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县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九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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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吉县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九不准
一、不准采用送请柬、打电话、发短信或者在机关单位、居民小区等公共场合张贴请帖邀请他人;
二、不准以分批次、多地点、“搭车”操办等方式变相突破规定的规模和数量;
三、不准以收多记少、更改礼金薄、暗设礼账等方式变相收受礼金;
四、不准采取以大化小的方式,变相随高额礼金;
五、不准办理个人和配偶、父母、子女以外的婚丧喜庆事宜;
六、不准影响正常公务活动、机关工作秩序和交通秩序和违反规定使用公车或使用公共场所、学校教室以及学生课桌凳等公共财物;
七、不准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收受他们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
八、不准要求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协助操办婚丧事宜或承担、报销应当由本人支付的有关费用或用公款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九、不准搞封建迷信、聚众赌博等影响社会公共秩序和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活动。
中共西吉县委办公室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
监制:马爱萍 编辑:毛云婧
投稿邮箱:xjxcb200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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