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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门人注意!机动车前窗右上角未贴保险标志将被处罚!
据了解,交警部门在开展的各类路面整治行动中,一律严格查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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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相关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或保险标志的,处50元罚款,记1分。
交警提醒:
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应避免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时刻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警部门将持续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整治,净化道路交通环境,督促驾驶人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信息来源:在玉溪
▍记者:许潇文 沈阳 编辑:韩娅娇
▍易门生活网责任编辑:千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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