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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ICO平台和比特币交易无风险退出国内市场

2018-04-25 经济日报


中国人民银行4月23日表示,全国摸排出的ICO平台和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场所基本已实现无风险退出。


这也意味着,我国对虚拟货币市场的监管取得初步成效。早在2013年12月5日,人民银行等5部门即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强调比特币不是货币,仅为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能在货币市场流通,金融机构不得开展相关业务。



2017年比特币价格一路飙涨,最高曾突破2万美元,吸引了大批投资者参与其中。同时,以比特币和各类虚拟货币为媒介的非法金融活动蔓延,风险巨大。为此,2017年9月份央行等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叫停ICO并关停虚拟货币交易平台。


根据监管政策,任何场景下各种场内外代币融资交易平台或者媒介都不得进行人民币与任何形式的虚拟货币的直接交易,也不允许平台以中介形式撮合交易。严监管之下,全国摸排出的ICO平台和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场所基本已实现无风险退出。


不过,随着“禁令”的升级,部分原在境内的ICO项目转战海外,一些比特币交易平台也以挂摘牌、点对点等方式继续在海外提供比特币与人民币之间的“场外交易”。由于这种方式目前不受监管,投资者一旦遭受欺诈或其他侵害将面临难以维权甚至无处维权的处境。


因此,有专家认为,监管层应当更深刻认识虚拟货币有跨境、跨领域流动的特点,提高监管规范的法律效力层级。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杨东表示,有必要加强穿透式监管,针对符合“证券”特征的ICO项目,无论其对外如何表述,都依据证券的相关规定要求加以监管。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于有问题的境外ICO项目,无论其运营主体和主要负责人国籍如何,都将其主体和相关责任人列入黑名单,禁止或部分限制其今后在境内开展活动、从事相关金融业务。还可以开展跨境监管合作,与世界其他国家共同采取措施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在业内人士看来,对ICO及虚拟货币的严监管并不表示对其背后区块链技术的否定。从长远来看,这将为我国法定数字货币发展营造更加稳定的市场环境。


虚拟货币不是货币


比特币的研发者信奉和主张货币去国家化,部分怂恿人们投资的机构也将其作为卖点,认为诸如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未来可能成为主流,甚至会取代法定货币。事实上,与主权货币不同,虚拟货币的信用基础是数学算法,其价格取决于算法的可靠性及市场信心等因素,技术上还存在很多缺陷和漏洞,价值根基非常脆弱。


早在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等5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就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2017年,7部门在《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中也指出,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专家认为,它只是创造了一种可以炒作的资产。比特币不可能是货币。首先,币的第一个条件是币值稳定,然后别人才能用来衡量交易。其次,它必须随着实体经济的发展不断地同比例增加供应。由于比特币数量有限,不可能跟上实体经济发展的步伐,因此也无法将其作为货币来使用。比特币价格波动剧烈,自身价值不稳定的物品无法充当货币,所以比特币只能是一种被称之为“币”的数字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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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徐晓燕

来源 / 综合经济日报(记者李华林)、经济日报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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