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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开东:教育不合理现象是怎么产生的?| 关注

2018-01-28 王开东 新校长传媒



面对不合理教育现象,每一个人都有责任,每一个人也都有可为。


很多老师都热爱抱怨,什么早读课起得比鸡还早;什么每个月休息半天,简称月半;什么寒暑假短斤少两;什么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是活生生的鬼故事……


但很少有人探究这些教育乱象,最初究竟是怎么形成的,又是怎么发展壮大的?


除了应试教育的体制和环境的逼迫,我们教师是不是也具有一种平庸的恶,最后也变成这不公平的一部分?



记得我刚工作的时候,早上8点上班,老师学生休息得很好,上课个个精神饱满。


有个班主任特别认真,她偷偷让学生早到20分钟,专门搞她哪一门,她自己牺牲休息时间来辅导。很难说,这究竟是一个好老师,还是一个坏老师。


其他老师一看,这不行啊。但又抹不下脸,不好当面对峙,就去找校长理论。校长心里高兴还来不及呢,当然不会制止这种现象,反而煽风点火


一段时间下来,这个班成绩上去了,其他学科着急了,于是早上也赶过来。其他班级也纷纷仿效。最后全校都早到20分钟,这就变成7:40上班了。


再后来就是7:20,最后发展到6:20。一旦形成一种规范,那就任何人都改变不了。不少锁链都是我们自己主动戴上身的,怨不得别人。孙悟空头上的金刚圈也是自己戴上去的。


教师队伍中,这样的傻子老师不在少数。愚蠢的人总是通过控制时间来提高成绩,这句话从来都不会有错。


吴非老师说过一句话,愚蠢的老师并不可怕,最可怕的是,愚蠢但还特别勤奋的老师,这种老师对学生的戕害简直无以复加。


但那时候我们还没有晚自习,晚上还有属于自己的学习和聊天时间。


后来不知道谁开始提倡学生到校晚自修,一个班级自愿到校。既然学生来了,班主任没办法,也就来了,和学生一起看书学习。结果很快这个老师很快被塑造成了榜样老师。


学校领导就开始表扬,甚至给予一些特殊的津贴。其他老师渐渐仿效,也都来了。这样津贴发放太多,学校就减少了津贴。再后来津贴取消了,大家已经习惯了,而且还甘之如饴,晚自习就这样轰轰烈烈地弄起来了。


突然又有人说,周末我们也不补课,但能不能用来测试。这样老师周末阅卷,下周就直接开讲。这是个金点子啊!真应该颁发一个创意奖。于是学生的周末没了,老师周末批阅试卷成为常态了。


最可恶的是,这些罪恶的制造者们,头发花白,腰酸腿痛,炉火旁打盹,反过来又咒骂该死的教育,却不知道自己脸上的血污。


比如我们江苏省颁布五严禁令之后,很多学校不还是偷偷摸摸,知法犯法,加班加点?


一旦应试弄出一点成绩,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让联合国嘉奖他们,他们忘记掉了人都是要死的。但我们的教育还是要持续,我们做的是教育,教的是人,而不仅仅是分数。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特别尊敬一些了不起的人,敢于理性说不的人。很多不合理的制度因此被叫停。我在外面跑得多,听到的也多,有几个人、几件事给我留下深刻印象。


某年一所学校分管校决定推动教育改革,具体措施是:先学校聘任各级班主任,然后班主任聘任授课教师。从高三班主任开始聘,最终没人聘任,那就下岗,把他挂起来。


整个校园里风声鹤唳,人人自危。


聘任会议开始了,会议室里风吹不不进,水泼不入,沉重至极。


因为是第一年试点,高三班主任聘任的基本上都是原来老师。分管校长也教高三。因为领导不苟言笑,爱批评学生,所以学生不太喜欢他。班主任正好又是一个极为民主的老师,于是听从学生的呼声,没聘校长,聘了另外一位老师。


高三聘任完了,就是高二班主任,他们当然不愿意抛弃原先的老师来聘任校长,这让人怎么看?然后是高一,然后是初三,然后是……结果整个聘任结束,只有校长大人一个人落聘了。


这就尴尬了,石头已经搬起来了,结果却砸了自己的脚。后来通过做工作,该校长继续上高三,从此这项改革才不了了之。


但我想,如果没有这样一个插曲,那么当年这一场风波,一定会对教育造成重大伤害。


这种聘任会毒化学校的人际关系,损害学校的校园文化,使得拉关系成为一种人生常态……学校不像是一所学校,而像是一个角斗场。


第二个倒霉的还是校长,这个校长是一个理科老师,总共加起来没有上过几年课。但很年轻,自我感觉实在太好了。


好多年前,他率先提出要推门听课,然后就到处推门,煞有介事地进行听课指导。


有一天,他又推门听课,听一位德高望重的老教师非本学科的课。而且是迟到推门的,大咧咧的坐下来,心不在焉,甚至中途还接听电话。


老教师火大,不动声色,出了一道很难的题。


问张三同学,张三说不会。再问李四同学,李四也说不会……最后老教师直呼校长其名,说,请某某某回答!


校长傻了,目瞪口呆,不知所措。坐在那里,一张脸红了又白,白了又红。最后讪讪地说,不……不……不知道。


老教师说,不知道,你坐在这里干什么?出去,你给我出去!


校长落荒而逃,从此再也不推门,再也不听课了。“出去,你给我出去!”成了很多老师相互调侃的口头禅。但那些年学校的教育质量一点也没落下。


校长永远不要把自己当成一个监督者和裁决者,而是一位学习者和帮助者。如果提前打招呼,坐下来,认真听课,课后研讨,诚恳地帮助老师,提出中肯意见,相信每个老师都会欢迎的。



第三位是一位高三老师,从事数学教学。教书一向很好,也比较受学生欢迎。但在某次重要考试中,这位老师遭遇滑铁卢,考试分数很不好看。


学校认为这位老师分数不高,于是扣了他的绩效,并且把他从高三岗位上调整下去。在我们看来,这很正常。


结果这位老师被惹火了,他老人家直接一纸诉状把学校告上法庭。状告学校违反《教师法》,违反《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规定:“对教学效果的考核,主要以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不得把升学率作为考核指标。”


人家直接动用了法律,这就比较麻烦了。哪个老师考得不好,不都是灰溜溜的,恨不得自绝于人民?还从来没有人敢于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所以,这个问题非常棘手。


法院不能不受理,但受理之后,无论如何判决,都会产生不利影响。教育涉及到千家万户,很可能这个官司还会成为一个丑闻。还有判决之后的导向作用,也会产生重要影响等等。


经过多方调停,学校和教育局找了多人上门说情,最后老师撤诉了。


据说,条件是学校返还老师的绩效;老师从高三岗位上下来。但考虑到其他因素,该老师虽然不教高三但享受高三老师全部待遇。


这是老师状告学校。当然,影响最大的,还是2017年温州农村教师郑永国起诉温州市人民政府,对其教师申诉书没有依法及时作出处理是行政不作为。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即受理了,这让我非常吃惊。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绝对是好样的,值得点赞。


原告郑永国系浙江永嘉县的一位农村教师。永嘉县从2011年起,县各级公务员及其他各类事业单位人员每年有一项考绩福利津贴(县目标考核),平均每人约1万元。只有教师除外。


郑永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31条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依法多次向永嘉县人民政府提出请求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31条规定的法定职责,给予教师(给予本人)享受每年约10000元的考绩津贴(县目标考核)。但永嘉县政府不作为、不理睬。


2015年6月16日,郑永国通过邮政向被告挂号邮寄教师申诉书,经邮局查询得知,被告已经收到原告邮寄的教师申诉书。但被告至今一直不作出处理。


郑永国于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教师合法权益受倒侵害的,有权依法提出申诉。……教师对当地人民政府的申诉,由上一级人民政府受理。”


被告温州市人民政府收到法院送达的行政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后,引起温州市人民政府与永嘉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经原、被告双方友好沟通,2017年2月24日下午,达成了撤诉“协商解决”意向,几方面皆大欢喜。


个人觉得,这是东部发达地区依法治国一朵闪亮的浪花,教师本来都是文化人,不好意思谈钱,更加撕不开脸皮,但教师也是一个教育者,我们天天谈依法治国,如果教师自己的合法权益都得不到保证,让教师如何相信自己所执教的内容?


法治建设应该从自己做起,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就是最好的教育。


凡事都讲究一个理字,凡事也都应在法律的框架内获得解决。一天解决不了,那就一年;一年解决不了,那就两年,总有解决的一天。


至少我们拿起了法律的武器,下一次在某些人侵害教师利益的同时,他们就有一点胆怯,就有一点忌讳,就不敢为所欲为,这也是一种进步。


如果从不合理教育现象产生的第一天起,老师就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对一切没有依法治教的行为说不,那么,就不会形成今天的教育现状,积重难返,病入膏肓、无能为力。


下一次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我们应该合理合法表达我们的诉求,忍无可忍,便无需再忍……



“新校长传媒”投稿邮箱:259488972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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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王开东(ID:heimawangziwkd)

责编 | 赵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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