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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州公安机关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

2018-02-07 克州零距离


克州公安机关

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

通  告







为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社会正常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按照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为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广泛开展,掀起严打高潮,发布如下通告:

 

一、黑恶犯罪分子必须立即停止不法侵害,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公安机关将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二、对拒不投案自首,继续畏罪潜逃、危害社会的黑恶犯罪分子,公安机关坚决将其缉捕归案,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三、负案在逃黑恶犯罪人员的家属和亲友,要深明大义,不误时机,积极规劝负案在逃黑恶犯罪人员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凡包庇、窝藏、通风报信,使负案犯罪人员逃避法律追究的,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凡知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情况、信息的公民,都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对举报或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以及协助抓捕黑恶犯罪人员的,将给予严格保密和保护,并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五、举报内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路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黑恶势力“保护伞”。


六、举报方式:

克州公安局

举报电话:0908-110

信箱地址:阿图什市帕米尔路克州公安局刑侦支队

邮编号码:845350

邮箱:2188925890@qq.com

微信:kzxingjing

阿图什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09084222596

信箱地址:阿图什市公安局刑侦大队

邮编号码:845350

邮箱:995962785@qq.com

微信:995962785

阿克陶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09085727565

信箱地址:阿克陶县人民路158院阿克陶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邮编号码:845550

邮箱:3232481082@qq.com

微信:lhd1396806346

乌恰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09084622036

信箱地址:乌恰县双拥路19号乌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邮编号码:845450

邮箱:wuqiaxingzhendadui@163.com

微信:wuqiaxiangonganju110

阿合奇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09084222596

信箱地址:阿合奇县牙狼奇警察训练基地

邮编号码:843500

邮箱:3175689441@qq.com

微信:ahqxgajxzdd

七、正告黑恶犯罪分子要认清形势,回头是岸,珍惜机会,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8年2月3日


来源:克州公安局刑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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