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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自白向死者忏悔,我以援助为死囚救赎

2017-04-28 吴法天 天下说法

 

我是去年八月,通过媒体报道知道这个震惊广东乃至全国的案件的。广州一位受百姓爱戴的村主任被人绑架、杀害,幕后指使者竟然是跟他竞选中落败的另一位村干部,而一审法院只因非法拘禁罪判其十五年有期徒刑,被判死刑的是其中一位参与作案但没有动手杀人的农村小伙,他的量刑比预谋的主犯和执行杀人的被告都要重。多年的证据研究以及刑辩实务经验告诉我,这个案件有重大隐情,一审认定的事实太不合逻辑。

 

根据当时的媒体报道,基本案情比电视剧还狗血:广州白云区鸦岗村村官萧裕超在村长竞选中落败后,对竞争对手邓杰兴起了歹念,出资70万元让自称纪检干部的张超明找人查处邓杰兴。由于张超明没搞定,萧裕超要求收钱者兑现承诺。于是张超明找罗志强,罗志强找郑展江,郑展江找人劫持邓杰兴。行动当晚,萧裕超将邓杰兴离开办公楼及所驾驶车辆的消息告知张超明,张超明又电话通知郑展江做好准备。在张超明的授意下,郑展江召集的人将邓杰兴挟持后,路上将其杀害抛尸。随后,郑展江向张超明汇报处置结果,张超明则叫朋友在开平市某路口给了郑展江4万元。郑展江此后跟张超明要“尾款”未果,直到被抓。

 

我最大的疑问是,本案中萧裕超跟邓杰兴有矛盾,但无论是张超明、罗志强、郑展江还是郑展江找来的帮手韦其湖、韦振增等人,都与死者素不相识,无冤无仇,结果雇佣者被判了十五年,定的是非法拘禁,被雇佣者判了死刑,是故意杀人。如果郑展江等人真是张超明雇佣的,而张超明的70万又来自他背后的萧裕超出资,那么受雇者违不大可能违背雇主的意愿。你让我非法拘禁,我绑了人就杀!还能领到钱,还敢去讨要尾款?非法拘禁是轻罪,如果70万只要非法拘禁,那么有什么理由冒着死刑风险,非要以犯更重罪的方式执行任务呢?萧裕超、张超明、罗志强和郑展江的矛盾有很多矛盾之处,无法自圆其说,谁在撒谎?

 

我认真研究案情后,发现此案的关键在于郑展江,他在整个案件中起到了上传下达的作用,是杀人案件的中枢和纽带。如果如媒体所报道的,他既不是雇凶者,也不是杀人者,那么由他承担全案最重的刑罚似乎有点冤。凭什么是他啊?通过广州的同学,我了解到此案有可能存在顶罪、抗罪,又侧面打听到本案几乎所有被告人都提出上诉,于是很想参与本案的辩护,以通过接触案卷材料以及被告人,查清案件事实。辗转联系到郑展江的家人,发现其家庭一贫如洗,根本就拿不出我做刑事案件最低限度的律师费,于是经请示律所主任,我决定免费为其做二审辩护。去年九月初,我拿到了郑展江父亲的授权委托书。

 

2016年9月13日是第一次会见郑展江,这次会见就给了我巨大的震撼。郑展江在一审中果然隐瞒了一些事情,替主犯萧裕超扛下了死罪。他向我叙述了2014年8月最初罗志强怎么找他杀人,后来见到罗志强背后的张超明,怎么向他明确指令杀人,再到后来怎么知道背后老板是萧裕超。“从一开始就不存在什么非法拘禁,而是杀人,那七十万就是大老板找人干掉邓杰兴的钱”,郑展江把过去的每个细节都讲得清清楚楚,又完全合乎逻辑。如果他要翻供,要抵赖,要推卸责任,完全可以选择从故意杀人翻到非法拘禁,可是他却以决绝的心态,选择了讲出实情,承担可能对他而言更重的责任。为什么?

 

郑展江说,一审的时候,之所以没有讲实情,一方面是萧裕超的威逼利诱,他担心家人安全,也想以牺牲自己为家人换一点私下的报酬;另一方面,也是目睹了从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过程中对方做的一些手脚,有办案人员甚至律师配合他们脱罪,他对查明案件事情没有信心。当然,他还抱着一丝侥幸,因为张超明说他们能搞定,可以保他出去,至少对免死还抱有一线希望。结果,郑展江发现自己是最重的。这个判决把他逼到了死角。

 

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还不到28岁生日。我见过不少死囚犯,但眼前的郑展江,看上去文质彬彬,瘦弱,白净,说话看着我的眼睛,我也从他的眼中读到求生的渴望。他说,一审的时候,那个律师一进来,就跟他说,不要讲出真实情况,否则你会害死别人也害死自己,所以他选择了默认指控。判了死刑后,那个律师又来见他,他再也不相信他了,那个律师写的上诉状还在编造什么非法拘禁,他拒不签字,自己手写上诉状上诉。“就算再判我死刑,我也要讲出真实情况!请你一定要相信我。”

 

事实上,我也成了郑展江唯一能相信的人。他跟我讲案情,也讲自己的身世,讲心理挣扎,也讲办案人员毁灭证据的猫腻,整个案件中的阻力之大,让我不寒而栗。他说,2016年8月17日,也就是一审判决的第二天,他看到《广州日报》对此案的报道,提到了死者邓杰兴,是生前被评为“广州好人”的,做了很多好事,也曾资助失学儿童。这与张超明告诉他的目标人物邓杰兴是个赌徒、恶人的形象截然相反,他的良心受到了谴责。晚上,他梦见了邓杰兴,把他从房间里推出去,惊醒后浑身是汉。他决定,上诉说出全部实情。

 

在我见到郑展江之前,他已经提出了上诉,并且通过看守所提交了手写的上诉状,时间是2016年8月25日。可是,我在阅卷中发现,二审的卷宗中没有这份上诉状,而且多名被告人的上诉状都缺失了。最为诡异的是,他的上诉状虽然莫名其妙消失了,但出现了一份由一审律师写的未经被告人同意的上诉状,落款署名竟然是律师黄恒!这是我做十几年刑辩也从未遇到过的诡异现象!律师是没有单独上诉权的,未经委托人同意自己上诉是违法的!我开始意识到,郑展江所言的巨大黑幕可能并非虚言!

 

郑展江和张超明的通话记录被人为删除,张超明的涉案手机号码未作识别登记。郑展江在看守所的一次提讯中,张超明在无人看管的情形下,戴着手铐在对面的讯问时抽烟,他可以看到和听到郑展江的陈述。韦其湖在看守所受到威胁,韦振增被牢头狱霸殴打。萧裕超在庭审期间与郑展江同坐一辆囚车,警察眼皮底下威胁郑展江视若无睹。郑展江家属提交给中院的一些材料原件,在卷宗中不见。萧裕超的司机属于涉案的犯罪嫌疑人,未被抓捕而仅作为证人。侦查过程中涉及的多条重要线索和重要人员都未进行查证,疑点太多了!

 

每次会见,我都做好详细的记录,一字不落地整理出来,五次会见的所有笔录整理出来打印了将近一百页,这是我在所有案件中记录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最全面完整的一次。因为郑展江的自白非常重要,他几乎全盘推翻了本案一审所认定的主犯的非法拘禁罪,而呈现出一个久经预谋、处心积虑的报复杀人计划,包括事发后订立攻守同盟、反侦察措施对抗侦查以及被抓后在看守所的串供,有的串供竟然是通过讯问人员、管教甚至律师进行!这不仅涉及冤假错案,还涉及到赤裸裸的司法腐败啊!

 

本案还涉及到一些非常重要的证人以及尚未抓捕归案的幕后黑手,我必须把这些证据线索秘密呈交给广东省高院,在开庭之前不能泄露一丝半毫。半年多来,我一个人独自飞了七趟广东,不敢用自己的身份证住酒店,有时就寄宿在同学家里。开庭前,我在广州夜以继日准备了好几天,每天都只睡四五个小时。最后开庭那天,我是从凌晨四点起床,九点多开庭,一直到晚上八点开完庭赶去机场,飞回北京已经是第二天凌晨,几乎24小时没合眼!中间只吃了一碗面。这一切的努力,如果有助于查清本案事实、公正审理,让真凶得到惩罚,让死者得到告慰,也是值得的。

 

郑展江的自白书,请看昨天推送的文章《一个“杀手”的自白》。明天的推送文章,将是昨天开庭辩论阶段的当庭发言整理。因为是完全脱稿的即席辩护,所以书面辩护意见尚未正式提交。





延伸阅读:一个“杀手”的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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