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撞死4老人众筹丧葬费:网上募捐要不要管起来 丨今日话题

刘文昭 今日话题 2018-08-09

今日话题·腾讯新闻出品  | 第4282期

作者/刘文昭


不少支持杨龙众筹的人,不了解什么叫“无过错责任”。

公众对“困境”还是有基本共识的——自己及家庭的财产不够了,到亲朋好友邻居处借钱,个人资源耗尽之后,再向社会求助。

公益众筹,大家都不陌生,但众筹丧葬费就比较罕见了。最近,四川中江人杨龙因撞死4位老人无力赔偿丧葬费,担心坐牢,在“轻松筹”上以“赔不起,不想进去坐牢,请大家帮我”为题,发起众筹。虽然平台方已将众筹链接关闭,将众筹的2万多元原路退回,但网友的争议并未就此平息。


即使杨龙无过错,也要承担“无过错责任”


虽然不少人认为“自己撞死了人,叫别人帮忙,不合适”,但不少网友觉得,老人驾驶的电动三轮车逆行在先,杨龙没有责任,飞来横祸又无力赔偿,他有众筹的权利。



网友留言


据《成都商报》报道,交通事故发生在一处弯道,弯道一端有限速60码和连续转弯的警示标志,另一端的下坡路段也装有强制减速带。而杨龙称因为当时雨很大,他将车速控制在六七十码。


目前事故原因还在调查中,责任划分尚未明确。看到老人逆行,就断定杨龙无过错,为时过早。


即使杨龙真的无过错,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有如下规定:



有了过错要赔偿,没有过错不赔偿,才符合人们朴素的正义观。为何机动车一方没过错的,还要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这是因为高速交通工具本身带有高危性质,而一旦发生事故,受害者多为行人一方。让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是为了让机动车尽到注意义务,保障非机动车和行人的安全。


生命权和路权相冲突时,生命权具有优先性。立法上之所以给予了行人、非机动车“不平等”的权力,就是为了无论何种情况下,首先保障当事人的生命安全——即使他是违法者。


永远不要低估人性的善,但也永远不要低估人性的恶。机动车相对于行人占据绝对强势地位,如果行人违规“撞了白撞”,那么驾驶员就会面临人性的考验——踩刹车早一秒晚一秒(撞不撞上行人),全在自己的一念之间。


10%的无过错赔偿责任,很大程度上帮助一些司机避免了这种人性的考验。




从公序良俗的角度看,众筹丧葬费也不合适


个人求助,是指个人为了解决自己或者家庭的困难发布求助信息。我国慈善法没有限制个人求助,但规定个人不可以公开募捐。平台方认为,“个人筹款,丧葬费的受助者应该是去世的人,但是去世的人跟他没有任何亲属关系,(杨龙)他没有权利代为发起筹款。”


即使杨龙的众筹属于个人求助,也有违公序良俗,理应被叫停。首先,事故责任尚未划分,他就以“赔不起,不想进去坐牢,请大家帮我”为噱头发起众筹,如果他承担的责任不大,赔偿不多,而筹款链接一直没有关闭,多出来的捐款怎么办?他会还给捐赠者吗?



其次,即使杨龙没过错,也应该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交通肇事的法律责任由肇事者承担,才有警示意义。如果允许众筹赔偿,这在某种程度上是把赔偿责任转嫁给了其他人。


更重要的是,陷入困境应是个人求助的前提。虽然每个人对困境的理解不同,但从过去的一些个人求助事件可以看出,公众对“困境”还是有基本共识的——自己及家庭的财产不够了,到亲朋好友邻居处借钱,个人资源耗尽之后,再向社会求助。



据媒体报道,杨龙在镇上开了一间电脑门市,里面的东西虽价值不到10万,但他身上还有一两万,在死者家属要求先垫付安葬费12万后,他却直接发起了众筹。


有限的社会救助资源,理应分配给最需要的人。他这样做,算是耗尽个人资源了吗?他是社会上最需要帮助的人吗?



但也不要因为一些偶发事件,就想着限制个人求助权


近年来,在一些个人求助事件中,常常是网友眼泪未干,剧情就出现了反转。如罗一笑事件,其父亲罗尔的《罗一笑,你给我站住》刷屏朋友圈,罗尔也收到大笔捐款和打赏。结果,随后就有网友爆料,罗一笑治疗费用报销比例很高;罗尔深圳有一套房,东莞两套房且有稳定收入,舆论哗然。



罗尔接受媒体采访


一些人经济状况本不差,有了困难却先向社会求助,这让不少人非常不满。他们认为慈善法没有限制个人救助是个错误,慈善法也应该把个人求助行为管起来,不能再是法律空白,个人求助信息也要加强事前审核。


北大教授金锦萍指出,当初之所以作出“慈善法不调整个人求助”的选择,不是回避矛盾,而是因为深刻意识到:任何深陷困境之人都有向他人和社会求助的权利。而法律不能禁止这项权利,也无法对于“陷入困境”作出非常具体的界定。


实际上,个人求助虽不受此慈善法的调整,但依然受其他法律规制。求助者与资助者之间是一种特定的法律关系:附特定目的的赠与,特定目的是帮求助者解除困境。


如果求助者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有意隐瞒事实的,会构成民法上的欺诈,资助者可以要求撤销法律行为并返还财产;如果求助者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会构成诈骗罪并定罪量刑。


据轻松筹工作人员介绍,为了给病人节省时间,同时考虑到社交传播也需要时间,一般情况下平台的“大病救助”项目,是让求助者先发起,然后再进行相关资料的验证。


“有的病人等着动手术,有的等着进ICU,大部分上了年纪的,很多发起者他不太了解需要什么资料,可能会耽误很多的时间,我们想,不能在审核这一块给生命耽误更多的时间,可以先发起,平台会进行审核。”


目前,轻松筹已经帮助160多万家庭筹集了超过200亿元的善款,如果因为一些奇葩的个人求助,就盲目提高个人求助的门槛,要求详尽的事前信息审核,明显得不偿失。


世界上没有完美的助人方式,给它空间和时间慢慢完善,好过用细密的法网把它束缚起来。



今日话题·腾讯新闻出品 | 第4282期


↓↓↓ 还没完,末尾有福利



识别二维码,或“阅读原文”,参与腾讯新闻天天领现金红包活动!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