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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女子朋友圈发了几个图片视频,被罚2万元!这些行为都违法,千万别做!

鲁中晨报 2019-05-05

2019年3月,潍坊昌乐县卫健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有人利用微信朋友圈发布抽血鉴定胎儿性别的宣传广告,这些广告以大量的图片和视频形式出现,并且明码标价,宣称只需缴纳费用即可利用孕妇血液鉴定胎儿性别。对此,县卫健局高度重视,联合公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取证。



通过调查发现,

散布这些抽血鉴定胎儿性别广告的郑某某,

系淄博市沂源县人,

现居住昌乐县一小区,

在一家物业公司工作,

业余期间她利用多个微信号,

在朋友圈散布抽血鉴定胎儿性别的信息,

从中牟利。

据郑某某交待,

她是从外地微信朋友那里转发的这些广告,

并介绍业务,抽成牟利。

截至案发,

郑某某已成功介绍3例。

在查实郑某某违法事实的基础上,昌乐县卫健局根据《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对郑某某组织和介绍妊娠妇女抽血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近日,郑某某已自觉履行相关行政处罚。

提醒:

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终止妊娠、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等行为,均属违法行为,必将受到严厉打击。

希望人人参与,

及时举报非法鉴定胎儿性别

和非法行医违法犯罪行为。


来源:健康昌乐

责任编辑:王文杰  校对:孙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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