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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家具的分类

2014-06-07 欢迎收听 龙腾古玩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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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家具艺术历史悠久,有文字可考和形象可证的已有三千多年。至于有关家具的传说那就更早了。自从有了家具,它就和人们朝夕相处,在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成为社会物质文化生活的一部分。随着人们起居形式的变化和历代匠师们的逐步改进,到明清时期,已发展为高度科学性、艺术性及实用性的优秀生活用具。不但为国人所珍视,在世界家具体系中也独树一帜,享有盛名。被誉为东方艺术的一颗明珠。它象征了一个国家和民族经济、文化的发展,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一个国家、民族的历史特点和文化传统。

  

  家具作为一种器物,不仅仅是单纯的日用品和陈设品,它除了满足人们的起居生活外,还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如:家具与建筑的关系,家具与人体自然形态的关系、彩绘艺术、雕刻艺术在家具上的体现,表明家具是多项艺术的综合载体。家具的装饰题材,生动形象地反映了人们的审美情趣、思想观念以及思维方式和风俗习惯。在家具的组合与使用方面,几千年来,它始终与严格的传统礼制风俗和尊卑等级观念紧密结合。家具的使用最初主要是祭祀神灵和祖先。后来逐渐普及到日常使用。家具的造型、质地、装饰题材,也有着严格的等级、名分界限。概括起来说,中国古代家具的组合与使用,是与优待老人和区分尊卑贵贱的礼节联系在一起的,浓厚地反映了儒家礼教思想。我们今天保护古家具,了解古代人们日常生活及家具使用情况。又通过古代家具的种类、造型、纹饰的变化,深刻认识家具的发展过程、使用习俗始终和社会的意识形态(如:思想观念、伦理道德观念、等级观念、审美观念以及各种风俗习惯等)紧密地联系。形成系统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这些古代文化传统一直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后人。有的被作为中华优秀传统美德而流传至今。

  

  明清家具按其质地分类可分硬木家具和漆饰家具两个品种,漆饰家具从原始社会开始至明清乃至现代始终沿用不衰,可以说贯穿了中国家具史的始终。而紫檀、黄花梨等硬木家具则应是明代隆庆、万历以后的事了。如果按家具的使用功能来分,明清家具大体可分为卧具类(床榻)、坐具类(椅凳)、起居用具类(桌案)、存贮用具类(箱柜)、屏蔽用具类(屏风)、悬挂及承托用具(台架)六个门类。


  一、卧具类

  明代床榻又分架子床、拔步床、罗汉床三种。


  架子床:因床上有顶架而得名,一般四角安立柱,床面两侧和后面装有围栏。上端四面装横楣板,顶上有盖,俗名“承尘”。围栏常用小木块作榫拼接成各式几何图样。也有的在正面床沿上多装两根立柱,两边各装方形栏板一块,名曰:“门围子”。正中是上床的门户。更有巧手把正面用小木块拼成四合如意,中间夹十字,组成大面积的棂子板,中间留出椭圆形的月洞门,两边和后面以及上架横楣也用同样做法做成。床屉分两层,用棕绳和藤皮编织而成,下层为棕屉,上层为藤席,棕屉起保护藤席和辅助藤席承重的作用。藤席统编为胡椒眼形。四面床牙浮雕璃虎龙等图案。牙板之上,采用高束腰的做法,用矮柱分为数格,中间镶安绦环板,浮雕鸟兽,花卉等纹饰。而且每块与每块之间无一相同。足见做工之精。这种架子床也有单用棕屉的,做法是在四道大边里沿起槽打眼,把屉面四边的棕绳的绳头用竹楔镶入眼里,然后在用木条盖住边槽。这种床屉因有弹性,使用起来比较舒适。在我国南方各地,直到现在还很受欢迎。北方因气候条件的关系,喜欢用厚而柔软的铺垫,床屉的做法大多是木板加藤席。


  拔步床:是一种造型奇特的床,好像把架子床安放在一个木制平台上,平台前沿长出床的前沿两三尺。平台四角立柱,镶安木制围栏。还有的在两边安上窗户,使床前形成一个廊子。床前的两侧还可以放置桌,凳等小家具,用以放置杂物。这种带顶架的床多在南方使用,南方温暖而多蚊蝇,床架的作用是为了挂帐。北方天气寒冷,一般多睡暖炕,即使用床为达到室内宽敞明亮,只需在左右和后面装上较矮的床围子就行了。


  罗汉床: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榻。他是由汉代的榻逐渐演变而来的。榻,本是专门的坐具,经过五代和宋元时期的发展,形体由小变大,成为可供数人同坐大榻。已经具备了坐和卧两种功能。后来又在坐面上加了围子,成为罗汉床。罗汉床,是专指左、右及后面装有围栏的一种床。围栏多用小木块做榫拼接成各式几何纹样。最素雅者用三块整板做成,后背稍高,两头做出阶梯形曲边,拐角处做出软弯圆角。既典雅又朴素。这类床形制有大有小,通常把较大的叫“罗汉床”,较小的叫“榻”,又称“弥勒榻”。这种罗汉床不仅可以做卧具,也可以用为坐具。一般正中放一炕几,两边铺设坐垫,隐枕,放在厅堂待客,作用相当于现代的沙发。而罗汉床当中所设的炕几,作用相当于现代两个沙发之间的茶几。这种炕几在罗汉床上使用,既可依凭,又可陈放器物。可以说罗汉床是一种坐卧两用的家具。或者说,在寝室供卧曰“床”,在厅堂供坐曰“榻”。按其主流来讲,则大多用在厅堂待客,是一种十分讲究的家具。


  还有一种更小的床,除形体较多小外,论造型、结构与大形床榻没什么区别,它只能供坐,不能供卧。俗称“床式椅”。明清皇宫中称其为“宝座”。在皇室和各王宫大臣的殿堂里都陈设这种宝座。这种宝座都是单独陈设,很少成对,且都摆在殿堂中的重要位置。宫廷中多摆在正殿中间,和屏风、香几、宫扇、香筒、甪端等组合陈设,显得异常庄重,严肃。


  二、椅凳类

  明清时期的椅凳形式很多,名称也很多。如:交椅、圈椅、官帽椅、靠背椅、玫瑰椅等;凳类则有大方凳、小方凳、长条凳、长方登、圆登、五方、六方、梅花、海棠等式;还有各种形式的绣墩。


  交椅:其结构是前后两腿交叉,交接点作轴,上横梁穿绳代坐,可以折合。上面安一栲栳圈儿。因其两腿交叉的特点,遂称“交椅”。明清两代通常把带靠背椅圈的称交椅,不带椅圈的称“交杌”。也称“马闸儿”。它们不仅可在室内使用,外出时还可携带。宋、元、明至清代,皇室贵族或官绅大户外出巡游、狩猎,都带着这种椅子,《明宣宗行乐图》中就描绘有这种椅子。


  圈椅:是由交椅发展和演化而来的,交椅的椅圈后背与扶手一顺而下,就坐时,肘部、臂部一并得到支撑,很舒适,颇受人们喜爱,逐渐发展成为专门在室内使用的圈椅。它和交椅的不同之处是不用交叉腿,而采用四足,以木板作面,和平常椅子的底盘无大区别。只是椅面以上部分还保留着交椅的形态。这种椅子大多成对陈设,单独使用的不多。


  圈椅的椅圈因是弧形,所以用圆材较为协调。圈椅大多采用光素手法,只在背板正中浮雕一组简单的纹饰。背板都做成“S”形曲线,它是根据人体脊背的自然曲线设计的,这是明式家具科学性的一个典型例证。明代后期,有的椅圈在扶手尽端的卷云纹外侧保留一块本应去掉的木材,透雕一组卷草纹。既美化了家具,又起到格外加固作用。明代对这种椅式极为推崇,多称“太师椅”。更有一种圈椅的靠背板高出椅圈并稍向后卷,可以搭脑。也有的圈椅椅圈从背板两侧延伸通过边柱后,但不延伸下来。这样就成了没有扶手的半圈椅了。


  官帽椅:官帽椅是依其造型酷似古代官员的帽子而得名,又分南官帽椅和四出头官帽椅。南官帽椅的造型特点是在椅背立柱与搭脑的衔接处做出软圆角。作法是将立柱作榫头,搭脑两端的接合面作榫窝,俗称“挖烟袋锅”。将搭脑横压在立柱上。椅面两侧的扶手也采用相同作法。正中靠背板用厚材开出“S”形,也是依据人体脊椎的自然曲线设计而成的。这种椅型在南方使用较多,常见多为花梨木制,且大多用圆材,给人以圆浑、优美的感觉。


  四出头式官帽椅:是椅背搭脑和扶手的拐角处不是做成软圆角,而是搭脑和扶手在通过立柱后继续向前探出,末端微向外撇,并磨成光润的圆头。除此之外,其它均与南官帽椅相同。


  玫瑰式椅:这种椅子在宋代名画中曾有所见,明代更为常见,是一种造型别致的椅子。玫瑰椅实际上属于南官帽椅的一种。它的椅背通常低于其它各式椅子,与扶手高度相差无几。在室内临窗陈设,椅背不高过窗台,配合桌案使用又不高过桌沿,由于这些与众不同的特点,使并不十分实用的玫瑰椅倍受人们喜爱。并广为流行。玫瑰椅的名称在北京匠师们的口语中流行较广,南方则称这种椅子为“文椅”。


  玫瑰椅及文椅,目前还未见史书记载,只有《鲁班经》一书中有“瑰子式椅”的条目。但是否指的玫瑰椅,还不能确定。从风格、特点和造型来看,玫瑰椅的确独具匠心,这种椅子的四腿及靠背扶手全部采用圆形直材,确实较其它椅式新颖、别致,达到了珍奇美丽的效果。用“玫瑰”二字称呼椅子,当是对这种椅子的高度赞美。


  靠背椅:是指光有靠背没有扶手的椅子。有一统碑式和灯挂式两种。一统碑式的椅背搭脑与南官帽椅相同。灯挂式椅的靠背与四出头式相同。因其横梁长出两侧立柱,又微向上翘,犹如挑灯的灯杆。因此名其为“灯挂椅”。这种椅型比官帽椅略小,特点是轻巧灵活,使用方便。


  杌凳和绣墩:杌凳和绣墩都是不带靠背的坐具,明式杌凳大体可分为方、长方和圆形几种。杌和凳属同一器物,没有截然不同的定义。


  杌凳又分有束腰和无束腰两种形式,有束腰的都用方材,很少用圆材。而无束腰杌凳用材上方材、圆材都有。有束腰者可用曲腿,如鼓腿蓬牙方凳;而无束腰者都用直腿。有束腰者足端都做出内翻或外翻马蹄,而无束腰者的腿足无论是方是圆,足端都很少作装饰。


  凳类中有长方和长条两种,长方凳的长、宽之比差距不大,一般统称方凳。长宽之比在 2比1至 3比1左右,可供二人或三人同坐的多称为条凳,坐面较宽的称为春凳。古代绘画中描绘男女交欢多有此凳,故名“春凳”。由于坐面较宽,还可作矮桌使用。是一种既可供坐,又可放置器物的多用家具。条凳坐面细长,可供二人并坐。腿足与牙板用夹头榫结构,一张八仙桌,四面各放一长条凳,是城市店铺.茶馆中常见的使用摸式。


  明式圆凳造型墩实凝重。三足、四足、五足、六足均有。以带束腰的占多数。三腿者大多无束腰,四腿以上者多数有束腰。圆凳与方凳的不同之处在于方凳因受角的限制,面下都用四足。而圆凳不受角的限制。最少三足,最多可达八足。


  绣墩:也是一种无靠背坐具,它的特点是面下不用四足,而采用攒鼓的作法。形成两端小中间大的腰鼓型。上下两边各雕弦纹一道和象征固定鼓皮的乳钉。为便于提携,在中间开出四个海棠式鱼门洞。因其造型似鼓,而名其为“花鼓墩”。


  绣墩除木制外,还有草编、竹编、藤编、彩漆、雕漆、陶瓷等多种质地,造型多样。


  三、桌案类

  桌子大体可分为有束腰和无束腰两种类型,有束腰的是在面下装饰一道缩进面沿的线条,又分高束腰和低束腰两种。低束腰的牙板下一般还要安罗锅枨或霸王枨,否则须在足下装托泥,起额外加固作用。高束腰家具面下装矮老分为数格,四角露出四腿上节,与矮老融为一体。矮老间装绦环板,下装托腮。绦环板板心浮雕各种图案或镂空花纹。高束腰不仅是一种装饰手法,更重要的是拉大了牙板与桌面的距离,有效地固定了四足。因而牙板下不必再有过多的辅助构件。有束腰桌子无论低束腰还是高束腰,它们的四足都削出内翻或外翻马蹄。有的还在腿的中部雕出云纹翅,这已成为有束腰家具的一个基本特征。


  案的造型有别于桌子,突出表现为案的腿足不在面沿四角,而在案面两侧向里缩进一些的位置上。案面两端有翘头和平头两种形式。两侧腿间大都镶有雕刻各种图案的板心或各式圈口。案足有两种作法,一种是案足不直接接地,而是落在长条形托泥上。另一种不带托泥,腿足直接接地,并微向外撇。案腿上端开出夹头榫或插肩榫。前后各用一块通长的牙板把两侧案腿贯通起来,共同支撑着案面,两侧的案腿都有明显的叉脚。


  还有一种与案稍有不同的形式,其两侧腿足下不带托泥,也无圈口及雕花档板,而是在两侧腿间平装两道横枨。这类家具,如果案面两端带翘头,那么无论大小都称为案;如果不带翘头,人们习惯把较大的称为案,较小的则称为桌。其实,严格说来还应称案。因其在造型和结构上具备案的特点较多。王世襄先生经过多年研究,归纳出腿足在板面四角的属“桌形结体”,四足不在板面四角而在两端缩进一些位置的称“案形结体”。


  香几,是专门用来置炉焚香的家具,一般成组或成对。佛堂中有时五个一组用于陈设五供,个别时也可单独使用。古代书室中常置香几,用于陈放美石、花尊,或单置一炉焚香。形制多为三弯腿,整体外观似花瓶。


  炕桌、炕案、炕几,都属低形家具,它们因为多在炕上和床上使用,故都冠以炕字。属于床榻之上的附属家具。通常在床榻正中放一炕桌,两边坐人。作用相当于现代的茶几。


  四、橱、柜类:橱柜类是居室中用于存放衣物的家具。除了橱、柜外,还有箱子、架格等也归属在这一类里。


  橱柜类

  橱的形体与桌案相仿,有案形和桌形两种。面下装抽屉,二屉称连二橱,三屉称连三橱,有的还在抽屉下加闷仓。上平面保持了桌案的形式,但在使用功能上较桌案发展了一步。

  

  柜,是指正面开门,内中装屉板,可以存放多件物品的家具。门上有铜饰件,可以上锁。

  

  橱柜,是将橱和柜两种功能结合在一起的家具。等于在橱的下面装上柜门,具有橱、柜、桌案三种功能。橱柜也分桌形和案形两种,案形中又分平头和翘头两种形式。

  

  顶竖柜,是明代较常见的一种形式。由底柜和顶柜组成。一般成对陈设,又称四件柜。这种柜因有时并排陈设,为避免两柜之间出现缝隙,因而做成方正平直的框架。

  

  圆角柜,又可写作圆脚柜。圆角柜的侧脚收分明显,对开两门,板心通常以纹理美观的整块板镶成,两门中间有活动立栓,配置条形面叶,北京人俗称“面条柜”。这类柜子两门与柜框之间不用合页,而采用门轴的作法。

  

  书格,即存放书籍的架格,正面大多不装门,只在每层屉板的两端和后沿装上较矮的栏板,目的是把书挡齐。正面中间装抽屉两具。是为加强整体柜架的牢固性,同时也增加了使用功能。

  

  亮格柜,是集柜、橱、格三种形式于一器的家具。下层对开两门,内装堂板分为上下两层。柜门之上平设抽屉两至三枚。再上为一层或二层空格,正面和两侧装一道矮栏,下部存放什物,上部陈放几件古器,则使居室倍觉生辉。

  

  用于存贮什物的还有箱子,一般形体不大,多用于外出时携带,两边装提环。由于搬动较多,极易损坏,为达到坚固目的,各边及棱角拼缝处常用铜叶包裹。正面装铜质面叶和如意云纹拍子、钮头等,可以上锁。较大一些的箱子,常在室内接地摆放,为避免箱底受潮,多数都配有箱座,也叫“托泥”。

  

  箱类中还有一种称为“官皮箱”的,也是一种外出旅行用的存贮用具。其形体较小,打开箱盖,内有活屉,正面对开两门,门内设抽屉数枚,柜门上沿有仔口,关上柜门,盖好箱盖,即可将四面板墙全部固定起来。两侧有提环,正面有锁匙,是明代家具中特有的品种。


  屏风类

  明代屏风大体可分为座屏风和曲屏风两种。座屏风又分多扇和独扇。多扇座屏风分三、五、七、九扇不等。规律是都用单数。每扇用活榫联接,屏风下的插销插在“/ \”形底座上,屏风上有屏帽连接。

  

  独扇屏风又名插屏,是把一扇屏风插在一个特制的底座上。底座用两条纵向木墩,正中立柱,两柱间用两道横梁连接。正中镶余腮板或绦环板,下部装披水牙。两条立柱前后有站牙抵夹。两立柱里口挖槽,将屏框对准凹槽,插下去落在横梁上,屏框便与屏座连为一体。这类屏风有大有小,大者可以挡门,小者可以摆在案头用以装饰居室。曲屏风属活动性家具,每扇之间或装钩钮、或裱绫绢,可以随意折合。用时打开,不用时折合收贮起来。其特点是轻巧灵便。基于上述原因,这类屏风多用较轻质的木料作边框,屏心用纸、绢裱糊,并彩绘或刺绣各式图画等,有的用大漆髹饰,上面雕刻各式图画。做工、手法多种多样。由于纸绢难以流传至今,现存明代传世作品以木制和漆制为多,纸绢制屏风极为少见。


  台架类

  这一类是指日常生活中使用的悬挂及承托用具。主要包括衣架、盆架、灯架、灯台、镜台、梳妆台等。

  

  衣架,即用于悬挂衣服的架子,一般设在寝室内,外间较少见。古人衣架与现代常用衣架不同,其形式多取横杆式。两侧有立柱,下有墩子木底座。两柱间有横梁,当中镶中牌子,顶上有长出两柱的横梁,尽端圆雕龙头。古人多穿长袍,衣服脱下后就搭在横梁上。

  

  盆架分高低两种,高面盆架是在盆架靠后的两根立柱通过盆沿向上加高,上装横梁及中牌子。可以在上面搭面巾。另一种是不带巾架,几根立柱不高过盆沿。两种都是明代较为流行的形式。

  

  灯台和灯架,灯台属坐灯类,常见为插屏式,较窄较高,上横框有孔,有立杆穿其间,立杆底部与一活动横木相连,可以上下活动。立杆顶端有木盘,用以座灯。为防止灯火被风吹灭,灯盘外都要有用牛角制成的灯罩。

  

  镜台,指梳妆台。台座两开门,中设抽屉数枚,面上四面装围栏,前方留出豁口,座上安五扇小屏风。中扇最高,两侧渐低,并依次向前兜转。屏风上搭脑均高挑出头,绦环板雕刻各式花纹。正中摆放铜镜。不用时,可将铜镜收起。小屏风也可以随时拆下放倒。它和官皮箱一样,是明代常见的家具形式。

  

  漆饰家具的品种

  明代除木制家具外,还有相当数量的漆器家具。我国漆工艺术历史悠久,殷商遗址中多次发现有描绘乃至雕嵌的漆器残件。在此之前,肯定还要经历一个发展的过程。这说明,远在原始社会末期,我们的祖先就已认识并使用漆来涂饰日用器物。既保护了器物又收到美化装饰效果。几千年来,经过历代劳动人们的发展创新,到明清时期,漆器艺术已发展到14个门类、87个不同品种。这时期能工巧匠辈出,且有大批传世实物。在明清家具的品类中,是不可忽视的一个方面。从故宫博物院收藏的漆器家具来看,有如下11个品种。

  

  1、单色漆器家具,又称素漆家具,即以一色漆油饰的家具。常见有黑、红、紫、黄、绿、褐诸色,以黑漆、朱红漆、紫漆最多。这里举黑漆一例,黑漆又名玄漆。黑色本是漆的本色,故古代有“凡漆不言色者皆黑”的说法。因此纯黑色的漆器是漆工艺中最基本的作法。其它颜色皆是经过调配加工而成。

  

  制作漆器家具的作法,首先以较轻质的木料做成骨架,(这是因为软木易着漆,硬木不易着漆)然后涂生漆一道,趁其未干,糊麻布一层,用压子压实,使下面生漆从麻布孔透过来。干后,上漆灰腻子。一般两到三遍,分粗灰、中灰、细灰。每次都须打磨平整。再上所须色漆数遍,最后上一道透明漆,即为成器。其它各类漆器均在素漆家具的基础上进行。

  

  2、雕漆家具,是在上好漆灰腻子的家具上反复上漆,少则八九十道,多则一百几十道,每次待半干或六七成干时油下一道。油完后,在表面描上画稿,以雕刻手法装饰所需花纹。然后阴干,使漆变硬。进行雕刻、磨光而成。雕漆又名“剔漆”,有红、黄、绿、黑几种。以红色最多,又名“剔红”。

  

  3、黑漆描金家具,即在黑素漆家具上用半透明漆调彩漆,在漆地上描画花纹,然后放入温湿室,等漆干时,在花纹上打金胶,用棉球着最细的金粉贴在花纹上。这种作法又称为“黑漆描金”。黑色的漆地与金色的花纹相衬托,形成绚丽华贵的气派。

  

  4、罩金漆家具,是在漆家具上通体贴金,然后在金底上面罩一层透明漆。罩金漆,又名“罩金髹”,故宫太和殿金漆龙纹宝座即是罩金漆家具的典型实例。

  

  5、堆灰家具。“堆灰”又名“堆起”,是在素漆家具表面用漆灰堆成各式花纹,然后加以雕刻,再经过髹饰或描金等。名曰“堆灰家具”又称“隐起描金”,或“描漆”。其特点是花纹隆起。高低错落,有如浮雕。

  

  6、填漆戗金家具,填漆和戗金是两种不同的漆工艺手法。填漆即填彩漆,是先在做好的素漆地上用刀尖或针刻出低陷的花纹,然后把所需的色漆填进花纹。待干后,再打磨一遍,使纹地分明,花纹与漆地齐平,并作戗金、戗银。戗金,戗银的作法大体与填漆相同。也是先在素漆或填漆地上用针或刀尖划出纤细的花纹,然后在低陷的花纹内打金胶,再把金泊粘著进去。形成金色的花纹。它与填漆的不同之处,是花纹不是与漆地齐平,而是仍保持阴纹痕迹。

  

  7、刻灰家具,刻灰又名“大雕填”,一般以黑漆作地,描画花纹。轮廓以内的漆地用刀挖去,保留花纹轮廓。刻挖的深度一般至漆灰为止。故名“刻灰”。然后在低陷的花纹内根据纹饰需要填以不同颜色的油彩或金银等。特点是花纹低于轮廓平面。在感觉上类似木刻板画。在明代,这种工艺较为常见,传世实物也较多,小至箱匣,大至高过两米多达十二扇的围屏。

  

  8、黑漆嵌螺钿家具,螺钿分厚螺钿和薄螺钿。厚螺钿又称硬螺钿。其工艺是按素漆家具工序制作,在上第二道漆灰之前将螺钿片按花纹要求磨制成形,用漆粘在灰地上,干后,再上漆灰(要一遍比一遍细),使漆面与花纹齐平。漆灰干后略有收缩,再上大漆数道,漆干后,还须打磨,把花纹磨显出来,再在螺钿上施以必要的毛雕,以增加纹饰效果,即为成器。

  

  9、黑漆嵌薄螺钿家具,薄螺钿又称软螺钿,是取另一种极薄的贝壳之内表皮作镶嵌物。常见薄螺钿如同现今使用的新闻纸薄厚。因其薄,故无大料。加工时,在素漆最后一道光漆之上粘贴花纹。在粘贴花纹时,匠师们还根据花纹要求,区分壳色,随类赋彩,因而收到五彩缤纷的效果。

  

  10、洒嵌金、银、螺钿沙家具,是在上最后一遍漆时,趁漆未干,将金泊、银泊碎沫或螺钿沙屑散在漆地上,并使其粘著牢固。干后扫去表面浮屑,稍加打磨即成。表现出绚丽华贵的艺术特点来。

  

  11、综合工艺,明代漆器家具除单一工艺作品外,还有综合几种工艺于一器的代表作。典型实例如黑漆嵌螺钿描金、平脱银片龙纹箱子。在明代传世实物中,是个少有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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