认同与对那份遥相守望事业的担心扼腕相互交织的复杂情感。这也是为什么,在李斌做《检察官离职问卷调查》的时候,很多离职检察官慎重地选择了“如果检察院需要,我还会选择回去”的选项。而因担心被冠以“知行不一”的虚伪表象,这些情感都在秘而不宣中悄悄传递和交换。


三、角色转换与名门正派


从“为公”到“为私”,从“客观中立”到“预设立场”,从“决定权”到“说服力”,这些都是离职检察官、法官转型做律师要面临的心态转换。所幸的是天同的体系,为从事多年抗诉工作的我,提供了一套几乎可以无缝衔接的心理对接机制。


每年,客户尝试委托天同代理的案件大约300件到400件,通过天同研判流程正式缔结委托关系的,仅占客户尝试委托案件的10%左右,这与近年来检察院对民商事案件提出监督意见数与受理数的比例几乎一致。每天要做的工作--对案件进行严谨细致的分析,做出专业判断,跟进确有改判可能的案件,回复原判无误案件。这与抗诉案件的办案程序非常接近,尤其是天同律师耗费大量时间对原判无误案件所做解释说服,与我们曾经所做服判息诉工作如出一辙。


去年,有这样一起案件,客户希望委托我们做抗诉阶段的代理,案件标的很大,客户也愿意支付高额的前期费用。但我们评估后认为,虽然法院裁判有瑕疵,但不符合提起抗诉的条件。我们答复后,客户又发送了500余页的案件材料,希望我们进一步评估并尽量代理此案。为了说服客户,我们明知不可能代理的情况下,依然审阅了全部案件材料,指导客户通过其他途径救济权利,客户最终放弃了抗诉申请。


另一起案件,客户拟到香港进行一场旷日持久的诉讼,这个案子接下来将意味着可观的代理费。但分析后我们发现,香港裁判在国内的承认与执行存在诸多障碍,按照我们的诉讼方案,案件在国内诉讼一样可以解决问题,但如果在当事人本地诉讼,客户可能不会再委托我们代理。果然,当事人获得这个宝贵的“key”后,未再委托我们代理。即便结果已然预见,类似的实例、相似的情形,我们还是都选择了“讲真”。


所以,我在去年年终总结会上,我说对天同的最大认同,不是三大诉讼法宝,而是我身在其中感受到的名门正派的气度。在这一点上,依然可以保持客观中立的立场,依然可以保持不俯首不犬儒的执着,不感觉与曾经的职业有太远的距离,是对离职群体最宝贵的慰藉。


在这样一个氛围下,提供了做些自己想做事情的可能。繁忙的办案之余,研究诉讼技能,与各地律师交流和提升诉讼能力;在无讼学院讲授课程,传递诉讼正能量;撰写抗诉方面实务指引文章,扫除各界对抗诉程序的误解。在天同想为行业做些与众不同的事情的大框架下,也有了一点点“回馈”的成就感。


四、开设栏目与写点什么


还能做些什么,是最近一直在思考的问题,蒋勇律师建议我在天同诉讼圈也开设一个栏目。我的惴惴之情溢于言表,一来无辛正郁老师民商领域博大精深的功底,亦无蒋律师对律师行业的独特视角;二来已然习惯在真意与言说之间保持一段安全距离,未养成随性发声与直抒胸臆的习惯;三来栏目写点什么,能否持续提供有内容有价值的文章,心中并无底数。


最近因为工作原因,去了几趟法院和检察院,发现自昌平马彩云法官殉职后,法院、检察院似乎又提高了安检级别。原来的一重关卡都增设为两道,第一道身份校验后,法警对来访人员要再次核查,然后还需通知你要拜访的人员亲自接入办公区域。这让我想起离职前曾草拟过一份申请,在民行接待日出现持刀袭击法警事件后,要求控告申诉部门加强安检措施。如今身处高墙之外,应可充分理解与配合,却亦升腾出些许无奈与不适。体制内外这种碉堡化的自我保护,将墙内人与墙外人的阻隔更加有形化,输出的公平正义亦被介质拦截或折射,无法反映全貌。


有感于此,我想,如要开设栏目,就做些蓝领工作,干些“拆墙透绿”的活儿吧--先来讲讲“抗诉”那些事。凭多年积累且还算热腾的经验,让更多人了解这项职能--通过对抗诉程序的详解,消除抗诉程序的神秘感与外界对抗诉认识上的盲点;通过对抗诉案例的解析,总结检察院抗诉案件的审查思路。因程序问题通常较为枯燥,希望栏目以轻松的小品文为基调,能让读者在轻松阅读中亦有所获。间或,还可以有些内容随性的访谈或随笔,开放给检察官、法官、律师,作为就抗诉程序或其他法律问题相互交流的平台,亦希望曾经的同事友人不吝赐稿。


如能实现,高墙化为琉璃,两造彼此映照,就算是一个“逃兵”为如今远离但守望的“战场”所尽之微薄之力。



如您对话题感兴趣或有任何想法、意见、建议,欢迎与王真律师交流。(长按下方二维码,添加王真个人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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