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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微报 | 债主以借贷为由诉请赌债 法官慧眼识破局依法裁判

2017-10-31 靳娜娜 泾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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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但打着法律的旗号,为实现自己的非法目的,其结局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近日,泾阳法院第十审判团队审结了一起假借民间借贷案件之名,实为追要赌债的案件。


案情回顾

       双方当事人情绪激烈的对簿公堂。原告诉称,被告因建设大棚急需资金,经人介绍认识原告,双方经过协商,原告分四次给付被告借款共计110000元。四笔款项借出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偿还借款,但被告找各种理由推托拒付,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归还借款本息。被告辩称,原告曾多次招引被告等多人参与赌博,并以营利为目的提供赌资、聚众赌博,导致被告输掉大量钱财,原告从中获利。被告给原告打的借条全部都是赌博输的,原告所诉的借款属于非法债务,不应受法律保护。

法官释法

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原告明知被告参与赌博,并且与案外人江某一起招引被告等多人参与赌博,为其提供资金,并由被告书写借条,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为无效借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对于无效的借贷合同所涉及的资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予以没收,收缴国库。一审判决后,原告上诉,在二审审理过程中原告撤回上诉,一审判决生效,当事人自此息诉服判。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出现新的难题,大量的民间借贷案件涉及金融秩序、社会诚信、民生利益和社会稳定,而民间借贷手续不完备,形成诉讼后容易产生争议,给法院审查确认事实、准确定性和正确适用法律造成难度。法官要有一双慧眼,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案件事实,严格依法处理。只有准确适用法律的裁判,当事人才能真心服判息诉,法治才能真正实现公平正义,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文:靳娜娜

编:苗   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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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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