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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磁湖东城!高空抛物被监控拍到,这下跑不了了!


---------以下为正文部分-------

扔了没被看到就没事?
想得太简单了!
···
近日在磁湖东城发生了
一起高空坠物事件
而小区的监控正好拍下这一幕

↓戳视频↓

视频 | 陈巍

据记者了解

9月26日下午5点左右

该名女子正在走路时

一个饮料瓶子从天而降,所幸该名女子没事

通过查询监控录像
已锁定了肇事人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高空抛物
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

高空坠物不仅仅要追究民事责任,警方可以视性质以及后果的严重程度,追究过失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







高空抛物的威力到底有多大?


央视《第一时间》栏目
做过一个实验,
那些能“杀人”的物品,
看起来也许非常“微不足道”。

从10米高坠落的物体,
速度在10米每秒以上,
速度比百米赛跑冠军还要快,
而这不过相当于三层楼的高度。



一颗四厘米的铁钉,
从18楼高空抛下,
能插入颅骨。



一个易拉罐,
从15楼抛下,可砸破头骨,
从25楼抛下,可致人当场死亡。



一枚西红柿从5楼扔下,
可击碎0.5厘米厚的玻璃。



一颗麻将、一个鸡蛋
一块西瓜皮。
从不同高度坠落,
可致人不同程度的伤亡。


高空坠物,

就像城市上空高悬的利剑,

如果不加强事前预防,

伤害随时可能降临。


高空抛物=违法犯罪


最高法:

故意高空抛物最高将按故意杀人罪论处。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规定,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意见同时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一般不得适用缓刑:多次实施的;经劝阻仍继续实施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又实施的;在人员密集场所实施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在这里也要提醒所有人,

从自己做起,

杜绝高空抛物!


-The End-
来源 | 黄石广播电视台 记者 | 陈诚
本期编辑 | 虞贝贝  责任编辑 | 柯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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