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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理观法丨浅谈税收筹划

桑志杰 安理律师
2024-08-28


01税收筹划为何应得到企业的高度重视?


我觉得这个问题呢,可以从三个角度来谈。第一个角度呢,就是说从企业自身的一个需要,企业如果想要健康发展,那么税收是绕不去的一个坎儿,这也是企业为社会为国家做贡献,从而得到一个持续永续经营的一个前提吧,所以说,从企业自身来讲,守法纳税、依法纳税、守法经营,我觉得这是第一个角度,这是企业自身的法定义务,也是自身的责任。从第二个角度讲呢,我认为是从企业家自身的安全角度来谈一下,现在有许多的企业家呢,因为不重视税收做了一些少纳税或者虚假申报的事,从而受到行政处罚,甚至是刑事处罚,就是说负了刑事责任,被判了刑的也比比皆是,那么,从这一点上来说,企业家他自身的一个安全需求,防范刑事风险。以企业家本身也是我们包括习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一再强调,我们要保护私有产权,保护民营企业家,民营企业家自身更要依法治企、守法纳税,那么这也是回避风险的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第三个角度呢,我认为从一个企业的社会相关方,包括投资者、包括社会的责任。那么一个企业的存在和发展,对外部的一个环境的影响,或者说,我们是大环境中的一分子,那么也应该要承担应该尽的义务,那么也要把依法纳税的事情考虑好。那为什么要筹划?这个筹划和我们过去通常所讲的避税是不一样的,避税是通过一些账务的调整,从而达到少交税这样一个目的,这个虽然算不上违法,但是主观目的还是存疑的。我们这个筹划,就是说我们利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在税法的框架之下,我们说做好一个筹划,我们把交易做到在法律的运行范围之内,把它的税种、税目和税率都考虑进来,并且充分利用国家给与企业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从而达到一个节税的目的。我们当然可以说,用于企业自身的发展或者说是回报社会做些公益事业,我想这都是国家鼓励和允许的,国家税务总局在税法和税收征管法都有相关的规定,那么就是税收筹划,这是被鼓励的。一般的来说,像偷税逃税,当然是违法犯罪行为了。那么一般的避税行为呢?是不鼓励的,也是不支持的,那么我们的科学筹划叫税收筹划,这一点,对企业来说,对社会对员工对社会的相关各方都是意义很大的。


02金税三期出台的目的是什么,给企业带来哪些影响?


金税三期是2016年国家税务总局推出的,我们在之前有金税一期和金税二期,从94年分税制开始实行以来,我们就开始尝试的,在一部分地区试点,最后推广到全国。2016年我们又在前两期的基础上,对这个系统进行了优化,推出了金税三期,这个金税三期,它就是在我们现在这个互联网的基础上,它实现了一个大数据的搜集,包括大数据的一个分析整理和云计算,这个系统通过系统的自动比对、各个信息的抓取,它就能够对企业就是征税对象进行一个科学的分析和监管,从而达到避免税收跑冒滴漏的一种手段。那么,企业家要非常重视这个金税三期,从金税三期实施以来,像天津上千亿的虚开专用发票犯罪全国各地就已经发现了很多,就是说他比对的几百万户正确率基本都在80%以上,这个系统还是非常科学的,对企业的监管也是全方位的。所以说,企业家和企业一定要重视,不能再像过去那样再有什么其他的想法,像什么两套账、什么通过个人的银行卡、走这个销售收入这样的,这些个行为,毫无疑问,下一步税务稽查、重点稽查和整治的对象。


03为什么应在合同审查阶段提前导入税务思维?


很简单的说,没有交易就没有税,我们这个交易是通过什么形式来表现的呢?一般来说,所有的交易行为都是通过合同来固定的。那么这个合同审查,很多中小企业,有的有法务部门,有的根本没有,那么合同的审查的内容落在谁的头上的呢?首先毫无疑问是落在律师或者外聘的法律顾问或者企业内部的法务人员的头上,像律师、法务人员、法律顾问,很多情况下懂税的特别少,现在在全国来说,34万(现在50多万)的从业律师群体,可能懂税的还不到1%。


当然现在全国来说,大家都在重视,很多律师也在积极的学习,包括也在从事这方面的工作。现在还有专搞税务的一些专业律师事务所,但是这个方向,或者说大趋势也是刚刚兴起,和我们实践需求还有很大的脱节。就是说,既然你审查合同的时候,没有把税收因素考虑进去,那么在事后执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之后的事情,财务人员记账了那就成为事后行为了,这个时候税目固定了税率固定了,还怎么来进行节税,或者说是达到少交税或者说做一个延迟交税的一个目的呢?


那么,这些是做不到的,只有说把端口前移,我们提前在审查税收的时候,律师或法务在进行合同审查的时候,把财务思维、税务思维同时导入,这个时候通过改变一个交易的行为、方式或者通过其他的筹划手段,比如说主体的分拆或者其他的一些方式,同时再把所有的税收政策、优惠政策考虑在内,这个时候形成的合同就是一个相对完美的合同,之后的履行行为或者产生的相关交易记录,在财务上反映出来,才是没有缺陷的、没有隐患的,也不用再虚假的通过一些调账来达到偷税目的,就是说安全的着陆,同时也符合国家政策和方向的一个趋势。


04法税同筹对操作者有哪些要求?


如果说是我们刚才谈到的法税同筹思维这个入手的角度,是从企业税源的一个最出发点上来谈的。那么这个思维叫法税同筹思维。作为律师来讲,建议律师首先要掌握相关的一些税法上的规定,18个税种都要掌握,基本上这个理念要有,同时再结合我们丰富的法律知识来做这个法税同筹。就是说,我们在同时筹划,通盘考量。


在这样一个基础上再做这件事情,再回到前面提到的财务人员或者是注册会计师,或者是注册税务师,能不能做税收筹划?在法律上是可以做的,注会和注税都是允许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都可以做,包括律师事务所,总局的相关文件都有这些方面的规范要求。那么再对比一下,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他们在这个财务的角度来讲是非常擅长的。他们对账务的整理、帐目的调整是非常擅长的,但是他们比律师稍微欠缺的就是法律知识。大部分的律师法律知识非常的丰富,但是欠缺财务知识和相应的税收知识。如果从这两方面结合呢?我们认为最理想的一个状态是一个律师,你去学好税法,你可以去考注册会计师,可以去考税务师的考试,经过系统地学习和训练,达到了要求做到的法税同筹的专业水平。


那么,如果律师还没有掌握或者说掌握的不够的时候,也可以三个群体来共同结合,就是律师、注会和注册税务师(现叫税务师,水平评价类),这些专业的人员一个组合。但是,我认为所有的筹划,这两方面的内容,一个是从法律专业的一个角度讲是必不可少的,一个是从税法的角度,包括财务的一些专业知识,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一个非常专业的人能把二者合而为一,也叫跨界,打通了,那么是最理想的;如果还没有,那么我们替退而求其次可以把这两方面的人员组合在一起来共同做这个方案,这样的方案首先它从各方面才是经得起检验的,才可能把各种隐患排除掉,而且是符合国家的发展方向、税法要求的,包括我们税务机关认可的一个方案,那么,真正对企业来说才能达到一种方案落地,并且也是没有任何风险的一个法税同筹的方案。


05法税同筹的创新思想缘何而来?


在最早我也做过私营企业,私营企业都想少缴点税,利润自己多分点,所以当时我对我的法律顾问就有一个要求,我说你能不能帮我筹划一下这个税收啊?我们怎么样安全的少交一点税啊?当时我的这个法律顾问也是个律师。


他说税法的问题那得问你们会计,我不懂。他认为这不是他的专业,我一问这个会计又说法律上有啥要求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账目的一个要求,按照会计准则怎么做。那么我们的税法和会计这一块,我们知道还有个税会差异,算法的要求和会计准则还不一样。那么这个时候你只能按税法的要求来进行调整。所以说从实践中,在我当年做企业这一段的经历,我觉得这一块没有人能够完成我的要求。


掌握了法律知识以后,那么我再把企业运营中的财务啊,包括各种税务的要求,我经过一琢磨,这个问题实际我们有聚合点。税法本身也是法,只不过是原来的司法考试,包括现在的法考考的内容非常少,几乎大家没人去系统的学习。我们现在包括各个法学的院校、法学的院系,只有财税法专业的人才学这个,其他专业的几乎不学。所以这也造成了现在复合型的人才比较少,满足不了市场的需求。所以从我过去的经历,我自己的思考,我对企业的客户的服务,他们也经常给我提这样的问题,包括我们在审查合同的时候,我自己觉得用这种思维去做,就能给企业发现很多的利润增长点。这个客户是非常高兴的,他说,没想到你一个律师还懂税呢?他们感觉很惊喜。我说,税法本身就是法,对我们律师来说这都是很简单的,所以在实际来说,还是源于实践中的一个摸索和思考,也不神奇,也很简单,实际就是我们实践中有这种需求,那么你来就更好地满足,就这么简单。


06企业怎样才能做好法税同筹?


法税同筹说起来好像比较悬,但实践中也是比较简单的,但是它要求的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是十分高的。一个企业如果说想做好这个税收筹划,首先老板得重试,所以我在社会上经常会给企业或者企业家培训。我认为,最应该学习的,最应该具备这种思维的应该是企业的老板,就是领头人,如果他不重视起来,他又没有这种意识,过去很多的老板就专门指使会计人员做假账,经常是两套帐:内帐是财源滚滚,外账是经常亏损。这种现象也非常普遍。但是这种风险啊,如果一旦被税务局发现,基本上从2017年开始,我们税务局的稽查部门重点就在查处常亏不倒的企业,因为这是不太可能的,你长年亏损,还长年不倒。那么这个企业相应的疑问就比较大,这样如果说查出了问题,老板和直接负责的人员,还有企业的会计人员,包括财务部长、会计、主管会计,如果你都配合做假账了,做虚假申报,那可能要触犯刑事风险。所以说,从这个角度讲,我想最应该学习的首先是老板。不一定老板掌握得多么专业。只要从我们的课上,你知道这个法税同筹思维了,OK,你只要有这个思维,你就知道,我们有安全的方法,能够达到少交税,或者说晚交税,或者说是不交税这个思路,或者想解决这个难题,我们是有办法的。那么我们一定要在法律的范畴之内,在底线之上来实现这个路径的规划。我想这个事情首先老板要有这个思维不是多么难的事,也不是不可实现的事,我们要通过一种安全的办法来实现,这样企业家安全了,企业自然能够得到一个持续的永久的发展。


那么从第二点呢,如果说单纯依靠企业的财务人员能不能做到这个事呢?现在来看,大多数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配备的财务人员还不是很强,除了少数央企这些大的企业,他们有注会、注税都很多,因为薪酬待遇比较高,中小企业一般还很难吸引到这种高端专业的人才,所以说,单靠财务人员可能无法落实这件事情,那么通过我们这个课程,我们有针对老板的,还有针对财务人员和法务人员的,我建议企业的法务人员和财务人员包括HR专员都一起来听这个课,这样的话可以通过一种具体的操作办法,专业技术的培训,从而使得法和税能够打通,为企业做出科学的税收筹划实现正向目的。


07如何让税务筹划服务不再是企业的成本?


过去对企业家来说,服务,包括律师服务,过去是费用,但是现在要通过这种思维把它变成利润。我们收费是怎么收费呢?如果说我们要做这种法税同筹的方案的话,我们是以节税的结果来进行利润分成的,这样的话企业得到了好处,同时也在给我们费用。我们把过去的服务费,包括法律顾问费,过去都是他们打在管理费用上,现在我们把费用变成企业的利润,企业家给我们一部分回报,或者给我们一些分润,他也是非常高兴的。就是说我们这个方案一定在落地以后再收费,所以我们觉得这样一个好的工具,好的方法推荐给大家,受益的也是广大的中小企业,我们也在这一方面算是贡献了我们一点点的微薄之力,我本人愿意和中管院这个智库创新的其他专家一道,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作出一点贡献。



作者简介




桑志杰

北京办公室 合伙人

sangzhijie@anlilaw.com

桑志杰,专业领域为民商事纠纷、金融资本市场、税务筹划、PPP 及私募基金、行政法等。目前担任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智库专家、高级经济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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