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海防务7.8亿元收购造船企业大津重工完成过户
12月29日,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防务”或“公司”)发布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天海防务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收购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100%股权暨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其标的资产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津重工”)已完成相关股权过户至本公司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自此,公司持有大津重工100%的股权。
据了解,为打造造船舶行业完整产业链,公司拟7.8亿元向实控人旗下企业等交易对手现金收购大津重工100%股权。大津重工成立以来,呈现较好的发展势头,已经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和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认证,成为交通运输部LNG动力船建造示范单位,位列工业与信息化部《船舶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白名单,获得了军工二级保密资质认证,拥有23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同时建立起了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和博士工作站。大津重工将作为公司各类总承包船舶总装基地,军辅船、军贸船以及重型装备的制造基地,“虚拟造船平台”系统的实践终端,完善产业链中的船舶制造部分;利用“虚拟造船平台”系统将信息技术全面用于船舶与海工设备的产品研发、设计、采购、物流、建造、决策过程,实现“精益制造”,船海工程板块一体化运行;增强各子公司协同效应,提高企业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实现业务管理的高效协同。
另外,上海佳船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船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刘楠先生于2017年12月5日与公司签订了《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同意对大津重工2018年至2022年共计五个会计年度(以下简称“补偿测算期间”)实现的经审计的净利润数进行承诺(以下简称“净利润承诺数”);佳船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刘楠先生承诺大津重工2018年至2022年实现的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为7000万元、9330万元、11956万元、12104万元和12343万元,如大津重工截至2022年期末实现的经审计的补偿测算期间累计净利润存在低于52733万元(以下简称“净利润承诺数”)的情况,佳船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刘楠先生将按照另行签署的相关盈利补偿协议的约定对天海防务予以补偿。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稳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坚定投资者信心,刘楠先生及一致行动人——上海佳船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披露了以下承诺: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本人及一致行动人上海佳船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计划在天海防务完成对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后的12个月内,根据市场价格,通过二级市场对公司股份进行增持,增持总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