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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觉得我爸已经火化了
我是没有办法证明自己身份的
”姐妹关系受质疑
家住福建省晋江市的涂静美,和父亲涂朝明、母亲邹女士一起生活。她三岁时,见到了比自己大11岁的姐姐——涂灿,一家人还拍了张合影。
涂静美说,在她10岁时涂灿也来过家里,那时起她便知道涂灿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姐姐,居住在重庆市。
没想到,两姐妹第三次见面,却是为了料理父亲涂朝明的后事。
2019年9月14日,涂朝明因心肌梗死离世,涂灿随后赶到了晋江。在父亲遗体火化时,涂灿发现邹女士和父亲没有办理结婚证,涂静美和父亲也没有任何父女关系的证明,而父亲的户口和自己在一起。最终,涂灿作为家属签了字。
涂灿说,她因此对涂静美的身份产生了怀疑,并认为自己是父亲唯一的法定继承人。料理完后事,她便陆续处理父亲的遗产,其间没有和涂静美母女沟通。
独自处理全部遗产
涂朝明共留下三份遗产,分别是24万元的商业保险金、重庆市万盛区的一套房产,以及涂静美和邹女士在福建晋江一直居住的房屋。其中,重庆的房产登记在涂朝明和涂灿两人名下,涂灿以21万元的价钱出售了,并领走了全部商业保险金。而福建晋江这套房子,涂灿没有房产证。由于父亲在婚姻存续期间只有涂灿一个子女,也办了独生子女证,涂灿便独自前往晋江,经过公证、挂失、公告、继承等程序办理了新的房产证。之后,这套房子为涂灿一人所有,并以100万的价格出售了。住在这套房子的涂静美母女却毫不知情,她们说涂灿曾答应过,这套房子姐妹俩一人一半。
2020年7月24日晚上,涂灿给邹女士发信息,让邹女士和女儿涂静美10天内搬出晋江家中。
邹女士说,自己1994年认识涂朝明后两个人就在一起,后来生下了女儿涂静美,但一直没有办理结婚证。2007年,他们贷款购买了这套房子,直到2017年才还完房贷,这个房子里的一切都有自己的功劳。
涂静美说,姐姐这是在钻空子,以为父亲火化后自己无法证明女儿身份,无法享有继承权。
而在涂灿看来,遗产怎么处理不需要和她们沟通,自己一直以来得到的关爱很少,总是一个人生活,习惯了独来独往。房产过户出现问题
对这套房子同样关注的,还有购房者付业友和他的同事李劲松。付业友说,自己的妹妹一家即将回国发展,托他帮忙在晋江买套学区房,而涂灿名下这套房刚好符合要求。2020年7月21日,付业友就和涂灿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支付了85万元的首付款,并约定8月10日交房时支付15万元尾款。可是不到2020年8月10日,涂灿就催促付业友赶紧过户。这让付业友心里没了底,他表示涂灿很着急,又没有说明具体原因,但妹妹一家要8月10日才能回国办理过户。
付业友就将房子原价转给了同事李劲松,当时他也有购买这套房的意愿。随后两人去办理过户,结果却让他们大失所望。原来,几天前涂静美到房管部门办理了异议登记,这套房子已经被冻结。付业友连忙联系涂灿,要求她退回85万元首付款,涂灿却说钱已经用完,无法还钱。随后,付业友向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他和涂灿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并将房屋过户到李劲松的名下,此外还要求涂灿支付违约金20万元。两起案件一起调解
就在同一天,涂静美也将涂灿起诉到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请求法院确认她继承父亲涂朝明所有遗产70%的份额。由于两起案件相互牵制,法院把这两起案件交给了同一个法官审理。在涂静美与涂灿的遗产继承纠纷案中,有两个争议焦点。其一,原告涂静美是否为涂朝明的非婚生女儿,她有无继承权?其二,如果涂静美享有继承权,涂灿有无隐匿侵吞或争抢遗产的行为,双方继承遗产的比例该如何划分?面对第一个问题,涂静美表示自己一直认涂灿这个亲姐姐。
法庭上,涂静美还提交了亲子鉴定报告作为证据,是用涂朝明生前在鉴定机构的留存血样比对的。通过核实,法官也确认了鉴定报告的真实性。对此,涂灿表示她认可了涂静美是她父亲的亲生女儿。这一争议解决了,对于遗产分配比例的问题,涂灿表示愿意和涂静美均分或继续调解。而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付业友、第三人李劲松和两姐妹都同意调解解决,四方当事人坐到了一起。
调解开始后,涂静美也表示不再追究涂灿是否隐匿转移财产的问题,两姐妹可以平均继承父亲遗产。但涂灿表示,自己已将继承的全部财产用于还债。
在涂灿无法把钱退还给买房者,也无法拿钱给妹妹的情况下,姐妹两人同意以100万元的价钱将晋江房屋出售给第三人李劲松。最终四方达成协议:晋江房产的100万元售房款由姐妹两人均分,购房者李劲松原本已经支付给姐姐涂灿85万元,同意一次性再付给妹妹涂静美50万元,姐姐涂灿在3年内分期返还给购房者李劲松多付出的35万元。对于另外24万元保险金和重庆房产的售房款,也由涂灿和涂静美平均继承,涂灿需分期返还给涂静美相应份额。
Q1:在这种财产继承的官司当中,一个非婚生子女应该通过什么样的证据,才能使得自己拥有合法继承人的身份呢?A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侵害或者歧视。关于亲子关系如果有异议的话,可以到法院起诉。关于亲子关系的证明,一方面可以通过户籍、出生证明、邻居、亲戚的一些证言等其他证据来证实,同时也可以通过鉴定的方式来解决。Q2:这两起案件法院是都交给一个法官来审理,最后也是得到了一个很好的调解结果,您怎么看这种做法?A2:如果这个案子归两个不同的法院管辖,那么会浪费很多的时间,也涉及到两家法院的配合问题。本案中由同一个法院并且是同一个法官来审理,极大提高了诉讼效率,也避免矛盾的判决。本案法官通过开庭审理,查明了事实,分清是非,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促使四方达成了协议,一次性解决了纠纷,取得非常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