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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罪,就判了他!无罪,就放了他!

2017-08-29 吴老丝 天下说法

2013年5月被刑拘,到2014年12月作出一审判决,程序走了一年半。2015年1月开始二审,到2016年11月判决发重审,程序又走了近两年。2016年11月至今,又大半年时间过去,至今仍未开庭。四年时间,至今未有生效判决,还有重审的一审和二审和二审,估计走完所有程序,至少到2019年了。


江西付东圣案,一起原本应该无罪的“故意杀人案”,至今陷入僵局。而被告人已经身患重病,完全不适合羁押了。我前段时间会见他时,得知他心脏动过手术,状况很不好。高血压严重,而且已经尿血,多次送入医院抢救。但司法机关仍不给取保。


开庭时间遥遥无期,现在已经连法官都电话联系不到了。


我连续打了很多天抚州中院刑庭的电话,都无人接听。


承担付东圣案的刑事辩护纯属偶然,系一审判决其死缓后家属喊冤,引起我的关注,后为其提供了二审的法律援助。我认真研究了全案材料后,发现确实属于认定事实错误的错案,付东圣并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多次开庭,以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让我们重新看到了沉冤得雪的机会。


一起打架斗殴案件,把没有参与其中的付东圣卷入其中。他当时在场一直劝阻,希望双方不要打,事后又劝几名被告投案自首。结果,他自己却被当做故意杀人罪的第一被告被判死缓。


我曾多次会见付东圣本人,也曾根据本案证据再回案发现场重演案件,从2013年5月15日至2013年5月16日的所有细节都可以复盘。付东圣不仅跟死者之间毫无矛盾,而且跟在场的丁晓明也没有深仇大恨,所谓的借钱一事只是对方的借口。本案的真正矛盾是曾思勇和蔡良滨的矛盾,丁晓明与符日阳分别代表双方,而付东圣自始至终在其中都是劝解。在案发现场,付东圣不但没有参与打架,而且是夺下符日阳的刀扔在地上。付东圣根本没有任何犯罪动机。


     黄叶仕的死亡,是符日阳用匕首刺穿其下腔静脉,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受伤时间是5月16日下午三点半,死亡时间是晚上十点多,属于抢救无效死亡。在符日阳还没有动手时黄叶仕就一刀砍到他脸部,符日阳生命已经受到了严重威胁,才拿出匕首刺伤黄叶仕,造成重伤或死亡的后果,其都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该承担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如果防卫过当,最多也是故意伤害致死,而不是故意杀人。符日阳的罪行应由其本人承担责任,与付东圣无关。


付东圣主观上没有故意杀人的故意,客观上没有故意杀人的行为,在本案中应作为证人,而不是被列为第一被告判处最重的刑罚。目前的证据不支持这样的定罪和量刑。我希望本案主审法官可以在开庭前提讯付东圣,多倾听他的陈述,我深知一个无辜的人有多么盼望司法公正,有多么盼望自由。


江西省高院认为本案认定事实的证据不足。




去年年底,江西省高院依法改判了乐平故意杀人案的四被告无罪,这是需要巨大勇气的,但对正义的推动有积极意义。我相信本案在贵院重审后,也可以获得公正的改判,让付东圣赢得本该属于他的公道。衷心希望法院可以尽快提讯,尽快开庭,尽快结案,尽快纠正原判的错误,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有罪,就判了他。无罪,就放了他。


迟到的正义,还会是正义吗?





延伸阅读:


一桩充满悬疑的故意杀人案


江西省高院裁定付东圣故意杀人案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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