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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这类人只要开车就将被拘留、罚款 | 在淮安开这种车发现就查扣!

2018-03-07 淮网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本院依法限制你驾驶非营运小汽车……”3月5日下午,淮安市盱眙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对执行案件的一名被执行人发出该院首张“限驾令”,限制该被执行人驾驶小型汽车。据悉,这是淮安发出首份“欠债人限驾令”。



对欠债人发出这份“限驾令”后,如果再开车就可以被处罚。

原来,家住盱眙的程某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而成为被告,四年前,法院向其发出强制执行通知书,谁料程某不但在此之前就将房屋“变卖”给家里的亲戚,名下的轿车也“过户”给朋友,但实际还是由他在使用,导致执行工作一度停滞,程某也成了一名“欠债人”。鉴于此,盱眙法院于5日对程某发出“限驾令”,如发现程某驾驶车辆,可以对其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的,还要依法追究他的行刑事责任。


据介绍,法院在执行工作中,执行干警经常接到类似的举报,申请人声称其经常发现被执行人驾驶汽车,要求法院对被执行人所驾驶的汽车进行处理。但经法院查询,被执行人所驾驶的车辆往往不是登记在其名下,法院无法处置。也就是说,被执行人可能存在将车辆过户到其亲戚朋友名下,以汽车的实际使用权来躲避法院执行的情况。鉴于此类现象,盱眙法院结合最高院的规定,以限驾令的方式,加大对被执行人的执行力度,坚决打击那种被执行人欠债不还却开着豪车到处潇洒的不良现象。



网友“不叽”发帖:

为了进一步规范道路通行秩序,强化路面管控力度,3月6日,三大队组织警力针对电动三轮车闯禁区、闯红灯、走机动车道以及违反规定载人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大队在翔宇大道深圳路、南昌路大同路口设立固定查处点,并加强翔宇大道、水渡口大道、深圳路等路段沿线的巡逻密度、强度,对载客闯禁区的红棚三轮车一律查扣移送三轮办处理,对违法三轮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大队民警在处罚的同时,耐心的向电动三轮车驾驶人讲解电动三轮车违法的危害性,将惩罚与教育相结合,让驾驶人自觉接受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骑蚊子爬长城”:三轮办是啥


网友“叵测黑猫戴戴”:真的整治是好事啊!营运的三轮车整不整治啊。要下力度大决心啊!


网友“带着蜗牛跑步”:只要行动了,开始管理了,不管短期效果如何,总归是个好的开始。


网友“清纯的大叔”:宣传+教育一个月,罚款+扣留一个月,强制报废一个月,,,下决心大干三月 


新媒体编辑:小柿子

来源:扬子晚报网、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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