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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继承奶奶六分之一的房产,爷爷想低价收回赠与叔叔,爸爸能不能拒绝?

CCTV今日说法 CCTV今日说法 2022-08-18


 应得的房产

不该轻易放弃

但家人之间的和气也弥足珍贵

一家人有商有量地解决问题

毕竟家和才能万事兴




1

Q1

我奶奶去世后(生前没有遗书),她的大儿子(我爸爸)继承了其六分之一的房产,但爷爷一味偏袒二儿子,二儿媳妇也比较强势,爷爷想要将产权全部给二儿子,因此现在爷爷起诉,要求以少量现金(明显低于市场价)收回大儿子继承的产权,请问大儿子是否有继承权?能不能拒绝爷爷用现金收回?
A1:你父亲对房产享有相应份额,对具体分割方式若各方无法达成一致,则由法院裁判。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配偶、父母、子女按人数均分。如果你奶奶的父母已经去世,且只有两个子女,扣除你爷爷享有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份额后,原则上你父亲享有1/6房产的继承权。此时各继承人对该房产处于按份共有的状态。其后,在房产分割方面,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的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若你们各方无法达成一致,各共有人都有权起诉要求对该房产进行分割。在司法实践中,一般采用一方取得房产,然后对其他方进行折价补偿的方式处理。若各方均不愿或无法折价取得房产的,法院也可采用拍卖的方式,对房屋价款按份进行分割。综上,你爷爷并无权强行要求以低价收回你父亲的产权份额,但从家庭和睦角度出发,法院会综合考虑各方所占份额大小、对房屋的需求等因素,判定房屋归属一方,由该方折价补偿,但该补偿也必须按公平原则,参考正常市场价格,或在各方对房价无法达成一致时,采用第三方机构评估的方式确定。



2

Q2

由于养殖需要,我购买了一只紫外线消毒灯。我虽并不经常使用它,但一直将它放在养殖场,以备不时之需。小偷以为我的紫外线消毒灯是普通灯,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偷去照明,结果由于长时间照射紫外线和吸入臭氧,导致小偷身体受损。请问这种情况我有责任吗?如果有,该如何划分责任?

A2:

这种情况下你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该责任应由小偷自行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事主体承担侵权责任一般情况下需要满足四要件。一是要侵权人有侵权行为,二是侵权人有过错,三是被侵权人要有损害后果,四是侵权人的侵权行为和被侵权人的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在本案中,虽有小偷身体受损的损害后果发生,但你本人并未实施任何侵犯小偷身体权的行为。你因养殖需要购买紫外线灯,小偷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该灯偷去,你本人在其身体受损中也不存在任何过错。小偷身体受损与你的行为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你并不符合承担侵权责任的条件。其次,在本案中,小偷的偷盗行为本就违反了法律规定,其偷盗并不当使用紫外线消毒灯,最终造成自身身体受损的后果理应由其自行承担。

3

Q3

我8岁的女儿到游乐场玩碰碰车,游乐场工作人员未事先告知存在的危险,且碰碰车保险带也未能起保护作用,导致孩子把恒牙磕掉了,医生说不能再生。孩子的牙后续还会涉及到复查及各种治疗,想要种牙的话只能等到18岁,请问保险公司能赔付后续长期治疗的费用吗?游乐场是否有责任?我们是否可以向游乐场追偿?
A3:如果游乐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受害人自身也有过错的,应减轻游乐场责任;若游乐场购买了责任保险的,可找保险公司赔付。首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娱乐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你的孩子作为游客进入游乐场游玩,游乐场应当为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存在安全风险或禁忌事项的应当提醒告知,并有保障其设施设备符合质量和安全标准的义务。据你所述,如果游乐场未尽到相关提醒义务,碰碰车安全带也未实际发挥防护作用,导致孩子游玩过程中受伤,恒牙脱落,那么游乐场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包括为后续治疗、康复支付的费用。其次,如果游乐场张贴了游玩须知、提醒和正确指导了操作,但你们存在孩子自己失误、不按要求操作、家长监护不力等情况,则应减轻侵权人即游乐场的责任。因此,不排除你们自身需承担部分责任的可能,具体责任划分需结合事故发生时的具体事实和证据认定。最后,游乐场如购买了责任保险,应由保险公司根据游乐场的责任向受害人支付保险赔偿金。实践中,保险合同多有约定赔偿限额、免赔情形等,如果你女儿受伤的情形在保险公司事先约定的免赔范围内,则相关费用应由游乐场自行承担。

4

Q4

我们单元楼有两部电梯,但因为物业不完善,且有一部分业主没有交物业费,物业把其中一部电梯给锁了,剩下的一部电梯运行时嘎嘎作响,物业却不管不问。以前这部电梯曾出现过距离应到达楼层大概20厘米时落不下来的情况,物业得知消息很久后才给修,电梯年检的问题也没有落实。我感觉安全受到了威胁,请问该怎么办?

A4:

物业无权将电梯上锁,针对电梯安全隐患问题,小区业主亦有权要求物业履行维修管理义务。
电梯属于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共有部分享有权利。即每一位业主都对电梯享有当然的使用权,对于部分未交物业费的业主,物业公司可以依法催交,但不得采取停运电梯的方式。擅自上锁,不允许业主使用电梯系违约、违法的行为。关于电梯年检及安全问题。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电梯属于特种设备,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电梯制造单位或维保机构未尽到安全生产、维修义务导致安全问题的,应为责任人。但一般情况下,小区的电梯都是由全体业主或业委会委托物业公司与电梯制造或维保机构另行签署维保年检合同,物业企业应当对电梯运行、维修养护进行监管,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修并处理。故而,据你所述,物业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最后,建议业主及时督促物业公司开放电梯,并解决电梯安全隐患问题,若物业公司拒绝履行相关义务的,业主有权向当地房管部门物业科投诉,或者向市场监管局特进行投诉。

5

Q5

我楼上的租户生活噪音大,原来木地板空鼓,房东已更换木地板,但换成地板砖后,我还是感觉楼上租户的生活噪音大,其走路声和说话声让我睡不着觉。我报过警,找过调解委员会,后来物业牵头和楼上租户沟通过,他们一致认为是房子质量不好,让我正常生活,但现在我的生活受到了影响,如果是因为房屋质量不好,我该怎么办?

A5:

你需要找专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来确定噪音产生的原因,来确定责任主体,进而确定维权的对象。首先,若经专业机构检测,房屋质量本身没有问题,符合国家标准,噪声是由楼上租户造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租户制造噪声的行为已经违法,侵犯了你的相邻权。此外,你作为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个人,有权要求楼上租户继续采取积极行为排除危害,对你造成损失的,也可以依法主张损失赔偿。此种情况下,建议你仍然以协商为前提,实在协商不成,可到当地人民法院诉讼维权。其次,若经检测是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则你可以找开发商进行维权要求进行修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卧室、书房昼间声音小于等于40分贝,起居室昼间声音小于等于45分贝。开发商建造的房屋必须满足该规范所规定的标准,若房屋内的噪声超过了该规范规定的标准,则开发商提供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你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修复;如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拖延修复的,你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同时注意保存相关票据,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费用和损失。


感谢值班律师:


宋飞帅(湖北武汉





编辑 | 黄琬祺(实习)

法务 | 郑俊宇

维护 | 杨立桐  黎意

主编 | 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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