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产险公司2017年经营数据
2018保险监管工作会议将于下周召开
据上证报18日报道,2018保险监管工作会议将于下周召开。严监管、补短板、防风险、治乱象、调结构、脱贫攻坚、服务实体、推动创新等主旋律不变,并持续向纵深推进,引领行业价值理性回归。
中国保监会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管理 支持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了保险资金运用涉及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政策边界,提出要规范保险资金投资,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鼓励保险机构依法合规开展投资。二是妥善配合存量债务风险处置。三是规范投资融资平台公司行为。四是审慎合规开展创新业务。五是着力强化行业风险管理。要求保险业相关行业组织发挥平台作用,加强对地方债务风险的监测。六是严格落实市场主体责任。强化保险机构的风险管理责任,完善问责机制,加强对保险机构及中介服务机构的责任追究。
中国保监会关于调整“保险金额”“签单数量”等保险监管统计指标报送频率的通知
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
为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更好的发挥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作用,我会决定将“保险金额”“签单数量”等监管统计指标由按“季度”报送调整为按“月度”报送。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监管指标范围
此次调整涉及6类保险监管统计指标,共计1000个明细指标。其中包括:363个“保险金额”明细指标,131个“期末有效保险金额”明细指标,131个“本年累计新增保险金额”明细指标,51个“签单数量”明细指标,176个“期末有效保单件数”明细指标,148个“本年累计新增承保保单件数”明细指标。
以上调整指标的电子版,各保险公司登陆“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从公告板中下载。
二、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即从2018年2月报送1月月报时起,各保险公司应向我会报送调整后的保险监管统计信息。
三、测试安排
各保险公司应于2018年1月22日至1月26日,登陆“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测试库,对此次调整进行数据报送测试。
“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测试库地址为:http://10.254.1.1:7003/circweb/index.htm。
四、有关要求
(一)各保险公司应高度重视此次指标调整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及时修改本公司与“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的对接系统,按时完成“保险金额”“签单数量”等保险监管统计指标“月度”报送工作。
(二)各保险公司应严格按照我会监管要求,及时报送保险监管统计信息,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三)本通知未特别说明的事项,按现行保险监管统计规定执行。
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会联系。
联系人:刘文立(系统开发) 010-66286110
秦江航(测试管理) 010-66286700
翟 倩(制度说明) 010-66286203
中国保监会
2018年1月17日
深圳产险公司2017年经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