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玩闹时不慎用石头砸坏轿车,家长拒赔惹官司……
都说人类幼崽萌萌的
有时候却让人无奈
十岁不到的孩子
不慎用石头砸坏轿车
责任该由谁来负?
孩子砸坏车 家长拒赔付
法院:孩子家长需支付5152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判决魏某某的法定代理人林某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曾某支付车辆损失5152元。
法官来说法
目前,未成年人越来越广泛地参与到社会生活中,其故意或过失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但未成年人作为特殊主体,缺少对自己行为的认识能力,自我控制能力也不足,实施侵权行为后又该谁来负责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确定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归责原则,即由负有监护责任的人承担替代责任。
法条链接
编辑 | 苏一涵(实习)维护 | 张子亮 黎 意主编 | 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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