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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病假员工管理的问与答 | 威科先行劳动法库

2017-02-16 威科先行劳动法库

作者︱王强律师

来源︱公众号“劳动法律资讯”

在员工关系的管理中,病假员工管理的确是很多HR在日常工作中会遇到的难点,在此集中做如下归纳和答复,仅供参考和交流。


1、员工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劳动合同到期能否终止?

答: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五条规定,员工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而劳动合同期满的,应当顺延至相应的医疗期满才能终止劳动合同。所以,在此情形下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构成违法终止,应承担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责任。当然,在此情形下,如果员工与企业协商一致的,双方也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2、医疗期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答: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员工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当然,如果员工存在严重违纪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企业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须支付任何补偿。另外,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身患重病员工的医疗期是如何规定的?企业应如何应对?

答:

【关于医疗期的规定】根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等部门规章规定,员工因患病需要停止工作医疗的,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具体规定如下: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员工,可最多享受24个月的医疗期。如果这类员工在24个月内仍然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关于治疗终结和医疗期满之后的应对】(1)员工在医疗期内已终结治疗,经医院认定为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1—4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5—10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企业可终止劳动合同。(2)员工医疗期满,经医院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1—4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5—10级的,医疗期满后,企业可终止劳动合同。


4、员工请病假,企业可以不批准吗?

解答:不能。病假是人身体在患病后需要停止工作、休息治疗的期间。员工拥有身体健康权,享有休病假的权利。由于是否存在患病、患有何种疾病、疾病的严重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停止工作休息治疗等情况,必须是具备专业资质的医疗机构和医生才能做出判断,所以,医生出具的病假单是员工休病假的重要依据,用人单位因专业能力所限,只能对病假单的真实性进行形式上的审查。因此,如果员工从医院开具了病假单申请病假,企业是不能拒绝批准的。


5、医疗期满后,员工患病未能痊愈的,能否继续申请病假?

答:这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在员工的法定医疗期满后,企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因双方已解除劳动合同,故无所谓继续申请病假的问题了;另一种情况是,在员工的法定医疗期满后,员工与企业的劳动合同关系继续存续,当员工继续请病假时,如果有提供医院开具的病假单,企业就应当准许员工继续请病假,并支付病假工资。


6、患病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能否要求企业支付医疗补助金?

答:关于这个问题,可以分为两种情形处理:

(1)患病员工医疗期满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2)患病员工的劳动合同期满,且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被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5—10级的,企业应当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7、员工在试用期内请病假的,企业能否以其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答:《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举例,如果企业的规章制度中有规定,“试用期间无论因何种原因,累计缺勤10个工作日(包括事假、病假等假期或旷工导致的缺勤)以上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当试用期员工出现患病治疗情况,达到规章制度所规定的缺勤上限时,企业可以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将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医疗期满之后。 


8、企业如何支付员工医疗期内的工资?

:法律对此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各地方法规有做出各自的规定,《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60%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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