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事】石河子一男子当假警察上瘾,一年内反复被抓!
2017/11/28
石河子一男子因没钱,假冒警察招摇撞骗,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今年5月,23岁的晨华年初因犯盗窃罪刚刚刑满释放。没有固定住处、没有工作,眼看手里的钱就快花光了,于是,晨华又开始动起了歪脑筋……
6月14日,晨华身穿自己购买的特警作训裤、警用背心、警用腰带、警用帽子,先来到乌鲁木齐市一家音乐餐吧,谎称自己是警察,以借用对讲机为由,将店内的一部对讲机骗走。得手后,晨华故技重施,先后来到一家啤酒店和一家零食店,分别骗走一部VIVO X9手机、现金600元。随后,晨华从乌鲁木齐乘车来到石河子,继续招摇撞骗。
6月23日,晨华来到一家酒吧,谎称自己是警察,以借用手机为由,将王旻的一部苹果7plus手机骗走。随后,王旻发现自己被骗,但晨华早已无影无踪,王旻随即报案。
6月27日,石河子市公安机关巡逻小组在石河子市北二路康乐市场门前巡逻时,发现王旻正与身着警服的晨华撕扯,巡逻组队员随即上前制止并询问,后将王旻、晨华带到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当天,晨华因涉嫌犯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7月11日,以涉嫌犯招摇撞骗罪被依法逮捕。
案发后,除对讲机追回并归还失主,其余骗得的两部手机均未追回,赃款 600元挥霍一空。根据晨华交代,2016年8月19日晚23时许,晨华在石河子市一家宾馆以借手机打电话为由,盗走一部苹果5手机,该手机也未追回,经鉴定,该手机价值1100元。
9月15日,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晨华犯招摇撞骗罪、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石河子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晨华对招摇撞骗和盗窃的事实无异议。
石河子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晨华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依法没收晨华犯罪使用的特警作训裤等衣物。
法官说法:
石河子市人民法院法官杨婷:
本案中,被告人晨华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之规定,构成招摇撞骗罪;晨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价值11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又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应当以招摇撞骗罪、盗窃罪对晨华数罪并罚。
晨华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晨华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对其从重处罚;因陈华自愿认罪,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因此,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 每天看一个视频9IMi的的每天每天来源 每天看一个视频每天看一个视频每天看一个视频每天看一个视频每天北疆晨报记者 陈旭 特约记者 安秋旭
编辑:陈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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