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卡“解禁”!
重要通知:
本市新能源轻型以下厢式、封闭货车
以及轻型多用途货车(俗称皮卡车)
通行管理措施优化调整!
10月5日起,正式实施!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便利车辆通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新能源轻型以下厢式、封闭货车以及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通行管理措施进行优化调整,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籍新能源轻型(含)以下厢式、封闭货车在一类区、二类区范围内除早晚高峰(7:00—9:00,17:00—19:00)禁行外,其他时段不需办理通行证通行。主城区中山东路、汉中路、中山南路、中山路、中山北路、中央路、北京东路、北京西路全天禁行(允许横穿或就近进出)。
江宁区、溧水区、高淳区、浦口区、六合区参照执行。
二、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在全市范围内不需办理通行证通行。
三、上述车辆在主城区快速内环高架、隧道禁止通行,车辆可从地面辅道通行。2021年12月1日发布的《关于优化南京市主城区货车通行管理政策的通告》其他管理政策不变(一、二类区范围详见该通告)。
四、本通告自2022年10月5日起施行,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特此通告。
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2 年 9 月 29 日
划重点啦
本市籍新能源轻型(含)以下厢式、封闭货车
在一类区、二类区范围内
除早晚高峰
(7:00—9:00,17:00—19:00)
禁行外
其他时段不需办理通行证通行
2021年12月1日发布的
其他管理政策不变
(一、二类区范围详见该通告)
主城区中山东路、汉中路、中山南路
中山路、中山北路、中央路、北京东路
北京西路全天禁行(允许横穿或就近进出)
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
在全市范围内不需办理通行证通行
上述车辆在主城区
快速内环高架、隧道禁止通行
车辆可从地面辅道通行
在原来过江通道基础上
增加可以通行的过江通道
长江大桥(非外地牌照),定淮门长江隧道,应天大街长江隧道
特别提醒南京长江大桥禁止外地牌照车辆通行。非本市籍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禁止在南京长江大桥通行。
所有皮卡车都可以“畅行”吗?
此次发布的通告是针对
行驶证的车辆类别名称为
轻型多用途货车的车辆
其他类型的不适用
“皮卡”解读车辆参数
“皮卡车”参数要求: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核定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5人(含驾驶人)、驾驶室高度小于或等于2100mm、货箱栏板(货厢)上端离地高度小于或等于1500mm、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或等于3500kg。
值得注意的是,必须完全满足上述参数的车辆才能注册登记为轻型多用途货车,即使有一项不满足,就算外观看着像皮卡,也只能注册登记为轻型栏板货车,而此类车型不在本次“解禁”范围内。
所以,家里有“皮卡”的小伙伴
赶紧把行驶证拿出来看看
车型是不是“轻型多用途货车”
以免闯入禁区被交警处罚。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
车辆类型档案更正流程
1、办理地点:车管所本部(玄武大道)车管所板桥分部(凤集大道)。
2、办理对象:轻型栏板货车,车辆参数符合(GA802-2019)《道路交通管理 机动车类型》规定的“轻型多用途货车”要求。也就是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核定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5人(含驾驶人)、驾驶室高度小于或等于2100mm、货厢栏板(货厢)上端离地高度小于或等于1500mm、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或等于3500kg的载货汽车。
3、办理流程:原登记为轻型栏板货车(符合GA802规范的)的车主应将车辆开至车管所进行现场查验机动车,并携带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车主身份证明(个人车主带好身份证,单位车辆带好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单位车辆还需带好盖好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至上述地点办理。经过车辆查验,确认符合轻型多用途货车标准的,将换发行驶证并对机动车证书重新签注。
除此之外
还有一些小tips了解一下
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办理上牌、年检等业务时,不再参照栏板货车的管理要求,后方不需要贴反光膜、车门喷涂字样。除此之外,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不享受6年内免检政策,10年以内车辆一年一检,强制报废年限为15年。
南京交警提醒
轻型多用途货车
虽然机动性普遍优于其他蓝牌货车
但和一般家用车相比依然存在
整体质量大、转弯半径大
车身长度长以及侧后方视野受限等特点
在平均路幅相对较窄
非机动车更为密集的主城区通行时
务必要更加注重安全驾驶
主动防范交通事故
做到遵守法律、文明出行
最后,蜀黍再提醒一次
关于优化新能源轻型以下厢式、封闭货车以及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优化通行政策
10月5日起,正式实施!
广大车主、企业转发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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