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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幺的故事

2017-01-21 张玮玮 D5大生活

 “人生来完整,之后只是一个消散的过程。” by张玮玮

老幺算是我的邻居,他高我很多级,当我还在念小学四年级时,他已经考上了我市最差的十六中。我和他相识在一个忧郁的傍晚,那天我放学回家,路过一个池塘,老幺冲了出来,抢走了我身上仅有的五毛钱,如果没有记错,那张纸币上印了一个英姿飒爽的纺织女工。我的纺织女工就这么轻易进了别人的口袋,我心有不甘,却无能为力,从此,横跨在我矿子弟小学和家属区必经之路之间的十六中,也成为了我的噩梦。

然而事实证明我多虑了,人生是多么的神奇,后来我和老幺居然成了朋友。因为他实在没有朋友,而我需要一个榜样和炫耀的资本。在那个物质仍然略显匮乏的年代,虚荣反而成为一种必需品。简单的说,我需要一个打手,他需要一个跟班。和老幺如何成为朋友的这一段可以略过不谈,其实我也不太记得清楚。他的母亲很早过世,父亲得了一种胆囊的疾病,终日挂着一个玻璃瓶子走来走去,自然也无力管束。他每每告诉我:没有父母,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我都深以为然。

但老幺觊觎我家的伙食,这也是事实,因为我家里大多数时间有肉可吃。而他还有两个姐姐一个哥哥,都处于失业状态,所以老幺带着我去和他的狐朋狗友见面时,都时不时的敲着我的头说,这家伙,家里顿顿吃肉。是痛恨还是羡慕,我也说不太清。

回忆总是会欺骗一个人,因为你记住的,永远是那些快乐或者伤痛的日子,而在那个年月,大多数的日子,都是无聊和可悲的。而老幺无疑是一个能够给这平淡无奇的生活带来些许波澜的人,虽然波澜最后还是会回归平静。那个暑假,我把家里的几本烂书翻了几遍,然后去看老幺,他正在家里踱来踱去,看见我来,急不可耐的给我讲了一大通如何改造十六中的计划,我听完后也莫名其妙的激动起来,现在想起来,其实他就讲了一点:如何制霸本校。但在那个充满
荷尔蒙的早晨,在发表完演讲之后,老幺推开窗户,看着这个风尘仆仆的世界,上午的阳光穿过雾气打在他的脸上,他缓缓的,深沉的说了一句我至今记忆犹新的话:妈哟,劳资要日翻这个城市。隔壁哐当一声,他老爸的玻璃瓶掉在地上,碎了一地。多年以后,当我听到王磊在《广州的春梦》里唱到:“我要和广州做爱,让她怀胎,我要让这城市怀胎”时。顿时觉得王磊对欲望的表现过于阴柔,太吊儿郎当了,甚至有一种想把生米做成熟饭的卑劣之心。而唯有年轻的老幺在那个遥远的上午喊出这一句口号的时刻,我才觉得,所有的人都TM弱爆了,他就像上帝一样,此刻散发着光芒,将自己逼近不朽。

是的,这是一个让人郁闷的抓狂和发疯的年代。没有动漫、没有玩具、少的可怜的书籍、除了自娱自乐,基本上没有任何娱乐。每天,当上班的汽笛拉响时,大人们像朝圣一样,面无表情的走向工厂、车间,当下班的汽笛拉响时,大人们又精疲力尽的走回家门,做饭,洗澡,完成一天的仪式。工资永远是那么点,还要省吃检用存好几年买彩电冰箱。对孩子们来说,高考是一项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大部分年轻人高中毕业顶替父母,又到厂里上班,做一样的工,领一样的钱。
看不到未来,没有任何希望,像一只陀螺一样,被鞭子抽着,疯狂的旋转,却永远留在了原地。而那些无法顶替父母,如同老幺这样的人,连这条路都没用,唯有铤而走险。当时我堂哥刚刚参加工作,在厂里负责修理汽车,他有一本书,名字大概是新社会青年社交礼仪知识,我觉得编这本书的人真是天才,里面从社交、舞蹈、摄影、文艺、各类棋艺、各类乐器、赋诗作对,无所不包,用现在的的话说,简直就是当时的把妹宝典。我堂哥性格木讷,虽然看完整本书,而且学会了摄影和舞蹈,但还是没有女友。而我靠这本书速度学会了象棋、围棋,常常把老幺杀的找不到北。老幺看了此书后,也迅速学会了交际舞,在那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他决定带我舞厅,会会厂里那些高傲时髦的姑娘,挫一挫她们的锐气。当然我这个小学还没毕业的被拒之门外,一个小时后,老幺灰头土脸的出来了,在金色的舞池里,他终于没能鼓起勇气,伸出那只要穿过他自尊的手,对喜欢的人说:姑娘,来一曲吧。

他觉得自己还是应该做一个坏人,他要成立帮派。而我成为帮派的第一个加入者。我帮他制订了帮派的各项规定,然后给他赋予了一个少林学艺归来的幌子,四处招揽成员。说实话,这个帮派很烂,因为我们收来的都是小学各年纪的虾兵蟹将,没有任何战斗力可言,在十六中,他还是那个不招人喜欢的无所事事的混混,而其他的混混早就有了自己的帮派。他一度很想把我们整编,加入十六中最牛逼的一个帮派,但可惜被老大无情的拒绝了。他很搓火,觉得自己在黑社会这条路上依然前途黯淡。

我忘了说,当时正是八十年代。严打很快来了,那个黑老大被抓去劳教了几年。这件事把老幺吓尿了,多少次给我说幸好帮派没做大,真是大难不死啊。我当时已经对帮派毫无兴趣,因为街上开了游戏机厅,红白机和各种卡带,我把所有的零花钱和精力都投在了上面,在这一带的游戏厅里已经小有名气,成为地下游戏赌博的一员。和老幺不一样,我这个人天性是灰暗的,我喜欢那些灰色的东西,虽然从不主动,但也不曾拒绝。幸好当时我手里的是红白机,我相信如果给我一辆GTR,我也一定会在地下赛道里把它操的稀巴烂。而老幺那种充满理想主义,幻想操翻世界的冲动,才是我仰慕已久的,我喜欢那些时刻勃起的人,因为在生活中我压根硬不起来。我喜欢英雄,但我从不付出行动,我就像一个溺水的人,却放弃了挣扎,最后,我成为了一只我曾经看不起的陀螺,依然在原地打转,只不过偶尔会走出一些恶趣味的路线来嘲弄这个世界。

在我即将转学的那年,老幺和家里人闹翻了。那天我家里没人,他跑了来,说他两天没吃饭,扛不住了。我翻箱倒柜,只翻出一只苹果,只好给他说,冰箱里有菜,自己做。忘了交代,这是一座集川菜精华的城市,有太多的绝世高手大隐于市,随便去一家做客,男主人说你等等我去弄两个小菜,半小时不到,端上来的可能就是你一辈子没品尝过的美味。而老幺俨然没有这个天赋,他只会下面,结果是他下了两碗鸡蛋挂面,我俩边吃边聊。原来,他和一个远方亲戚,和他岁数差不多大的妹子谈上了恋爱,结果被发现,遭到两家人的集体反对。反对的理由到不是影响学习什么,因为这一对也是半斤八两,大概都是高考200分的水平。女方家长觉得老幺今后不太可能有正式工作,而老幺他们一家又觉得老幺是个祸害,两个待业青年搞在一起,肯定又是为社会增添了祸害。为此,老幺决定绝食三日,以示对抗。面吃完,碗里还冒着热气,老幺意味深长的说了句以前从未说过的话:哎,要是我妈还在就好了。对于失去的东西,人们有时会觉得弥足珍贵,有时又会自我安慰,一切取决于当下的环境。我是多年以后才明白这些道理。

后来,我转学了,慢慢忘记了老幺。但始终觉得,身边有好多事,好多人,都似成相识。到新的学校,我被欺负,又和欺负我的人成为好友,一个醉心政治的同学想成立一个PARTY,而我又毫无疑问的成为第一个加入者,我丢了红白机,又迷上了街机,身边朋友多了起来,到了青春期,眼看着一对对的谈起了恋爱,又一对对分开。然后又高考,朋友们聚在一起畅谈未来,转眼又各奔东西。对我这种感情淡漠的人来说,一切都是一个过场,陀螺终有停止的一天。

当我再看到老幺时,我已经大学毕业了。那年我回老家,顺便去拜访了他。他老爸已经去世,哥哥姐姐也各自成家,他和那个远房亲戚没有走在一起,至今孤身一人,在一家印刷厂当临时工,主要负责印刷一些地摊读物和黄色小说,我一边看黄书,一边和他下围棋,一边还要和他聊人生,很快就连败三局。和我一样,当初那个要操翻世界的青年,如今被社会干倒在地,早已经没了勇气和力量,生命在消散,依然看不到未来,前已无退路,后不见归途。

后来,我就再也没见过老幺。没多久,他就出国了,好像偷渡去了欧洲一个小国的血汗工厂,生活虽然艰苦,但他终于没有成为那个旋转的陀螺。一开始,还给我发邮件,说说变态的华人老板、说说他同房间的巴基斯坦人、阿尔及利亚人,说说老外的女人如何胸大臀圆,慢慢的我们就失去了联系。如今我偶尔唯一能够脑补的,就是在异乡那些个寂寞的夜里,鬓发已现斑白的老幺,在下鸡蛋挂面:

鸡蛋两只,挂面些许。鸡蛋打入碗中,用筷子Z字形快速打匀,放少量盐,加少量水,再打匀。猪油少许,入锅加热融化,倒入蛋液,小火煎透至两面焦黄。用铲子将鸡蛋分块,装入碗中。碗中放猪油、鸡精、盐少许。锅内加水煮开,放挂面,煮熟后捞入碗中,浇入热水,洒上葱花,即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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