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银行 人民的货币
这座“小灰楼”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55号,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在此成立。历史的选择使“小灰楼”成为中国人民银行创立和人民币开始发行的见证。
1947年至1948年,随着解放战争节节胜利,各解放区逐渐连成一片。但解放区的货币,虽经一系列调整,仍存在种类较多、版别复杂、比价不一等问题,对各地物资交流、恢复和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有一定阻碍作用。进入城市以后,各地都面临着比过去复杂得多的经济和金融管理任务。建立全国统一的银行,把解放区的货币和金融业务集中统一起来,已刻不容缓。
1947年春夏之交,华北财经会议召开,提出今后要逐步达到各解放区财经工作的进一步统一,并决定成立华北财经办事处。这是我党历史上第一次全国性的财经会议。1947年4月,华北财办成立,董必武任主任。华北财办按照统一领导、分散经营的方针,有步骤地统一各解放区财政,并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积极筹备统一货币的工作。
1947年10月,中央批准董必武“组建中央银行,发行统一货币”的电报,并同意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的名称。12月,中国人民银行筹备处在西柏坡夹峪村成立,南汉宸为主任,正式开始了中国人民银行的筹建工作。
1948年3月召开的华北金融贸易会议,专门讨论整理地方货币、创立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统一货币问题。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中国人民银行筹备处起草的《中国人民银行组织纲要草案》。
1948年底,决定中国命运的大决战胜利在望,各解放区财经、货币统一逐渐完成,中国人民银行筹备和人民币设计印制工作基本就绪。
1948年12月1日,由原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合并而成的中国人民银行,在石家庄市原中华北街11号的“小灰楼”宣告成立。同日上午9时,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发行处在此将新印制的第一批伍拾元券人民币交付前来取款的平山县银行,人民币正式开始发行。
中国人民银行的成立和第一套人民币的发行,是中国金融史和货币史上一件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事,掀开了中国共产党领导金融工作新的辉煌篇章,是新中国集中、统一的金融体系形成的开端。
来源/经济日报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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