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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4


日前,工信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进行了调整,对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予以撤销。具体如下↓


关于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车型的公告

2018年第2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公告2018年17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对2017年1月1日以前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的产量或进口量进行了核查,对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予以撤销。现将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予以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5月21日


附件: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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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渠丽华

来源 / 中国政府网、工信微报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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