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水灾疑似漏电伤人命,单脚跳不是解决方案 | 今日话题
作者/郭墨墨 与君共赴
不合格,不合规的电力设施使得水灾中触电风险大大增加,人们不可能预知到城市街角、公交站台也是危险之地。
单腿跳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案。事件到目前为止,定性不明,责任不明。产品质量,安装标准,以及配电网在线信息混乱问题,都应当引起重视,得到解决。不安全感不能总是通过提升个人生存技能来克服。
12日,广州白云警方通报了疑似漏电身亡事件情况,通报称17岁学生涉水倒地死亡,暂不排除触电可能。连日来在微博上,关于广州内涝漏电伤人事故已经议论纷纷几天。
连续伤亡提醒人们水灾中的触电风险超过想象
连日来,广州地区持续暴雨引发的水灾中,接连多起触电事故成了社交媒体关注的焦点。
佛山市禅城区政府6月9日通报称,6月8日晚,一对母女在一公交车站触电倒地,两人均经抢救无效死亡。禅城区供电局工作人员现场勘查发现,触电情况系公交站台广告牌漏电所致。
另据澎湃新闻报道,有网友称,6月8日中午,在肇庆鼎湖区桂城街道新八区枫苑路,一男子疑因触电倒地。
6月8日,广州机场路,一男子疑似在水中触电身亡,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出具的死亡证明(推断)显示,死者死因为“电击伤”,家属认为是附近的电力设备漏电所致。
图片来自澎湃新闻
@广州白云公安12日通报,“经初步调查,死者常某(17岁,广州白云区人)为白云区某交通运输职业学校学生,当天涉水经上述路段时突然倒地,暂不排除触电发生意外的可能,具体死因有待法医及供电部门专家的进一步鉴定。”
翻看一下往年的水灾报道,会发现触电引发的伤亡已经成了不容忽视的现象。
2016年7月,在武汉、南昌等内涝地区,7月2-7日的6天里就有6人在趟水时触电死亡。
2014年04月深圳内涝期间,2人因触电而死。
2008年6月,东莞暴雨引发水灾29万余人受灾,5人因灾死亡,另有3人因触电而死。
此次触电的具体原因可能是什么?
一般电缆本身并不怕水。接口处基本都是配电设备,开关箱或者箱式变压器或者配电室,都需要设备基础,设备基础都会考虑对地高度和排水问题。一般的水患并没有问题。
即使遇见水灾级别的水患,线路或者设备都有断路器,水一淹到,马上触发短路保护或者接地保护动作,即时断开电路,不会发生危险。不是人们想象的那样,要靠人工来关。
显然发生触电事故的这几处地方不是这样。
图片来自澎湃新闻
拥有电工经验的时评人@五岳散人认为,出问题大致是这几方面中的某一项或者几项没做好:
1、安装标准。百分之六十的事故是因为没有按照标准执行与安装造成的;
2、设备故障。至少漏电保护器没有动作。一般来说,只要有漏电、接地就该跳闸,结果没动作;
3、巡检不足。设备是会老化的,经常巡检观察才能保证不出事,各个器件、开关都要查到。比如漏电保护器,万一触点粘连就没用了。
有网友补充了这样的观点:电网市政大都采用低价中标。一线品牌难以参与竞争,三线品牌入围高标准执行低标准。(@走走斜斜)
但是12日下午,广州供电局相关负责人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截至6月11日13时,经过排查,在台风“艾云尼”影响的特大暴雨中,广州供电局所管理的电力设施,没有发生漏电伤人事件。”
图片来自澎湃新闻
这提出了另一个问题,就是配电网在线信息混乱问题。那些疑似惹祸的设备,并没有采取相应的接入标准和管理,连是谁的,都一时说不清楚。
也就是说,到目前为止,定性未出,责任方不确定。这里隐含了另一个问题,在此前的涉水触电事故中也有,那就是受害者事后取证难,打官司获得赔偿难。
不安全感不能总是通过提升个人生存技能来克服
众所周知,国内一些城市夏季因为各种原因容易遭受水灾。触电危险固然历来被提示,但是大多数人恐怕还是无法预计到能在城市街角、公交站台这种地方触电。谁会怀疑公交车站的电器设施与供电线路的可靠性?
大雨的城市中生命如此脆弱,这种不安全感不能总是通过提升个人生存技能来克服。
从科学的角度,单腿跳或者并腿跳可以防止产生跨步电压而遭受电击,但是对于毫无防备的人来说,这样的提示并没有实际意义。真正有意义的提示,是减少出门,尽量不涉水,必须出门也要注意观察远离电线,电力设备。
此次的电击情况应当进行调查,查明责任归属,查明出问题的设备到底是不是有上面论者猜测的问题。
如科普作者游识猷所说,等电力方尽到了应尽的责任,再谈行人的防电与自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